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孕检未被告知胎儿没鼻子谁的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9:15:37 196 人看过

看见女儿小花的一瞬间,李牧和王婷被她的样貌吓着了:原本是鼻子的地方却是一道沟,两只眼睛也往外斜。

他们无法接受这个现实:产检时明明已经发现胎儿没有鼻骨,医院认为孩子正常,他们才没有引产。

他们起诉沈阳一医院索赔。日前,法院认定医院在孕检中有不足,判其担责50%,赔偿2.3万余元损失。

超声提示鼻骨未显示

女婴出生后没鼻子

王婷怀孕后,一直在沈阳这家医院做产前检查。

2012年2月,王婷在医院做三维彩超时,超声结果提示胎儿的鼻骨没有显示,而且两眼之间的距离也宽,建议进一步产前诊断。王婷很快进行了染色体检查,但结果没有发现异常。

3月,王婷的彩超结果提示依旧。

5月,王婷剖腹产下女儿小花。看见孩子的一瞬间,李牧和王婷被她的样貌吓着了,本该是鼻子的地方,却没有鼻子,而且还有一道沟,外眼角也往下斜。

李牧和王婷带着小花到另一家医院,医生诊断小花为先天多发畸形:­缝隙开大约0.3cm宽与后囟门相通,鼻梁塌陷,外眼角下斜,双眼裂宽,阴蒂大,大阴唇稍肿胀

7月,沈阳这家医院为小花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健康状况为良好。

2013年1月,李牧和王婷再次带小花到另一家医院检查,因鼻正中裂开,鼻梁塌陷,眶距增宽,医生建议手术治疗。

孩子家长起诉医院

不构成事故但有过错

11月,针对李牧和王婷提出的医疗鉴定申请,鉴定机构认为,产前超声波诊断提示胎儿鼻骨没有显示、眼距增宽,脐血穿刺胎儿染色体核型正常,医方没有针对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后果进行详细的书面告知,为医方不足。患儿出生后双眼距增宽,鼻梁塌陷,鼻中裂,不属于严重缺陷,为先天发育不良,与医方告知不足没有因果关系。因此,认定不属于医疗事故。

2014年,小花的家人将这家医院起诉到法院,认为小花出生时的先天多发畸形虽然不是医院造成的,但医院在产前检查时已经发现胎儿可能畸形,没有就检查结果可能引发的各种后果向他们详细书面告知,使他们失去了选择胎儿是否出生的机会,还仅依据脐带血染色体检查报告,片面认为胎儿正常,拒绝了他们终止妊娠的请求,最终导致有先天畸形的小花出生。这虽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医院存在过错,应赔偿他们的损失。

医院否认有过错

称超声结果不能终止妊娠

这家医院否认存在过错,称在诊疗过程中已尽到详细告知义务。因超声波检查结果不符合相关终止妊娠规定,所以没有向王婷提出终止妊娠的建议;即使王婷自行提出终止妊娠,由于不符合规定,也一定不能成立。所以,即使他们在诊疗过程中确实存在告知不足,也和小花的损害后果没有因果关系,没有侵犯其家属的选择权。

法院认定医院存在不足

判担责50%赔偿2.3万余元

法院认为,小花一方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小花出生时的面部畸形是因医院采取错误的诊疗手段造成的,医疗鉴定也没有认定医院存在医疗事故,所以推定小花的面部畸形是由遗传学原因造成。

但在王婷进行产前三维彩超检查时,医院已经发现胎儿存在先天畸形的可能,并对其进行进一步染色体检查。医院没有就胎儿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胎儿出生后可能发生的相关医疗后果对王婷及其家属进行详细的书面告知,征求意见,对是否继续妊娠作出选择和决定。

所以,小花的面部畸形虽不是医院诊疗造成,但医院在孕检过程中存在不足,没有针对可能发生的后果进行详细的书面告知,是造成病残儿出生的重要原因,应当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法院一审判这家医院一次性赔偿小花一方医疗费3660.61元,精神抚慰金2万元。宣判后,小花一方和医院都不服,双双提出上诉。日前,法院发布的终审结果显示,已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医院不应替孕妇做决定

法官表示,父母在决定生育时,应将身体、心理等都调整到最佳状态。

一名畸形儿对家庭会产生巨大影响。医务人员应将具体检查结果及可能采取的医疗措施、相关医疗风险和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详实地书面告知孕妇及家属,由孕妇及家属及时做出正确的医疗选择。医方不能在未征求孕妇及其家属意见的情况下,仅依自己对检查结果的判断,替孕妇及其家属作出医疗风险或者具体医疗方案的选择或者决定。

■提醒孕妇

B超都能看什么

孕早期B超:怀孕12周,确定怀孕状态是否正常和推算预产期;确定胚胎个数;

孕中期B超:怀孕12~28周,看胎儿大小、发育如何,是否存在先天性畸形。

孕晚期B超:28周~42周,看胎儿头、腹围及四肢,看胎盘会不会过早老化和羊水量;

彩色B超:可为诊断胎儿先天性心脏缺陷提供诊断依据。

三维彩超:可清晰显示胎儿眼、鼻、口、下颌等状态,协助医生直接对胎儿先天畸形进行诊断,包括表面畸形和内脏畸形,特别是二维彩超难以显示的头面部畸形。并能确定胎儿在子宫中的精确定位。但许多畸形不一定能完全靠三维彩超检查出来,它只是作为二维超声的一个补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务人员相关文章
  • 父母养老责任归属:是儿子的责任还是女儿的责任?
    老人应该是儿子养还是女儿养儿女都应该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怎么样处理三个女儿一个儿子的父母养老问题处理三个女儿一个儿子的父母养老问题如下:1、多子女可在老人的意愿下订立赡养内容的协议,订立赡养协议后子女根据赡养协议来履行赡养义务。对于多子女的家庭来说,签订赡养协议将会是避免赡养争端的一种方式,子女在签订赡养协议后可根据赡养协议来履行,既满足了多方的意愿,也履行了赡养义务;2、无约定赡养协议的,多子女均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应平均承担并履行赡养义务。对于成年子女来说,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间无约定的,多子女间应平均分配赡养义务。多子女都不愿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可将多子女共同起诉到人民
    2023-07-11
    204人看过
  • 孩子被送人的未婚先孕妇女
    未婚先孕孩子符合法律规定可以送人。未婚先孕生出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其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被送人的孩子有赡养父母义务吗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如果收养家庭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就可以视为收养关系成立。与此同时,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自然消除。所以在法律上,被遗弃的孩子长大后可以不承担对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当然,法律不禁止你自愿对生父母尽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2023-07-04
    68人看过
  • 女子牵娃闯红灯被撞飞谁的责任
    据报道,发生在江苏南京的真实故事,妈妈带女儿过马路,对还剩20多秒的红灯置之不理,看见驶来的汽车不避让反而往前冲。就为了那20多秒的抢行,母女双双住进了医院。1、无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且事故位置在人行横道线上。机动车全责,行人无责。2、无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3、有证据证明(路口有摄像头,或者第三方人证)行人闯红灯。但是行人已经在机动车道上,而司机未加注意。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4、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而且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机动车急刹车都无法避免事故。机动车次责,行人主责。赔偿方面,首先在交强险限内(1万元)赔偿行人,不足部分机动车一方按责任再赔偿行人。即便机动车无责,也要赔10%给行人。
    2023-06-08
    407人看过
  • 女子求职时检出怀孕被拒录
    每人都会珍惜来之不易的好工作。看着一份好工作从身边溜走,家住渝中区的张小姐心里很难过。她曾经到一家效益很好公司的应聘,但是公司以检出她已怀孕为由,拒绝录用她。昨日,她向重青报谈起此事时,仍然义愤填膺,她认为公司是对她采取了就业歧视。求职时检出怀孕被拒录半个月前,张小姐到江北区一家规模较大的公司应聘。经过考核,公司决定留下张小姐进行实习。实习两周后,公司认为张小姐的能力出众,各方面条件都让人满意,决定按公司的录用程序,安排张小姐去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医生要对她进行尿检,称是公司要求的。对此,张小姐心里掠过一丝不安,她知道自己怀了孕,已有一个月时间。体检结束后,公司让张小姐在家中等通知,但是一等再等,公司一直没有通知她去上班。后来张小姐通过打听,才知因为她被检出怀孕,公司已经拒绝录用她。公司解释是正常的选择怀了孕难道就没有工作的权利?张小姐对公司的做法,感到非常气愤。据她讲,当初与她一同应聘进
    2023-04-25
    295人看过
  • 未检车上路被追尾谁责任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未检车上路被追尾谁责任1、未检车上路被追尾谁责任,视情况而定:(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被追尾如何索赔1、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2、车被追尾对方全责,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对方所承保的
    2023-08-09
    451人看过
  • 胎儿亲子鉴定多为知识分子
    为了有效地确定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避免让不该出生的孩子出生,胎儿也得做亲子鉴定以验明正身。据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专家介绍,做胎儿亲子鉴定的多数是高级知识分子,有的是已婚的女硕士生瞒着丈夫拉情人来做鉴定,更有的是大学教授来确定孩子是不是婚外情的结果。在所有鉴定者中,二十八岁至三十八岁之间的已婚女性占了九成。一旦确定孩子不是自己所希望的,很多母亲都会编出各种故事将孩子做掉。记者调查高级知识分子占多数据西政司法鉴定中心DNA亲子鉴定专家介绍,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是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上户口、移民亲子鉴定定点机构,胎儿亲子鉴定抽羊水更由重庆西南医院妇科专家亲自把关,保证鉴定的品质。胎儿亲子鉴定更是中心的品牌项目。来中心鉴定的多数为高级知识分子,他们当中有大学教授、博士生、硕士生和公司高级白领。当然也有社会成功人士。DNA亲子鉴定总部地址:重庆市沙坪坝校区办公楼主
    2023-06-11
    243人看过
  • 母亲可以告子女未尽赡养责任吗
    母亲能告子女未尽赡养责任。赡养费是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一、子女赡养父母的费用包括哪些子女赡养父母的费用包括以下项目: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用;2、老年人的疾病治疗费用;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赡养费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二、儿子死后的赡养费可以取消吗?儿子死后赔偿款不能当赡养费。赡养费是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
    2023-03-25
    361人看过
  • 鼻子被打骨折要追求刑事责任吗
    一、鼻子被打骨折要追求刑事责任吗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要做了伤情鉴定视情节严重情况来决定。致人轻微伤的,可被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同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致人轻伤即可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同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致人轻伤的,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什么叫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按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刑事责任。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
    2023-06-11
    192人看过
  • 一胎儿子领养一个女儿吗
    一、一胎儿子领养一个女儿吗一胎儿子领养一个女儿这种情况通常来说不可以再收养子女。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办理收养关系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向民政部门登记;第二种是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签订书面协议;第三种是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订立书面协议并办理公证。二、收养孩子的程序1、收养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2、收养人提供相应的材料;3、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经法定收养登记程序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三、如何领养孩子?1、向领养登记机关提交领养申请书;2
    2023-06-08
    309人看过
  • 女子做了结扎手术依然怀孕责任谁承担
    结扎是指使用一定的手段(如使用羊肠线)将人体或生物体的某些管道(如血管、输精管、输卵管等)扎住或起到同样的效果。若此项手术之后任然怀孕,属于小概率事件,医院应承担一部分责任。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除了医疗机构要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2、对发生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3、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①在目前社会体制下,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罚往往会收到令人意想不到
    2023-06-02
    380人看过
  • 孩子乱跑被撞谁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机动车驾驶人有违反驾驶规定行为的,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机动车驾驶人正常行驶,没有违反规定,孩子乱跑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孩子父母没有尽到看管义务,承担次要责任。其具体责任认定请以实际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为准。一、摩托车无证驾驶撞到我的车怎么处理摩托车无证驾驶撞了我汽车的,应当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因无证驾驶摩托车的驾驶人一方的过错导致的,摩托车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小车驾驶人也有过错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二、电瓶车撞到汽车谁的责任电瓶车撞到汽车的责任划分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如果双方都存在违反交
    2023-03-30
    489人看过
  • 婴儿先天缺失前臂孕检医院被告失责
    张某生下宝宝后,却发现孩子没有左前臂,为此,她以替自己进行孕产期检查的医院未能履行约定的义务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11月30日,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自2003年12月开始,张某就到附近的瑞慈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双方建立了孕产妇保健合同,约定由该院对张某进行孕产期检查。到2004年6月24日,张某先后四次在该院进行了b超或彩超检查,院方都没有告诉她胎儿四肢有问题。可是,7月6日,张某的宝宝生下来后却没有左前臂,后经鉴定为三级伤残。张某诉称,原告与瑞慈医院之间形成了母婴保健合同关系,院方违反《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和母婴保健合同的约定,未能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原告要求法院判令瑞慈医院赔偿其子人身损害赔偿费用16.7万多元、其子到上学期间的残疾者辅助器具费用7.9万多元、精神损害赔偿金4万元。对孩子成年后的残疾器具费用,今后另行主张
    2023-06-11
    484人看过
  • 父亲未告知母亲便将儿子火化
    案情:2009年,张某和黎某离婚,女儿随黎某生活,儿子随张某生活。今年6月,黎某的弟弟告诉她,其儿子已在殡仪馆火化。为此,黎某认为,儿子是双方的,儿子死后,张某本应该通知黎某,让做母亲的见上最后一面。张某在没有通知黎某的情况下就擅自把儿子火化,严重侵犯了做母亲的权利。为此,黎某诉至法院。近日,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一审判令张某向其前妻黎某赔礼道歉,但驳回了黎某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法官说法:法官庭后表示,张某和黎某虽已离婚,但死者仍然是双方的儿子。在儿子病情加重的情况下,张某理应告知黎某。据了解,当时张某在外打工,得知消息时儿子已死亡,便很快将其火化。张某存在过错,应向黎某赔礼道歉。由于黎某未能举证证明张某的行为造成其精神损害及其后果,故对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请,法院不支持。相关法律知识:精神损害赔偿,是随着《民法典》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
    2023-06-04
    425人看过
  • 儿子女儿抚养老人责任相同吗
    有。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一、对无赖父亲怎样赡养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父母离婚后子女依然有赡养的义务。应与父亲协商解决,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二、赡养人义务的具体表现是什么赡养人义务的具体表现是:1、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2、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
    2023-03-14
    191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 更多>

    #医务人员
    相关咨询
    • 未婚先孕女方被抢孩子该谁的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03
      未婚子女,原则上2岁以下岁以下的子女。除非男方家庭条件优越,明显优于女方,否则可以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而且女方显然不适合带孩子,比如生病,经济条件差等等。总之,未婚子女归谁取决于具体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与母亲生活在一起。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子女不宜与其
    • 女方怀孕期间,的话,一胎儿子,判给谁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9
      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胎儿畸形产检未告知,医生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8
      你女儿经鉴定属于无脑儿,依照法律规定,医生应向你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意见,但医生却没有告知你,即没有尽到法律规定的告知义务,因此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第条,第十八条经产前诊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当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一)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二)胎儿有严重缺陷的;(三)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
    • 孕检时,没发现胎儿有问题,后检查出孩子患病,医院有责任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2
      产检只能保证一个概率,而且每张结果上面都说明只代表本次检查结果,既然是概率,难保不出意外,但是产检做了毕竟比没错要好。卫生部有发布了一个《产前技术管理办法》规定了有六大畸形,像无脑儿、开放性脊柱裂、腹壁缺失、内脏外翻、单心腔等这是需要检查出来的,没有检查出则需负法律责任。
    • 老人没告知女儿们,把房子改成儿子名,女儿有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1
      老人能够把房子改成儿子的名字,说明老人对房产是有完全处置权的,除非有证据证明老人无权处分房产,可因无权处分而提起撤销登记的行政诉讼。按民法总则的规定,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继承之日起算,最多不超过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