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法律中身体权的五个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9:40:55 112 人看过

身体权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身体权的主体是自然人。

法人不论采人格拟制说,还是法人实在说,或者折衷说,都不具有自然人的身体,不享有身体权。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享有身体权。同时,胎儿也可以成为侵害身体权的请求权的主体,因为法律保护自然人的先期法益。胎儿的身体和健康,应当受法律保护。另外,死者的遗体、遗骨也受法律保护。

第二,身体权以自然人的身体及其利益为客体。

身体是自然人享受法律人格的物质基础,离开了身体,自然人无任何权利可言,不能具备法律上的人格。生命权是人的第一位重要的人格权,但是,生命的物质载体是身体,没有身体,生命则不存在。自然人身体权以身体为客体,最重要的就是保持其身体整体的完全性、完整性。任何人破坏自然人身体的完整性,都构成对自然人身体权的侵害。

第三,在内容上,身体权表现为对自己的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支配权。

具体表现为:

1、任何殴打、搜查、侵扰、破坏的方式都是侵害自然人的身体权的行为;

2、自然人有权决定是否捐献自己身体的体液、器官、其他组织和死后的遗体;

3、自然人有权拒绝克隆自己的要求等等。

传统理论并不认为身体权中包含自然人对自己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支配权,只承认身体完整性不得破坏,不得将身体的组成部分予以转让。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现代法律伦理的进化,允许自然人将属于自己身体组成部分的血液、皮肤、脊髓甚至个别器官转让给他人。这种转让,正是体现自然人对其身体组成部分的器官、组织的支配权。它表明,对于自然人身体的上述器官、组织,只有自然人本人才享有支配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决定其转让。如果他人违背自然人自己的意志,强行索取、使用自然人身体的组成部分,就是侵害了自然人对身体组成部分的支配权。

第四,身体权是具体人格权,具有人格权的固有、专属、必备的特点。

身体权属于物质性人格权,表现为自然人对于物质性人格要素的不转让性支配权,不同于所有权。

身体权和所有权同为支配权,但其支配的并非同一种客体。所有权支配的是物,身体权支配的却是自身的物质性人格要素。它的客体,仍然是自然人的人格利益。

第五,侵害身体权的请求权的特殊性。

侵害他人身体的,应当承担赔礼道歉、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这是通常采取的责任形式。侵害身体权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采取侮辱、殴打、非法搜查等手段侵害他人身体的,受害人应该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18: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身体权相关文章
  • 会计法律体系的特征
    法律综合知识
    会计法律体系的特征: (一)权威性 权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制定者为独立的立法机构,或受立法机构授权支持的行政机构,例如,我国的会计法律规范体系是由我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财政部所制定;其二,司法上的相对独立性,如西班牙、加拿大等国家设立审计法院,专门受理违法会计案件,我国则在法院下设有经济庭,处理会计违法案件。会计法律规范体系是调整会计法律关系的行为准绳,严格地规范制约着会计行为。 (二)规范客体的双重性 这是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主要特点,即不但规范会计人,而且更重要的是规范会计主体,使会计主体与会计人达到目的和行为的统一,缓解会计主体和会计人利益冲突,使会计人不再成为替罪羊,铸造其独立的人格,摆脱会计主体的操纵,独立开展会计行为,发挥中介人的作用。 (三)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灵活性与严肃性的统一 会计毕竟是一个人造信息系统,有较强的技术性,有的人称其为一项“艺术”。因而会计法律规范体系
    2022-02-03
    266人看过
  • 人身权的法律特征以及分类情况
    人身权的概念与特征人身权又称人身非财产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的,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都是民事权利,具有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但人身权与财产权相比较,又具有自身的法律特征:(一)人身权与人身紧密联系,具有不可分离性人身权依民事主体的存在而存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即不能出售、赠与或继承;同时,民事主体违反民事法律,只能追究其民事法律责任,而不能任意剥夺其人身权或者限制其人身权的行使。这就决定了民事主体不能仿照财产权、知识产权的行使方式实现其权利,不可能用“占有”、“使用”、“处分”或者“独占实施”等方式来行使人身权的一部或全部。(二)人身权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是一种非财产权人身权是以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身利益为客体的,而这类客体都不是财产,都不能用金钱来估算与衡量其价值。(三)人身权虽无直接的财产内容,但它与财产权又有着密切联系首先,人
    2023-06-13
    404人看过
  • 身体权和健康权怎么区分,身体权的特征?
    一、身体权和健康权怎么区分健康权与身体权的区别是:1.身体权利是指公民的全部身体和身体的有机成分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健康权是人身权中具体的物质人格权,是指人的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2.身体权利保护身体的完整性,具有精神权利的性质,顾名思义,健康权保护公民不受侵犯的权利,是一种纯粹的物质权利。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二、身体权的特征身体权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身体权的客体是自然人的人身,是自然人身体完全、完整的利益。身体权的设定,就是要保护公民身体的完全、完整的利益,不被破坏;即使遭到破坏,也能得到适当的救济。2.身体权体现在身体权人有权支配自己身体的组成部分。如果其他人违反公民的意愿,使用公民身体的某些组成部分,就侵犯了公民的身体权。3.身体权为公民的基本人格权之一,是自然人对自己的身体所具有的完全性的支配权。三、身体权
    2023-07-04
    400人看过
  • 身体权与其他人格权的区别,身体权的特征
    一、身体权与其他人格权的区别身体权与其他人格权的区别在于它以身体及其利益为客体,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保持身体组织的完整性,禁止他人的不法侵害。2.支配其身体组织,包括肢体、器官、血液等。传统的伦理观念认为,身体组织的构成部分不得转让,致使传统的民法理论认为身体权并不包括对身体组织的支配权。但是,医学的发展推动了伦理观念的变化,也为身体权注入了新的内容。身体器官的移植、血液的有偿或者无偿奉献,都是自然人行使身体权的方式。3.损害赔偿请求权。二、身体权的特征身体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1.身体权的客体是自然人的人身,是自然人身体完全、完整的利益。身体是自然人具有权利能力的物质前提,离开身体,自然人就无任何权利;身体残缺,就会导致自然人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实际上无法享有某些利益。身体权的设定,就是要保护公民身体的完全、完整的利益,不被破坏;即使遭到破坏,也能得到适当的救济。
    2023-07-04
    129人看过
  • 侵犯身体权的方式有哪些,身体权的特征
    一、侵犯身体权的方式有哪些侵犯身体权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非法搜查公民身体的行为。对于超市因怀疑顾客有偷窃行为而擅自搜身的行为,不仅侵害了顾客的人格尊严,也侵害了顾客的身体权。2.不影响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对公民身体进行破坏。3.不破坏身体组织的殴打。4.对尸体的损害。公民的身体权如同名誉权、肖像权一样,不仅在其生前存在,在其死后也存在。对于侵害尸体的行为,该公民的继承人或近亲属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二、身体权的特征身体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1.身体权的客体是自然人的人身,是自然人身体完全、完整的利益。身体是自然人具有权利能力的物质前提,离开身体,自然人就无任何权利;身体残缺,就会导致自然人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实际上无法享有某些利益。身体权的设定,就是要保护公民身体的完全、完整的利益,不被破坏;即使遭到破坏,也能得到适当的救济。2.自然人可以将自己身体某些组成
    2023-06-24
    271人看过
  • 知识社会中法律的回应性特征(上)
    内容提要:文章首先指出,知识社会的到来不仅是经济形态的变化,也是一个新的社会范式的转变,这种转变在法律方面的一个表现就是法律的回应性特征凸显出来。其次,文章说明了知识社会回应型法的表现及其回应性特征的成因,并揭示了这种回应型法中所具有的过渡性和实践品格。再次,文章探讨了回应型法律所包含的价值内涵,并认为回应型法的内在价值在于实现一种原初权利。最后,根据知识社会中法律的回应性特征,文章谈了建构知识社会的法律的几点启示。关键词:知识社会,法律回应性特征,过渡性,实践品格,内在价值我们不能再无视这样的事实:科学正在影响当代的社会变革而且也受到这些变革的影响,但是为了使这种认识多少具有实在的内容,我们需要比以往更仔细地分析两者之间的交互作用。[①]——[英]J.D.贝尔纳:《科学的社会功能》引言弗里德里希·卡尔·萨维尼(FriedrichKarlSavigny,1779—1861年)及其历史法学派
    2023-06-08
    338人看过
  • 身份权还包括什么,身份权的法律特征
    一、身份权还包括什么身份权主要还包括荣誉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以及监护权、亲属权等。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享有的民事权利。它不是每个民事主体都享有的权利,只有当民事主体从事某种行为或因婚姻、家庭关系而取得某种身份时才能享有。如亲权、荣誉权、婚姻自由权等。有些身份权是由当事人特定的行为所引起的。二、身份权的法律特征身份权的法律特征:1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特定的身份关系是指基于民事主体的特定行为或其他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人身关系,如基于出生而形成的血缘关系,基于收养而形成的收养关系,基于结婚而形成的夫妻关系,基于创作、发明而形成的著作权、发明权中的人身关系等。2权利主体是具有特定身份的公民、法人。3以特定的身份为客体。三、身份权与人格权的区别身份权与人格权的区别:1.内容的不同人格权单指他人侵害了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名誉、荣誉权等等,是作为民事主体
    2023-07-10
    477人看过
  • 身体权纠纷是什么意思以及法律特征
    一、身体权纠纷是什么意思身体权纠纷的意思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是指他人实施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行为而引起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身体权的法律特征按照通说,身体权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身体权的客体是自然人的人身,是自然人身体完全、完整的利益。身体是自然人具有权利能力的物质前提,离开身体,自然人就无任何权利;身体残缺,就会导致自然人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实际上无法享有某些利益。身体权的设定,就是要保护公民身体的完全、完整的利益,不被破坏;即使遭到破坏,也能得到适当的救济。2.身体权体现为身体权人有权支配自己身体的组成部分。
    2023-06-24
    269人看过
  • 知识产权的特点和法律特征是什么,知识产权的表现形式
    一、知识产权的特点和法律特征是什么知识产权的特点和法律特征主要是: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二、知识产权的表现形式知识产权的表现形式有:1.商标权。2.著作权,著作权就是版权,是指法律保护文学、艺术、科学领域的原创作品,未获作者同意,别人不能复制或使用。3.专利权,专利权是国家根据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申请,以向社会公开发明创造内容或设计的内容为前提,由政府根据法定程序于特定、有限期间内授予专利申请人的一种排他性权利。4.商业秘密,是指机密的商业信息,包括产品配方、过程、装置、技术秘密、计算机源代码、处方或客户名单、供货清单等。三、一方的知识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方的知识产权如果是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取得的则
    2023-06-24
    239人看过
  • 论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法属性人身权的法律特征
    什么是人身权?人身权案例有哪些?人身权损害赔偿有哪些标准?下文做了详细的介绍:[摘要]人们对于人身权、财产权一般都是从民事权利的意义来理解的,而在行政法上,行政相对人作为人身权、财产权的享有者,其履行义务的对方并不是民事主体而是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所承担的相应义务较为特殊:行政主体不得以行政权力加以侵害;行政主体必须履行行政职责加以保护;行政主体应当依法确认并授与这些权利;行政主体要保证公民一方这些权利的实现等等。行政主体对应义务的多样化,实际上已反映了公民一方作为民事主体在民法意义上的人身权、财产权,在行政法领域已成为行政相对人具有行政法属性的人身权、财产权,两者具有差别。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可以表现为:人身、财产不受行政权力非法侵害的权利;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对行政主体非法侵害人身、财产的抵制权利;人身、财产利益的取得权,人身、财产受行政主体保护的权利;行政契约权,人身
    2023-06-05
    98人看过
  • 知识产权保护期可以续吗,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一、知识产权保护期可以续吗知识产权的保护期是受限制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保护期限是不同的。1、著作权《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2、专利权《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根据专利权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3、商标权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和第
    2023-04-19
    431人看过
  • 专利权的保护知识产权法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专利权的保护知识产权法的法律特征包括(1)无形财产权;(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4)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5)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6)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在法定期限内有效。一、专利权怎么保护1、认真实施专利权保护的法律法规、2、增强专利权法律保护的意识、加大专利权保护的国内和国际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力度。3、鼓励专利申请、国家应当出台一系列鼓励科研人员积极申请专利的措施,让专利尽快转化成生产力,造福于民,尤其要注重到国外去申请专利,以更好地保护专利权。4、建立完善的专利
    2023-06-26
    131人看过
  • 身体权和人身自由权的区别是什么,身体权的特征有哪些?
    一、身体权与人身自由权的区别是什么身体权和人身自由权的区别在于:性质和内容是不同的。身体权是物质性人格权,而人身自由权是精神性人格权。身体权是指主体对其身体所享有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的权利。而人身自由权保护的是主体的人身活动自由、行为自由。身体权属于人格权,身体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构造的完整性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人格权。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身体是生命的物质载体,是生命得以产生和延续的最基本条件,由此决定了身体权对自然人至关重要。二、身体权的特征有哪些身体权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身体权的客体是自然人的人身,是自然人身体完全、完整的利益。身体是自然人具有权利能力的物质前提,离开身体,自然人就无任何权利;身体残缺,就会导致自然人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实际上无法享有某些利益。身体权的设定,就是要
    2023-06-29
    487人看过
  • 身体权的基本特征包括什么
    (1)身体权的客体是公民的身体,是公民身体完全、完整的权益。(2)身体权体现在对自己身体组成部分的支配权。(3)身体权是自然人的基本人格权。相关知识点一、侵权损害事实的内容具体包括哪些作为产品侵权损害中的损害事实,是指产品给他人造成了人身、财产损失的损害事实。其具体内容包括:人身损害。人身损害,是指对人身健康权、生命权的损害。受到损害的人或伤或残或死。并且受害人及其家属因此受到财产损失,如因伤残而支付的医疗费用,因伤残死而误工减少的收人等等。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是指对财产权利的损害。受到损害的人其财产遭受到损坏或者毁灭,因而财产有所减少或损失。精神损害。精神损害,是指人的精神上所遭受的损害和心理上所遭受的痛苦。上述三方面的内容就是产品侵权责任中的损害事实的内涵,其中精神损害的赔偿问题,目前在产品质量法上还没有规定,但在法律界对此争论较大,很多学者主张精神损害也应作为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损害
    2023-04-17
    167人看过
  • 会计法律体系的特征
    法律综合知识
    会计法律体系的特征: (一)权威性 权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制定者为独立的立法机构,或受立法机构授权支持的行政机构,例如,我国的会计法律规范体系是由我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财政部所制定;其二,司法上的相对独立性,如西班牙、加拿大等国家设立审计法院,专门受理违法会计案件,我国则在法院下设有经济庭,处理会计违法案件。会计法律规范体系是调整会计法律关系的行为准绳,严格地规范制约着会计行为。 (二)规范客体的双重性 这是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主要特点,即不但规范会计人,而且更重要的是规范会计主体,使会计主体与会计人达到目的和行为的统一,缓解会计主体和会计人利益冲突,使会计人不再成为替罪羊,铸造其独立的人格,摆脱会计主体的操纵,独立开展会计行为,发挥中介人的作用。 (三)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灵活性与严肃性的统一 会计毕竟是一个人造信息系统,有较强的技术性,有的人称其为一项“艺术”。因而会计法律规范体系
    2022-02-03
    266人看过
  • 人身权的法律特征以及分类情况
    人身权的概念与特征人身权又称人身非财产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的,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都是民事权利,具有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但人身权与财产权相比较,又具有自身的法律特征:(一)人身权与人身紧密联系,具有不可分离性人身权依民事主体的存在而存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即不能出售、赠与或继承;同时,民事主体违反民事法律,只能追究其民事法律责任,而不能任意剥夺其人身权或者限制其人身权的行使。这就决定了民事主体不能仿照财产权、知识产权的行使方式实现其权利,不可能用“占有”、“使用”、“处分”或者“独占实施”等方式来行使人身权的一部或全部。(二)人身权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是一种非财产权人身权是以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身利益为客体的,而这类客体都不是财产,都不能用金钱来估算与衡量其价值。(三)人身权虽无直接的财产内容,但它与财产权又有着密切联系首先,人
    2023-06-13
    404人看过
  • 身体权和健康权怎么区分,身体权的特征?
    一、身体权和健康权怎么区分健康权与身体权的区别是:1.身体权利是指公民的全部身体和身体的有机成分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健康权是人身权中具体的物质人格权,是指人的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2.身体权利保护身体的完整性,具有精神权利的性质,顾名思义,健康权保护公民不受侵犯的权利,是一种纯粹的物质权利。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二、身体权的特征身体权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身体权的客体是自然人的人身,是自然人身体完全、完整的利益。身体权的设定,就是要保护公民身体的完全、完整的利益,不被破坏;即使遭到破坏,也能得到适当的救济。2.身体权体现在身体权人有权支配自己身体的组成部分。如果其他人违反公民的意愿,使用公民身体的某些组成部分,就侵犯了公民的身体权。3.身体权为公民的基本人格权之一,是自然人对自己的身体所具有的完全性的支配权。三、身体权
    2023-07-04
    400人看过
  • 身体权与其他人格权的区别,身体权的特征
    一、身体权与其他人格权的区别身体权与其他人格权的区别在于它以身体及其利益为客体,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保持身体组织的完整性,禁止他人的不法侵害。2.支配其身体组织,包括肢体、器官、血液等。传统的伦理观念认为,身体组织的构成部分不得转让,致使传统的民法理论认为身体权并不包括对身体组织的支配权。但是,医学的发展推动了伦理观念的变化,也为身体权注入了新的内容。身体器官的移植、血液的有偿或者无偿奉献,都是自然人行使身体权的方式。3.损害赔偿请求权。二、身体权的特征身体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1.身体权的客体是自然人的人身,是自然人身体完全、完整的利益。身体是自然人具有权利能力的物质前提,离开身体,自然人就无任何权利;身体残缺,就会导致自然人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实际上无法享有某些利益。身体权的设定,就是要保护公民身体的完全、完整的利益,不被破坏;即使遭到破坏,也能得到适当的救济。
    2023-07-04
    129人看过
  • 侵犯身体权的方式有哪些,身体权的特征
    一、侵犯身体权的方式有哪些侵犯身体权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非法搜查公民身体的行为。对于超市因怀疑顾客有偷窃行为而擅自搜身的行为,不仅侵害了顾客的人格尊严,也侵害了顾客的身体权。2.不影响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对公民身体进行破坏。3.不破坏身体组织的殴打。4.对尸体的损害。公民的身体权如同名誉权、肖像权一样,不仅在其生前存在,在其死后也存在。对于侵害尸体的行为,该公民的继承人或近亲属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二、身体权的特征身体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1.身体权的客体是自然人的人身,是自然人身体完全、完整的利益。身体是自然人具有权利能力的物质前提,离开身体,自然人就无任何权利;身体残缺,就会导致自然人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实际上无法享有某些利益。身体权的设定,就是要保护公民身体的完全、完整的利益,不被破坏;即使遭到破坏,也能得到适当的救济。2.自然人可以将自己身体某些组成
    2023-06-24
    271人看过
  • 知识社会中法律的回应性特征(上)
    内容提要:文章首先指出,知识社会的到来不仅是经济形态的变化,也是一个新的社会范式的转变,这种转变在法律方面的一个表现就是法律的回应性特征凸显出来。其次,文章说明了知识社会回应型法的表现及其回应性特征的成因,并揭示了这种回应型法中所具有的过渡性和实践品格。再次,文章探讨了回应型法律所包含的价值内涵,并认为回应型法的内在价值在于实现一种原初权利。最后,根据知识社会中法律的回应性特征,文章谈了建构知识社会的法律的几点启示。关键词:知识社会,法律回应性特征,过渡性,实践品格,内在价值我们不能再无视这样的事实:科学正在影响当代的社会变革而且也受到这些变革的影响,但是为了使这种认识多少具有实在的内容,我们需要比以往更仔细地分析两者之间的交互作用。[①]——[英]J.D.贝尔纳:《科学的社会功能》引言弗里德里希·卡尔·萨维尼(FriedrichKarlSavigny,1779—1861年)及其历史法学派
    2023-06-08
    338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身体权
    词条

    身体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构造的完整性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人格权。 身体是身体权的客体,它是指自然人的生理组织的整体即躯体,包括四肢、器官、毛发等。不可以自由装卸的假肢、假牙、心脏起博器、人造器官等已构成肢体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也属于身... 更多>

    #身体权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知识产权, 有哪些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具有的法律特征是怎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知识产权,又称智力成果权,是指公民或法人通过自己的劳动而取得的创造性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关于表演艺术家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关于人们在一切领域的发明权利;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关于外观设计的权利;关于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和标记的权利;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以及有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知识产权具有的法律特征:一是知识产
    • 身体权有哪些特征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1)身体权的客体是自然人的人身,是自然人身体完全、完整的利益。身体是自然人具有权利能力的物质前提,离开身体,自然人就无任何权利;身体残缺,就会导致自然人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实际上无法享有某些利益。身体权的设定,就是要保护公民身体的完全、完整的利益,不被破坏;即使遭到破坏,也能得到适当的救济。(2)身体权体现在身体权人有权支配自己身体的组成部分。自然人可以将自己身体某些组成部分,如皮肤、肾
    • 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是什么,知识产权的特征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1
      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的特征:(1)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由于智力成果内容的无形性,决定了它本身不能直接产生知识产权,而必须依照专门的法律确认或授予才能产生知识产权。(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权。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
    • 现代法律中亲权的特征?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3
      现代法律中的亲权具有以下特征:1,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依法律规定而当然发生的.亲权只存在于父母与其未成年子女之间,以特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子女已成年或被拟制成年者,则非亲权之所及.2,亲权是以保护教养未成年子女为目的,以对于未成年子女的人身照护和财产照护为内容,因而亲权的行使以监护子女必要的范围且符合子女的利益为限.3,亲权具有权利义务双重性.4,亲权作为民事权利,是一种利他的民事权利.5,亲权
    • 知识产权的概念是什么知识产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1
      知识产权,又称智力成果权,是指公民或法人通过自己的劳动而取得的创造性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关于表演艺术家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关于人们在一切领域的发明权利;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关于外观设计的权利;关于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和标记的权利;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以及有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知识产权具有的法律特征:一是知识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