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是否可以施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1 11:40:58 136 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夜间不可以施工。工地夜间施工时间指晚上二十二点至次日凌晨六点,建筑施工过程中,白天噪声不得大于70分贝,夜间不得大于55分贝。但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进行施工,可以去有关部门办理证明并进行公告。

夜间施工许可证在哪里办理,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夜间施工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这个一般是地方性法规或一些部门规章或文件才有的东西,很难细化,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申请

申请人将建筑工程夜间施工许可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各区县行政审批大厅或环保部门。

申报提交的材料:

1.《建筑工程夜间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筑工地施工单位组织结构代码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建设施工合同复印件

4.重点工程概况及相关批文

其中,续办项目承建单位可不再报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建设施工合同复印件。

(二)受理

接件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查符合审批条件后签收,移交经办部门,并办理移交手续;对初审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由接件部门直接通知申请单位,书面告知理由。

(三)审查

经办部门依法对施工情况及周围环境情况进行核查。

审批原则

坚持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并重的原则,既支持城市建设的发展又切实维护市民合法权益,充分考虑开发建设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部分地方的规定依法实施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5日 0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营业执照相关文章
  • 怎么起诉夜间施工
    一、怎么起诉夜间施工1、可以向政府投诉,或者按侵权行为直接到法院起诉。2、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外,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内,禁止夜间(晚22时至次日凌晨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3、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4、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这一内容未加细化,让不少建筑工地钻了空子,导致夜间施工的泛滥,因此可以就此内容向政府投诉,核实是否是“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二、构成噪音污染的判断标准是什么?1、对于一些疗养院、别墅区以及高级宾馆来说,相对需要较为安静的环境,所以一般都会建造在农村或者是城郊地区。对于这类区域白天的不能超过50分贝,夜晚不能超过40分贝。2、如果是用于居住的地区、机
    2023-04-03
    305人看过
  • 夜间施工应予限制
    被告某水利设备公司在某居民区东侧营建办公楼,由另一被告某建筑公司施工。自施工以来,搅拌机、打桩机等设备产生的强烈噪音,尤其在夜间搅得居民烦躁不安、心神不宁,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休息。尤其是病人和老人,更是难以忍受。为此部分居民到工地进行交涉,但是没有得到任何改善。于是原告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要求被告方立即停止噪音污染侵害,在每晚9时至凌晨7时的时段内停止施工。法院于次日向被告下发了先予执行裁定书,裁定被告在每晚9时至次日早晨7时不准使用产生严重噪音的机械施工。被告认为完全执行裁定有困难,提出申请复议,但被驳回。其后,人民法院根据上述事实、证据和理由,在开庭审理中主持调解,双方当庭达成和解协议:(1)被告在施工过程中,正常作业时间为每天7时至21时;在主体工程竣工之前,夜间尽量不安排施工,需延长时间必须提前通知原告,且征得原告同意。(2)被告在夜间使用振动器和
    2023-06-08
    479人看过
  • 夜间施工110不管吗
    一、夜间施工110不管吗管1、半夜施工扰民能打110,如果不属于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公安机关一般会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2、12021环保热线12021是环境保护的举报热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设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
    2023-03-19
    261人看过
  • 夜间施工警察不管
    1、可以向政府投诉,或者按侵权行为直接到法院起诉。2、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外,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内,禁止夜间(晚22时至次日凌晨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3、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4、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这一内容未加细化,让不少建筑工地钻了空子,导致夜间施工的泛滥,因此可以就此内容向政府投诉,核实是否是“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工地夜间施工扰民处理方法如下:1、找工地负责人、公司负责进行协商,要求停止夜间施工,或至少降低夜间施工噪音;2、电联当地环保局、城建局、城管等相关行政部门,确认工地是否具有夜间施工资格,并举报投诉,要求整治查处这类行为;3、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
    2023-04-02
    115人看过
  • 夜间施工许可证的单位介绍
    夜间施工许可证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一、开发商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开发商具有预售许可证基本就能办理房产证的。房管部门办理预售的前提是:开发商已交纳土地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资源局负责);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负责);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局负责)。除土地出让金外,工程总投资已达到25%以上。二、施工许可的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6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
    2023-03-29
    306人看过
  • 环保夜间施工时间规定
    环保夜间施工时间规定一、夜间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1、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小时,并不是长期有效。2、而且,两次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的时间间隔不应少于24小时。3、根据建筑法的规定,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是指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二、许可证申请程序审批程序(一)申请申请人将建筑工程夜间施工许可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各区县行政审批大厅或环保部门。申报提交的材料:1.《建筑工程夜间施工许可申请表》2.建筑工地施工单位组织结构代码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建设施工合同复印件4.重点工程概况及相关批文其中,续办项目承建单位可不再报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建设施工合同复印件。(二)受理接件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查符合审批条件后签收,移交经办部门,并办理移交手续;对初审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由接件部门直接通知申请单位,书面告知
    2023-03-08
    446人看过
  • 申请夜间施工的条件
    申请夜间施工的条件是:在县行政区域内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勘探、施工、装修、装卸等作业的,需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政、建设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夜间施工噪音标准有什么夜间施工噪音标准如下:1、住宅区的噪音,白天不能超过50分贝,夜间应低于45分贝,若超过这个标准,便会对人体产生危害;2、静住宅区夜间的噪声标准定为35分贝。扰民的处罚有:1、如果报警,警察一般是先予以警告,提出要求不准继续扰民;2、如果是继续扰民的,警察可以会视情对其进行治安处罚,罚款或处以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3、如果是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情节严重的,那就涉嫌犯罪了。《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公布低噪声施工设备指
    2023-08-04
    205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可以夜间执行吗?
    行政强制措施不可以夜间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二)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四)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五)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六)有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情形的。怎样可以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后,由行政机关执行,如果情况紧急的,行政机关可以当场执行行政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
    2023-08-02
    209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在夜间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法律规定,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法律还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行政强制方式:(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
    2023-03-10
    345人看过
  • 政府工程可以半夜施工扰民吗
    一、政府工程可以半夜施工扰民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施工时未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的,居民可以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单位和个人处以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
    2023-03-09
    118人看过
  • 工厂是否可以强制员工上夜班?
    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上夜班不违法,劳动者有服从安排的义务,但劳动合同约定了不上夜班的除外。单位虽然有权利根据工作需要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但是应当同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劳动者的同意。至于白班和夜班或者三班倒这样的特殊事宜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予以体现。工厂压工资违法吗工厂压工资违法。劳动者入职后,通常一些公司为留住员工,防止员工擅自离职,就会在工资的发放日期上做一些规定。常见的就是把当月的工资放到下个月发,在法律上公司压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行为属于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在理论上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当地的有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7-05
    146人看过
  • 施工道路夜间摔倒,能否获得赔偿?
    夜间在施工道路摔倒,属于下列情形则有赔偿。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需要赔偿。夜间施工单位扰民怎么举报1、找环保局投诉。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2、法律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
    2023-08-08
    242人看过
  • 工地夜间施工有没有时间限制
    一、夜间施工有时间限制吗?夜间施时间限制,只能在晚上二十二点前施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第六十三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四)夜间是指晚二十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二、夜间施工许可证在哪里办在各区县行政审批大厅或环保部门办理。这个一般是地方性法规或一些部门规章或文件才有的东西,很难细化,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2023-03-20
    406人看过
  • 夜间施工扰民补偿标准
    一、夜间施工扰民补偿标准建筑工地在夜间施工发出噪声扰民的,造成居民损失的,居民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该怎样处理工地需要赶工期,可以理解,但工地赶工期不能以牺牲周边民众的健康为代价,工地违法夜间施工造成噪音污染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权索偿:1、找工地负责人、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要求停止夜间施工,或至少降低夜间施工噪音。现今,随着新《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等一列环保法规的出台,在城市小区等人员密集地,工地是不得夜间施
    2023-04-02
    25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营业执照
    相关咨询
    • 夜间施工可以投诉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0
      1、可以向政府投诉,或者按侵权行为直接到法院起诉。 2、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外,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内,禁止夜间(晚22时至次日凌晨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3、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4、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
    • 工地有夜间施工证可以施工到几点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18
      工地有夜间施工证施工时间为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一般需要看申报及审批时间,多数情况下在建筑工程门口都有公示,但取得夜间施工也要主要噪音污染。新规程要求夜间施工必须保证施工噪音控制在55分贝以下,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测量位置在居住窗外或厂界外1米处,室外环境噪声通过窗户传入室内大致比室内低10dB。
    • 施工单位是不是禁止夜间施工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8
      1、不是所有的施工单位都不能在夜间施工。 2、对于施工方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而无法避免在夜间施工的,应提前向有关部门申报并取得夜间施工的有关手续。 3、在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后,就可以在夜间施工,但是应当降低相应的噪声污染。
    • 夜间酒店广告灯是否设置在夜间可以使用?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2
      意外职责由交警认定,不服意外认定的,可提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准许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流程处置的道路交通意外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意外。
    • XX行局夜间是否可以抓人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30
      国家法律没有授权执行局有抓人的权利。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只能由法律作出。如果执行局夜间抓人,该行为是严重的侵权行为,当事人可以向纪检部门投诉,要求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处理。如果情节严重,给当事人造成人体损害,当事人也可以向检察院报案,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