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与商事合同的异同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3 14:08:46 447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与商事合同的异同有什么?

1、性质不同。商事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目的不同。商事合同以供给劳务为目的,而劳动合同则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商事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更多的体现了国家对当事人合同的干预,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主要侧重于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均属于法人或社会团体,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而雇佣合同既可以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单位,也可以双方均为公民,且雇员不成为雇主的成员;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调整;商事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

6、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而商事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哪些劳动合同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双方应当在订立劳动合同、拟定劳动合同条款时出于自愿,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关系的一方违背了他们的真实意愿。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无效。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公平原则,核心含义就是要求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免除己方法定责任如“一律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生死病老都与企业无关”等条款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主体、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和商事合同的区别在于性质,目的,主体及其关系,发生争议时的处理程序。采用胁迫,威胁的手段,违反劳动者的真实意图,而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而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违反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要求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n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n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03: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解除与开除劳动合同的异同点
    解除劳动合同与开除的区别如下:1、两者的运用主体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用人单位可以运用,劳动者也可以运用,双方还可以协商一致共同运用。而开除,只有用人单位才可能运用,劳动者没有这种权力;2、两者的适用对象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适用对象是用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和劳动合同制职工。而开除的适用对象则是违犯劳动纪律的合同制职工和固定职工;3、两者的适用原因不同: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多种性质的,有的是惩戒性的,有的是非惩戒性的;开除适用的原因,则是单一性的,即属于惩戒性的原因。合同解除和终止有什么区别?其区别主要在一下两个方面:(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解除可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根据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可知,其通常被视为对违约行为的一种补救措施,实质上是对违约方的一种制裁。因此除却不可抗力的情形,合同解除
    2023-07-05
    279人看过
  • 电子劳动合同与纸质劳动合同的差异及比较
    电子劳动合同和传统劳动合同两者虽有区别但是实质上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只是由于电子劳动合同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因此电子劳动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要约承诺以及合同的效力问题也就变成了立法的一个难点。但是不管是传统劳动合同还是电子劳动合同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那就代表双方认可并愿意准守合同内容,因此只要合同内容没有触犯国家法律,那么合同就会在签字的那一刻即刻生效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中止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中止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发生的事由性质不同。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2023-07-19
    337人看过
  • 撕毁合同与撤销合同有什么异同?
    撕毁合同与撤销合同不具有同等的效力。持有的合同虽被撕毁但如已实际履行的,视为事实合同关系,合同持续有效,进行撤销应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一、被人胁迫签了合同应该怎样处理被人胁迫签了合同,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成年人被胁迫签订的协议,属于可撤销合同,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如果不申请,其效力自始有效。二、隐瞒事实签订合同会怎么样隐瞒事实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合同。1、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2023-04-12
    250人看过
  • 固定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差异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劳动合同不约定存续期限,这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显著特征;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则该合同直至劳动者退休才终止。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很强的稳定性。该劳动合同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和企业的存在期限内存在,只有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殊情况,劳动合同才解除。需要提及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出现约定解除的情况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将法定的解除条件作为约定的解除事由在劳动合同中加以约定。这类劳动合同主要适用于专业性或者技术性较强的职务、工种。或者工龄达到一定年限的劳动者。无固定劳动合同辞退补偿无固定劳动合同辞退补偿是两个月的赔偿金,原因如下: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
    2023-07-15
    176人看过
  • 试用期与合同期在劳动合同中的差异
    试用期就是你和雇主签订合同之后,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合同期就是用人单位跟你签订的合同的期限,比如一年、两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于见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至于见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在于,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限为一年。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对该职工办理转正
    2023-07-03
    401人看过
  • 劳务派遣与劳动合同的差异
    主体资格不同。劳动派遣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2)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3)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劳务派遣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4)法律调整不同。劳务派遣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社会法中的劳动法来规范调整。(5)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
    2023-07-04
    177人看过
  • 劳务分包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异同
    劳务分包合同和承揽合同区别是合同形式的差异。承包合同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常采用口头的。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将承包工程中的劳务分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在建筑行业,负责招聘工人的施工责任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在建筑行业,A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并购买材料,然后要求B劳务施工单位负责招聘工人,即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重要合同,应书面订立。这是国家监督管理基础设施的需要,也是由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特点决定的。劳务分包合同可以和个人签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而个人是不具有资质的,所以与个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
    2023-07-07
    69人看过
  •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目的不同。实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整体的合法权益,调整和改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利用合同制度实现和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2.主体不同。集体合同的主体是雇主或雇主团体与由工会代表的全体职工,在我国是企业与由企业工会(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代表的全体职工劳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与单个雇员,在我国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3.内容不同。集体合同不仅规定本企业的一般劳动和生活条件,而且涉及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内容具有广泛性、整体性的特点。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内容多是关于劳动条件的规定。4.法律效力不同。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适用于企业全体职工劳动合同仅对劳动者个人有约束力。集体合同规定了本企业的最低劳动
    2023-02-28
    135人看过
  • 探究集体合同的概念及其与劳动合同的异同
    集体合同是什么意思,与劳动合同有哪些不同集体合同又称为团体契约、集体协议等,它是经全体员工或者员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由工会或者员工委托的其他代表与用人单位为规范劳动关系订立的,以全体劳动者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有:第一,签约主体不同。集体合同是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而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第二,签订程序不同。集体合同需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而劳动合同由职工本人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第三,生效条件不同。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四,效力所调整的主体范围不同。集体合同生效后,对用工单位和单位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而劳动合同生效后仅适用于职工本人和用工单位。第五,集体
    2023-07-05
    263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主动离职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差异是什么
    劳动者将丧失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权利。《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裁减人员的,或者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工资。但是,如果是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部发〔1996〕第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0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就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支付经济补偿金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是哪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不了解法律后果的情况下填写了《辞职申请表》,那么,其损失将是无法弥补的。其二,劳动者无法申领失业救济金。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
    2023-03-16
    309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异同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跟终止有什么不同1、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终止则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劳动合同终止主要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实出现,一般情况下,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2劳动合同解除则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合同法36条)、劳动者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即劳动者主动辞职(37条)、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即被迫解除(38条)、用人单位单方通知解除(39条)、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40条、41条),前述各种解除的成就条件是不同的。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还需办理哪些手续一、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还需办理哪些手续1、劳动合同解除终
    2023-07-13
    445人看过
  • 合作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异同分析
    劳动合作协议是指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建立的的一种劳务合同关系;劳动者与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单位不承担劳动者的保险、工资、福利等各种待遇。只是把这一部分工作承包给劳动者完成。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建立的一种聘用关系。单位负责劳动者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各种待遇,同时劳动者要服从单位的领导和工作分配。如果是劳务合作,劳动者就要自己承担工资、社保、工伤等风险。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的区别1.保密合同具有从属性,保密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劳动合同是主合同,没有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也就不可能产生保密义务,当然也就不存在保密合同。保密只是劳动关系的一项内容。2.保密合同具有独立性,一般来说,从合同的效力是随着主合同效力的变化而变化的,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当然无效,主合同变更,从合同亦应做相应变更。但是保密合同却不同。劳动合同的无效和变更,并不影响保密合同的效力。这一点对于保密条款
    2023-07-03
    114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之间的差异
    两者在性质上有着根本区别从劳动法意义上讲,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成立与劳动关系建立没有必然联系,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有异。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一)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合同法》。(二)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务关系的主体是平等主体,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三)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隶属与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一方提供劳务服务,另一方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是平等的关系。(四)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
    2023-07-08
    240人看过
  • 民事合同变更和劳动合同变更的异同点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当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岗位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资报酬等有关条款。从原则上说,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原来合同的基础上达成新的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未经过对方同意,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当然,这并非意味着合同的变更只能由约定产生。事实上,在一些特殊情形(例如重大误解)之下,法律赋予了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法定的权利。一、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1、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时间必须在合同的有效期内。2、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4、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了变化,为保持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相关的内容。5、尚未履
    2023-02-20
    10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动关系与劳务合同有何异同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4
      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等为职工承担社会保险义务,且用人单位承担其职工的社会保险义务是法律的确定性规范;而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不存在必须承担另一方当事人社会保险的义务。如居民不必为其雇用的家政服务员承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 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关系是什么,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31
      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一般的雇佣合同,在大多数国家它仍由民法来调整;对于雇佣合同中的另一种特例--劳动合同,由于它以个人思想为背景的法律结构,在近代社会越来越不适应规范劳务契约之现实,尤其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遂进入具有社会进程的劳动契约时代,合同的自由协商性受到限制,更多的体现了政府干预,其只在消除现实社会中难以实现的非实质性的平等,使经济力量薄弱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受雇者或劳动者)得到较多的保
    • 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共同点和异同点、特征是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5
      首先,劳动合同与普通民事合同的比较劳动合同与普通民事合同的比较(一)合同目的劳动合同的目的明确而单一,即以实现劳动过程为目的,在于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创造,而不是劳动成果的实现。一般的民事合同固然有其目的,但其目的并不要求明确,且可以具有多样性。(二)合同性质民事合同,形成的是典型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债权的主要内容,具有债的所有性质和特征,是纯粹私法的品性。劳动合同,从其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合同的基本原
    • 个体工商户雇佣劳动合同与一般劳动合同的差异在哪里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1
      个体工商户已经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因此不是雇佣关系,是典型的劳动关系
    • 合同与协议有什么异同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8
      1、相同点在于都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契约;生效后法律效力相同; 2、不同点在于合同更加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协议书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不涉及违约责任;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是协议的具体化。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