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赔偿非法雇佣造成的伤害?谁是赔偿对象?非法雇佣的范围是什么?非法用工,是指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招用劳动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吊销登记备案的单位招用劳动者,或者依法设立的单位使用童工。以下小系列将为您详细回答上述问题。欢迎阅读
如何识别非法雇佣:
一般来说,是否有合法的劳动就业权是区分劳动关系和就业关系的重要标准。传统做法主要取决于雇主和工人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持有营业执照或者依法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劳动者不是童工的,双方劳动争议属于劳动关系,反之,属于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实施的《非法用工单位人员伤亡一次性补偿办法》,非法用工是指单位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未依法登记备案,招用劳动者的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或者依法设立的单位使用童工
对企业而言,只要企业经工商部门批准登记,可以认为,企业拥有合法的劳动用工权。即使企业和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实际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即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第63条规定,未经法定工伤保险登记的单位将成立,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发生意外伤害、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患职业病的,单位对残疾、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补偿,前款规定的残疾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金额发生争议的,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前款规定的童工及其直系亲属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金额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表明,因工伤事故引发的非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非法用人单位还应当对童工的直系亲属或者死亡的童工一次性给予补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明确,用人单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职工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制定并于1月1日起施行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2004年指出:“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备案单位和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注册的单位中,无营业执照或者未依法登记的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人员用人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对死亡或者残疾的童工,必须按照前款规定给予残疾补偿,残疾或死亡童工。”
这里很清楚,补偿的主体包括童工,童工或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享受一次性补偿
非法雇佣伤害赔偿的依据:
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或死亡的员工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吊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应当对残疾、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补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待遇”。也就是说,非法员工也可以成为工伤赔偿的主体
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和第12条,明确规定《工伤保险条例》调整后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不能按照一般劳动关系处理
-
雇员伤害赔偿规定如何赔偿雇佣关系中的工伤
473人看过
-
非法雇佣童工造成手指伤残
308人看过
-
雇佣人员意外伤害赔偿办法
240人看过
-
雇员因雇主过失造成人身伤害如何要求赔偿
262人看过
-
从事雇佣活动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根据
190人看过
-
是否有必要对雇佣人员工作造成的伤害进行赔偿
332人看过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
雇佣关系中造成雇员损害的,第三人应当如何赔偿?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31.根据所描述的情况,双方属于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无法认定为工伤。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3.雇佣损
-
雇佣关系涉嫌非雇佣关系人身损害如何赔偿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9结合主体身份、法律关系、具体案情(细节)、后果和证据综合考虑。非雇佣关系的人身损害,那是什么法律关系呢如果是承揽关系,发包人如果没有过错,则不会单纯因发包而承担赔偿责任。
-
请问雇佣帮工造成人身损害,需要如何赔偿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29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
-
雇佣关系中受伤如何赔偿?第三人造成雇员损害的,应当向谁主张赔偿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71.根据所描述的情况,双方属于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无法认定为工伤。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3.雇佣损害赔
-
非法雇佣童工并且造成伤害有哪些处罚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01非法雇佣童工,根据不同情况会有不同处罚。国务院令第364号《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