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庭审笔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6 10:33:01 67 人看过

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中要写清诉讼请求,请求赔偿的金额及交通肇事罪认定的事实和理由等。交通肇事罪是刑事犯罪,在法院庭审阶段,受害人可以委托律师发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样可以节约办案时间,等刑事案件审理完结后,犯罪分子要承担民事赔偿。

一、诈骗罪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吗

现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对提交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不受理。理由是,诈骗罪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受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4条至102条都规定了,受害人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一审判决以前都有权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这种情况属于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根据该《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5条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也就是说,不是任何刑事案件造成受害人经济损失,受害人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比如,像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在犯罪过程中造成了受害人人身伤害、物品损害的,可以就医疗费、误工费、交通、食宿、物品损害价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不需要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但是,法律的规定并不科学,诈骗案等经济犯罪案件,受害人追回损失的财务是经过如下程序:第一,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在侦察、预审、提起公诉前的阶段进行追赃;第二,在法院立案后法院审理前再让被告退赔。但如果追赃不成,受害人往往自认倒霉,因为根据上述规定受害人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再另行提起民事索赔,还要先交诉讼费,而被告人刑满释放后,是否能赔偿还是未知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22: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交通肇事罪民事刑事开庭怎么判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典之规定,对于交通肇事罪行的定罪量刑标准如下所述:1.行为人如果因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造成严重后果,包括导致他人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情况,那么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若交通肇事行为人在实施犯罪后选择逃避责任,即所谓的“逃逸”行为,或者在该犯罪行为中所表现出的恶劣程度不仅局限于前述第一种情形者,应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当行为人在交通肇事过程中因逃逸行为导致受害人死亡时,其刑罚将升至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4-04-28
    325人看过
  • 如何解决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赔偿责任
    交通肇事罪是刑法规定的惩罚行为人驾车造成一些事故,在现实生活中,该行为不仅要受到司法机关的惩罚,而且该行为引起的物质损失是需要弥补的,而该物质损失赔偿就是民法要解决的问题。当一场交通肇事案件发生时,其造成了物质损失,受害人应在提起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赔偿责任以解决该问题。接下来我们具体说一下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的范围:1、医疗费: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后期治疗费用(附医疗机构证明)等原始单据。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
    2023-06-02
    74人看过
  • 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出狱后没赔偿怎么办
    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出狱后,如果有条件拒不赔偿的,受害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经人民法院查明确无赔偿能力的,可以裁定中止执行。一、欠债被人起诉怎么办欠债被人起诉后应当积极应诉,如果有能力偿还债务的应当及时进行清偿,如果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则应当收集相关的证据向法院申请延长还款期限和减少债务等,如果债务人有能力却拒不清偿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强制执行、拘留、冻结,根据不同情况转移或者改变被执行人财产的价值。人民法院查明债务人确实无执行能力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中止情况消失后恢复执行。对方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二、欠钱10万被起诉会怎么判刑1、欠债被起诉,涉及到的是民事纠纷,法院审理查明后会依法做出判决,债务人应当依照判决履行还款义务。2、债务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可执行财产,人民法院除对被执
    2023-02-17
    217人看过
  • 刑事诉讼庭审笔录模板
    一、刑事诉讼庭审笔录模板刑事案件庭审笔录根据实际开庭的情况记录。二、见证人在刑事诉讼中的监督功能要求见证人(一)必须是与案件及案件的当事人无关的人,即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员都不能成为见证人。(二)见证人应当是品行端正,在案发当地居住有一段时间年限,有固定住所和固定职业的人。因此,见证人应适用回避规则。三、刑事诉讼回避人员有哪些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31条的规定,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8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以上人员应当申请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
    2023-06-19
    90人看过
  • 交通肇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确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的规定,被害人和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结合交通肇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特点,其原告人范围可认定如下:1、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害人。交通肇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其人身或财产遭受交通肇事者的直接侵害,当然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有权依法要求获得赔偿。2、在交通肇事案件中财产遭受损失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从某种意义上讲,由于交通肇事而使财产受到侵害的法人或组织可以被视为被害人的一种特殊类型,是对被害人所做的广义理解。许多交通肇事案件中,肇事者往往不但致人死亡,而且造成了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损失。因此,为了充分保护法人与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其可以作为交通肇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若交通肇事案件的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或其他无行为能力的人,因其无诉讼行为能力,为了保护他们的合
    2023-04-22
    210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代理人二审能出庭吗
    如果是附带民事诉讼也是二审审理的内容的,刑事附带民事代理人二审能出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0条第2款之规定,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部分,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判决、裁定的上诉权是法律赋予他们以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基本的诉讼权利,是独立于被告人、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享有的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上诉权之外的,并不依附于刑事部分,不受刑事部分是否有上诉、抗诉的影响,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只要在规定期内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起上诉,必然就会引起第二审程序。同时,如果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并不同时是刑事部分的当事人,即并不是刑事被告人、被害人或自诉人的,其上诉权的范围只限于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起上诉,不能涉及刑事部分,同样,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如果并不同时是附带民事诉讼
    2023-08-17
    399人看过
  • 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辩护意见需要注意什么
    一,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辩护意见需要注意什么要注意:民事诉讼中律师的地位不是辩护人,而是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代理律师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阐述对己方有利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以及法理推断等,律师以代理词、代理意见的方式在法庭辩论阶段发表,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律师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按照法律的规定应认真履行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忠实于法律和事实真相,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职责、清正廉洁,恪守律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权益;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不得扰乱法庭秩序,干扰
    2023-06-03
    117人看过
  • 2024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死亡赔偿金是如何计算的
    一、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死亡赔偿金是如何计算的1、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的死亡赔偿金,应当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2、但如果在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则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直接按照五年计算。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二、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什么1、死亡赔偿金应兼具补偿性和惩罚性两种因素,生命权作为最重要的人身权,当死者本人非自愿的被剥夺了这最宝贵的权利时,死者本人遭受的是最大的伤害。如果仅仅因为受害人无法主张任何权利,就此认为死亡赔偿金不是赔给死者的,是对生命权的极大不尊重。2、同时,对于加害者来说,其负有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义务,死者的生命权受到最大程度的侵犯,也是侵权者最大程度的违反义务,因而,从这个角度,死亡赔偿金还具有对侵权者的惩罚性质。《最
    2023-12-12
    479人看过
  • 2024年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判决书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判决书是怎样的?自诉人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自诉人×××以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要求给予刑事处分,同时要求赔偿给他造成的经济损失为由,向本院提起控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或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自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首先概述自诉人的刑事控告和附带民事请示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被告人陈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经审理查明,……(除写明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其证据之外,还应写明被告人的行为造成被害人直接经济损失的事实。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事实、情节或
    2024-02-01
    91人看过
  • 交通肇事案件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问: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有一人需承担刑事责任,其他人承担民事责任,能不能在刑事审判时对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其他被告人一起提起民事诉讼?是交通肇事案件!答:可以,但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相关知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人是指刑事附
    2023-06-11
    332人看过
  • 刑事案件庭审笔录怎么写
    刑事案件庭审笔录根据实际开庭的情况记录。一、一审多久开庭审理法院审理案件的开庭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一般情况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可以审理普通的案件。如果遇到当事人人数众多,证据复杂的案件有可能要半天甚至一天的时间,特殊情况的刑事案件审判过程还有几天的。二、刑事案件开几次庭能判刑事案件一般是开庭一次的,不过也会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只开一次庭,开庭审理的时间长短或者天数根据具体案件而不同。当在第一次开庭时出现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形时,就同一案件就会开两次庭。但无论如何法院都会控制开庭的次数,每个案件都会在庭审前做好准备,争取一次开庭审理完毕。这样做有利提高审判效率、集中解决法律问题,避免因多次开庭、拖延开庭而损害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国家行使刑罚权。因此,法院开庭审理刑事案件也必须遵守效率原则和集中审理原则。三、开庭多久结束开庭一般多久结束
    2023-04-03
    221人看过
  •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附带民事赔偿处罚
    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法律责任。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附带民事赔偿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二、交通肇事怎么赔偿1、《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
    2023-05-01
    414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一般多久开庭
    一、刑事附带民事一般多久开庭刑事附带民事一般多久开庭在法律上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具体的开庭时间需要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理期限是一般为两个月至三个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立案后一审判决前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讼状。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二、刑事附带民事是同时审理吗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1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开庭审理。开庭理时,一般应当分阶段进行,先审理刑事部分,然后审理附带事部分。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是因为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了物质损失。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对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被告人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及附带民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等问题进行审理,刑事部分的理结果直接影响对附带民事部分的处理。反之,如果经审理认被告人的行为
    2023-07-15
    312人看过
  • 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哪个先开庭?
    一、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哪个先开庭?1、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前者先开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刑事附带民事被害方对刑事判决不满,可以依法上诉。(1)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2)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无能力赔偿
    2023-04-20
    37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中怎么在庭审笔录写附带民事诉讼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6
      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开庭时一并审理。
    • 刑事附带民事审讯笔录可以做参考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0
      这就要看法院审理案件的主要习惯了,有些会作为参考,有些不作为参考,作为参考也只是考虑主要的犯罪情节。
    • 附交通肇事案件庭审记录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7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笔录范文怎么写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4-26
      刑事案件庭审笔录(第一次开庭)案由:开庭时间:开庭地点:某某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是否公开审理:公开旁听人数:若干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某某某人民陪审员:某某某、某某某代理书记员:某某某书:某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即将开庭审理由某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某某某非法持有毒品一案。请值班法警入庭执行职务。请公诉人入庭。书: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 刑事附带民事阅卷笔录如何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2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8条之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由于在刑事案件中控方负全部举证责任,故而律师的工作实际上是对控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挑毛病”,阅卷工作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而制作阅卷笔录,是辩护律师将零乱的卷宗材料“由厚到薄”,从中分析证据是否充分、材料是否齐备的重要工作,更是刑辩律师的基本功之一。今天,智豪律师结合自身专做刑案的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