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09:50:09 450 人看过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简单地说,政府按不同的房屋状况出台了三种合同示范模板——预售合同、出售合同、买卖合同。前两个对应的是购房人从开发商手里买一手房所需签订的合同。第三种是购房人从已经取得了房产证的个人(这人的房屋取得也是从开发商手里买的一手房)买二手房签署的合同。

在房屋建设工程还未竣工、但已经达到了政府允许的预售条件时,开发商与购房人签署的就是预售合同。购房人买的是期房——远期交付的房屋。在这阶段,因为房屋的平面建筑设计、室内设施配备、交付日期、房屋实际面积、小区平面规划都是预计的,是不确定。所以针对这些(例如面积误差的处理规则),必须在合同里双方约定下来。交房时,按约定逐一核对,若没做到按违约条款处置。

后两种合同因为签署时没上述这些问题,但有新的问题要约定——例如若银行贷款迟于购房人预计的时间下来怎样算违约责任。所以,在后两种合同里,合同条款会比对预售合同相应地做调整。

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等于购房合同吗

不等于。两者是有区别的。

三、两者的区别如下

1、买卖合同只有少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

2、买卖合同是买方与买方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无论是签定合同或者购房款的支付均在双方之间完成,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代替委托人完成合同的履行,无需当事人自己完成。

3、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是有很大区别的,前者仅表示有购房的意向,后者是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签定,居间协议自然就解除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预售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纠纷(一)——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民一终字第7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合肥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琥珀山庄。法定代表人:仰融,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宋芦生,男,汉族,1955年4月21日出生,住安徽省合肥市中市区红星路135号15幢302号,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李默,北京市创世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土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15楼。法定代表人:马驰,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倪同木,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倪明,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合肥华侨经济开发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天长路70号。法定代表人:丁华荣,总经理。原审被告:合肥华华丰畜禽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合六路291号西郊井岗铺。法定代表人:崔建望,董事长。委托代理人:丁华荣,男,汉族,1956年8
    2023-04-22
    407人看过
  • 商铺买卖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比较
    不一样。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即为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前契约阶段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本约合同,是为商品房买卖这一目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合同。一般认购合同是属于前期对买卖意向的约定,对双方的约束力有限。如何终止商铺买卖合同合同终止的方式包括:解除、依法提存标的物、债务抵销或者免除、债权债务归于一人等。《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
    2023-07-03
    213人看过
  • 买房合同中预售协议和购房合同有何区别
    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的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预售合同是房屋在预售过程中,房子还没有建造好,交付使用之前所而签订的合同。购房合同是房子已经建造完毕,并且已经取得房地产权证,通过楼盘销售而签订的合同;2、合同标的物不同,预售合同中,标的物为正在建设中的房屋;购房合同中,标的物较为复杂,可能是已经竣工的房屋,也可能是未竣工的房屋。一、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下:1、当事人必须遵循合同约定,依诚实信用原则正确、完全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违反义务;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不得非法阻挠当事人履行义务;3、当事人违反合同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使当事人依合同的规定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对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补救。二、预售合同转让的程序如下:1、转让双方持预售合同、转让合同及有关的证件到预售登记的交易主管部门申办预售转让登记;2、经交易管理部门批准转
    2023-03-07
    418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怎么算
    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适用一般的诉讼时效,是3年。《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违法处理,当事人有权依照《商品房预售合同》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义务,而此种诉讼权利是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重庆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p>(合同编号:)</p><p>合同双方当事人:</p><p>甲方(卖方)__________</p><p>注册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
    2023-08-04
    110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预约与约定有何区别
    预约、本约的区别是:预约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协议,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本约合同是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目的是确认买卖事实。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正式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一般分两种情形,一种解约定金;另一种是违约定金。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对定金的性质进行约定。因为购房合同一旦签订就生效,约定不同性质的定金,法律后果是不同的。1、如果合同约定的是解约定金,在适用定金罚则后,不得再要求强制履行合同,但当合同解除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还可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比如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合同时约定了交付10万作为解约定金,如果购房者看上别的房子不想买这套了,这10万就作为解除购房合同的条件归开发商,但是开发商不能再要求购房者买自己的房子。2、如果合同约定的是违约定金,在适用定金罚则后,可以选择要求
    2023-08-12
    243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有何区别
    二者的法律效力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而预告登记是不动产登记制度,二者的法律效力完全不同。《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依此规定,经预告登记的不动产买卖合同买受人的债权已经添附了预期物权,债权人可以享有产权已过户后的部分权利,包括可以对抗前手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司法机关也不能将已预告登记的不动产当作出卖方的财产施以强制执行;而经过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仅表明该买卖行为已纳入行政监管,在没有其他法定事由的情况下,该合同的效力优于出卖人一房多卖的时间顺序在后的同一标的物预售合同,在产权过户登记前商品房预售
    2023-08-17
    396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与商品房现售有什么区别?预售和现售分别需符合哪些条件?
    、商品房预售与商品房现售有什么区别?预售和现售分别需符合哪些条件?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又称卖楼花。商品房现售与商品房预售主要差异在于,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预售合同签订以后,可能出现某种原因会导致商品房无法建成或交付,或建成后的商品房存在各种质量瑕疵,因而买房人无法实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预售对买房人而言存在更大的风险。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现售的条件为:(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这个条件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
    2023-06-10
    465人看过
  • 签商品房预售合同需注意什么,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否转让
    一、签商品房预售合同需注意什么第一,在合约书中,应注明与发展商谈定的付款方式与价位,是按揭付款还是按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的缴款时间应注明。第二,发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应明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交屋,而不应模棱两可的措辞来表达,因为这里涉及到逾期交屋的违约问题。第三,对于购置房屋的面积要明确注明销售面积(含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实际使用面积是多少。如果面积误差超过经约定范围,客户有权要求退房并追索利息损失。目前,如象上海等一些南方城市,甚至规定发展商售楼的实测面积大于客户购置面积时客户可不必追补面积款,而实测面积小于购置面积,发展商还要退款。第四,应提出天然气或煤气的准确通气时间。因为煤气公司有规定,必须等到楼房入住率达70%时才通气源。因此,虽然煤气管已通,但客户尚有可能用不上煤气,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在合约上应注明气源通气的准确时间或注明入住不能按时通气时发展
    2023-02-07
    278人看过
  • 商品房购销合同是预售合同吗
    商品房购销合同不是预售合同,二者之间的所涉及到的内容范围是完全不同的,后者是预售方与预购方的约定事宜,前者则是出卖人对已竣工的房屋进行销售而与买受人签订的合同。一、商品房购销合同是预售合同吗商品房购销合同不是是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出卖人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售人,买售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是商品房交易中最为重要的凭证,是确定开发商和消费者权利义务的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二、商品房销售合同可以修改吗不可以修改。国家住房保障部颁布有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在销售房屋与购房人签
    2023-06-04
    281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预约合同,预售合同的写作要求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预约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预约合同。1.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2.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预约合同。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本合同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预约合同与本合同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预约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是订立本合同,所以,当事人一方只能请求对方订立合同,而不能依预约的本合同内容请求对方履行。3.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成立之时,房屋并不存在或尚未建成,所以带有“预售”的字样,但商品房预售合同绝不是预约合同。因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售方与预购方关于房屋的坐落与面积、房屋的交付期限、房屋的质量、违约责任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双方无须将来另行订立一个房屋买卖合同。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写作要求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写作要求有:1.双方的名称、国籍、地址,如果是法人组织的,
    2023-06-24
    98人看过
  • 如何查询买卖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备案
    可以通过下列途径知道商品房预售合同已登记备案:1、直接向所购商品房所在地房管局询问预售批准情况;2、要求开发商提供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进入所购商品房所在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打开“商品房网上备案查询”网页,输入房屋代码、购房者证件号码等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一、房管局备案的房子法院能查封到吗法院不能查封你的房子,可以查封那家公司,然后对他现有的资产进行拍卖,所得用于依照比例归还债务。烂尾的住宅项目1般是拍卖后有购买方继续承建。网签和备案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房屋销售行为,维持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防止开发商捂盘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而备案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办法第十条同时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
    2023-04-03
    416人看过
  • 新修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分预售合同和现售合同两个文本
    原《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未就预售和现售作区分,因此会有合同条款设计不明确的情况出现,部分购房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而新修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分为了预售合同和现售合同两个文本,在避免引发纠纷的同时,为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提供了有效的合同依据。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2023-08-17
    461人看过
  • 区分房屋买卖合同与预售合同的关键点
    1、标的物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标的物为还在建设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预见性。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2、合同履行周期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交易中,从订立合同到房屋竣工需要较长的时间。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即负有交付买卖标的物及转移所有权的义务。房屋买卖合同与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的区别房屋买卖合同与房屋买卖定金合同区别:1、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目的是转移房屋所有权,而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的本质是以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2、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自双方当事人均签订、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生效,而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2023-07-18
    66人看过
  • 民事买卖合同和商事买卖合同纠纷的区别
    合同纠纷根据不同的合同类型可以分别属于民事或者商事。民事合同主要指以服务于生活消费为目的而不以营利为目的所发生的合同关系。商事合同服务于生产经营为目的,以营利为目标所发生的合同关系。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不履行合同义务还款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
    2023-03-15
    425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的前提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且房屋已经完成了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具备了预售的基本条件。 在商品房... 更多>

    #商品房预售
    相关咨询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什么?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预售价款是否为合同原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1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于多数情况下是分期支付房屋的价款,这种作法类似于分期付款买卖,
    • 预售合同能否等于商品房买卖合同?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24
      将商品房预售合同称之为期货买卖合同是错误的,是对期货买卖合同的一种误解。 所谓期货买卖合同,是指期货交易所为进行期货交易而制订的统一规定商品的等级或证券的种类和数量、交货期限和地点等的合同。 期货买卖合同具有如下主要特征: (1)期货买卖标的物的价格不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而是在期货交易所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而确定的 (2)期货买卖的标的是合同本身,而不是期货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货物。
    • 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1
      一以下内容可以帮助你。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商品房认购合同的区别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03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认购合同的区别是: (一)目的不同。 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即为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前契约阶段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本约合同,是为商品房买卖这一目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合同。 (二)约定的内容不同。 认购书中约定的相对简单,通常只约定房屋的面积、总价、地理位置及将在某一时间和地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内容,买卖双方一般无法直接凭认购书完成交易;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包
    • 商品房买卖中的预售有何区别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8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出卖人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售人,买售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是商品房交易中最为重要的凭证,是确定开发商和消费者权利义务的依据。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是商品房销售的方式之一,与商品房现售相比,有以下区别: 1、房屋标的在出卖时是不存在的,或者是在建设中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