抑郁症司法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09:31:10 344 人看过

(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抑郁症司法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一)委托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需提交的材料;

(二)委托申请精神病鉴定流程;

(三)缴纳鉴定费用;

(四)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受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五条,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5: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医精神病鉴定相关文章
  • 抑郁症司法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一)委托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需提交的材料;(二)委托申请精神病鉴定流程;(三)缴纳鉴定费用;(四)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受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五条,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一、司法鉴定私人可以开吗私人不可以设立司法鉴定所,更不能做司法鉴定,只能是法人和组织。司法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机构,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申报主体应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司法鉴定机构的属性不好准确确定,它既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事业单位,虽然属于企业化管理但还是是真正的企业;虽然多为司法机关或司法行政机关设立或接受某一司法机关的管理,但它还不是司法机关或隶属管理的机关。它的属性近乎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各类评估所、国土资源调查测
    2023-02-19
    246人看过
  • 抑郁症鉴定属于几级
    司法鉴定机构
    一、抑郁症鉴定属于几级抑郁症可以鉴定出来,定为几级伤残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抑郁症属于精神司法鉴定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如何申请办理司法鉴定1、委托需要司法鉴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自己选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
    2023-06-06
    187人看过
  • 抑郁症的司法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临床可见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情绪的消沉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自卑抑郁,甚至悲观厌世,可有自杀企图或行为;甚至发生木僵;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每次发作持续至少2周以上、长者甚或数年,多数病例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大多数可以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
    2023-08-17
    322人看过
  • 在我国司法鉴定如何判断抑郁症
    一、在我国司法鉴定如何判断抑郁症?1、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临床可见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情绪的消沉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自卑抑郁,甚至悲观厌世,可有自杀企图或行为;甚至发生木僵;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每次发作持续至少2周以上、长者甚或数年,多数病例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大多数可以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2、抑郁症属于精神司法鉴定的范畴。二、抑郁症司法鉴定的程序一)委托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需提交的材料(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二)委托申请精神病鉴定流程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
    2023-06-04
    461人看过
  • 抑郁症能否作为司法鉴定的依据?
    可以。抑郁症属于精神司法鉴定的范畴。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临床可见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情绪的消沉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自卑抑郁,甚至悲观厌世,可有自杀企图或行为;甚至发生木僵;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抑郁症医保能报销吗抑郁症患者可以去申请投保医疗险,不过能否投保成功,就得看保险公司的决定了。而因为抑郁症患者的自虐自杀风险很高,加上抑郁症这类精神疾病并不稳定,也不确定会不会复发,所以保险公司很大概率会拒绝承保。当然,根据病史资料、医疗就诊记录,再结合患者发作频率、自杀风险等因素,有些保险公司在经过综合考量之后,也可能会承保。不过就算承保,一般也不会按标准体承保,多半会加费承保。像医疗险、重疾险对被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都会有一定的要求,如果想要买保险,可以选择一些对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状
    2023-07-07
    91人看过
  • 重度抑郁症的司法鉴定的临床表现是什么
    1、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临床可见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情绪的消沉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自卑抑郁,甚至悲观厌世,可有自杀企图或行为;甚至发生木僵;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每次发作持续至少2周以上、长者甚或数年,多数病例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大多数可以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2、抑郁症属于精神司法鉴定的范畴。一、抑郁症司法鉴定的程序一)委托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需提交的材料(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二)委托申请精神病鉴定流程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
    2023-03-25
    209人看过
  • 川师大杀人案鉴定嫌疑人有抑郁症,抑郁症杀人要负法律责任吗
    【事件经过】昨日上午,成都龙泉驿公安分局民警向四川师范大学杀室友事件被害人家属告知了嫌疑人精神鉴定结果。根据警方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对嫌疑人滕某的法医精神病学鉴定意见是:犯罪嫌疑人患有抑郁症;对其3月27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3月27日,四川师范大学大一学生20岁的滕某在该校成龙校区的学习室内,将其室友芦海清杀害。被害人身中50余刀,头颈断裂。4月17日,滕母称,滕某患有精神抑郁疾病,中学期间曾两度自杀。滕母表示,因考虑到“有精神病让人知道了对孩子的未来影响不好”,滕家并未把滕某的病史告知学校。滕母称,公安机关为滕某申请了精神鉴定。“我对这个结果很不满意。”被害人的哥哥芦海强说,死者家属希望由北京的鉴定机构对嫌疑人再次进行鉴定。早前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芦海强表示,担心被害人通过精神病逃脱法律制裁,因滕家父母都在司法监狱系统工作,担心案件受到外力干预。昨日,被害者家属代理
    2023-12-01
    60人看过
  • 抑郁症和工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抑郁症不是一种职业病,不能被视为工伤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是情绪障碍的主要类型,其特征是严重和持久的情绪抑郁。它是由生物、心理和社会环境等多种因素造成的。抑郁症不是一种职业病,不能被认定为工伤1,工伤的认定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依据《工伤和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GB/t16180-2014)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将其视为工伤:(1)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2)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场所工作相关的准备工作或最后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暴力和其他意外伤害
    2023-05-07
    429人看过
  • 抑郁症工伤鉴定能评几级
    一、抑郁症工伤鉴定能评几级在工伤评残目录中,抑郁症本身并不是评残项目,不构成伤残,但属于人格改变或者边缘智能状态无法完全治愈,通常定七级伤残,有轻度智能损伤,则可以确定六级伤残。二、抑郁症算工伤吗《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七种情形,具体内容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或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患职业病的;因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另外还有一条兜底条款,包括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由此可见,一般情况下,患上抑郁症是不会被认定为工伤的范畴的,因为抑郁症不属于职业病。三、认定为工伤的范围(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023-06-16
    285人看过
  • 一般抑郁症杀人要判死刑吗,抑郁症杀人属于什么罪?
    一、一般抑郁症杀人要判死刑吗一般情况下抑郁症这样的人并没有丧失认知能力,责任能力,他在做出杀人的行为时是清楚明白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以故意杀人论处。当然,如果鉴定确实是抑郁,可以作为量刑的依据,但不影响对他故意杀人的定罪。(一)抑郁症患者杀人,一般不属于法定的量刑情节,与正常人杀人无异。至于与抑郁症相关的其他情节,法官可能酌情考虑。但是,实务中一般不认为抑郁症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二)但是,如果因为抑郁症严重到导致犯罪嫌疑人失去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如果是(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完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三)一般抑郁症是不会导致失去控制行为能力的。因此,最有可能的还是二、抑郁症杀人属于什么罪1、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
    2023-06-23
    264人看过
  • 劳动法对抑郁症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法对抑郁症的规定是什么抑郁症作为一种心理精神科别或心理健康范畴的病症,其病因并非来源于职业场所中的劳损和伤害,故无法被归属性地划入职业病类别中。然而,劳动者人身权益在国家法律框架下得到充分保障,不受工作环境变迁的影响。一般而言,患有抑郁症的员工并不会被评定为职业病。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员工患病期间,即在医疗期内,身为雇主不得采取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除非该员工存在重大违规行为、违法犯罪情况或者身亡这三种特殊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
    2024-07-29
    381人看过
  • 抑郁症患者要法定监护人吗
    一般来说是不需要法定监护人的,被监护人没有能力自己生存的时候才会指定监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子女;(3)其他近亲属;(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子女;(3)其他近亲属;(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024-07-24
    129人看过
  • 抑郁症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
    抑郁症不是职业病,不能认定为工伤。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由生物、心理与社会环境诸多方面因素导致。抑郁症不是职业病,不能认定为工伤。1、工伤认定的标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条款进行认定的,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根据GB/T16180一201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进行鉴定的。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023-06-11
    394人看过
  • 抑郁症杀人罪定罪应该如何考虑抑郁症的影响?
    抑郁症患者杀人一般不属于法定量刑情节,与正常人杀人无异。至于其他与抑郁症相关的情况,法官可以酌情考虑。但在实践中,一般不认为抑郁症可以从轻处罚。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因为抑郁症严重而失去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未完全丧失识别或控制行为能力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本无法识别或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的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承担刑事责任。抑郁症杀人未遂如何定罪量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患有抑郁症杀人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不是免除处罚的情形,如果杀人未遂的,可以比照杀人既遂从轻、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何认定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
    2023-07-04
    406人看过
换一批
#司法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 更多>

    • 抑郁症是否需要经过司法鉴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6
      抑郁症不是必须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单位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不是一定要做。
    • 司法鉴定抑郁症有哪些症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8
      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每次发作持续至少2周以上、长者甚或数年,多数病例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大多数可以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
    • 法医鉴定抑郁症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28
      1.可以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 法律中如何司法鉴定抑郁症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1
      如果需要做司法鉴定的话,抑郁症也是可以做司法鉴定的。需要做精神病医院的检查,治疗,病例,然后还需要上级指定的医院进行司法鉴定。病例内容主要是以前就诊的记录。
    • 严重抑郁症司法鉴定手续怎么办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2
      以下是抑郁症司法鉴定的程序: 一、委托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需提交的材料 (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委托申请精神病鉴定流程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