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9:20:16 251 人看过

货款种类:合同编号:

借款人:电话:

住址:邮政编码:

货款银行:电话:

法定代表人:传真:

地址:邮政编码: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制定的《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区(县)街道(镇)路(村)弄号室的住房。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月利率%)。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为:

贷款本金′月利率

--------------------------------------------------------------------------------

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息=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月数-1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

人民币(大写)万仟百拾元整。

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续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天计收万分之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其他约定事项1.2.3.4.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7: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文章
  •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借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变更暂行办法
    为了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借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变更操作流程,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沪府发[1999]27号文)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抵押物变更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后,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发生换房,所换住房系同一开发商开发,且与原购住房属同一小区,房价基本相等的,可采取变更抵押合同的办法,借款人应办理抵押物变更公证、抵押登记变更和保险的抵押物变更,所需费用由要求变更的借款人承担。二、借款人变更1、法定原因的变更由于借款人死亡、离婚或其他法定原因需变更借款人的,新借款人是借款人的直系血亲或原配偶的,无需进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受理查询,可直接办理变更手续。2、非法定原因的变更非法定原因需变更借款人的,新借款人应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条件,经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复议。三、借款期限变更1、借款期
    2023-06-10
    290人看过
  •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
    一、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经_______(下称贷款人)、_______(下称借款人)和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元,用于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具体写到_______日前还款多少,计划还款多久等还款计划)_______。第二条贷款人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第三条借款人愿遵守贷款人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
    2023-06-08
    384人看过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城镇土地开发和商品房借款合同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城镇土地开发和商品房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房字第__________号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单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经______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_______万元,因资金不足,经向乙方申请,同意给予贷款。现经双方商定,根据《城镇土地开发和商品房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特签订借款合同,共同遵守。一、甲方向乙方借款(大写)______
    2023-04-23
    471人看过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借款合同(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类)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银行:(简称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__行甲方为进行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特向乙方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经乙方审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规定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二、借款期约定为________年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保证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信贷计划,在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内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借款用途用款,预计分年用款计划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
    2023-04-23
    305人看过
  • 建设银行中长期个人住房贷款提前还贷
    住房贷款提前还贷办理流程(一)向贷款银行咨询可不可以提前还款,可电话咨询;如同意提前还款,则贷款人本人持身份证(外地购房者需持暂住证)、借款合同等文件到银行;填写申请表格资料,提交提前还贷申请。(二)还清贷款证明、按揭贷款的保险合同单正本、房产证解除抵押的相关文件及一些单据。(三)到房产管理部门(如区县房管局)办理解除抵押手续,由房产部门收回他项权利证书,在您的房产证上盖章注明已解除抵押。到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退部分保险金手续,要提供按揭贷款保险单合同正本、副本、该保险单、银行已还清贷款证明、身份证等证件,填表后领取结算后的剩余保险金余额。(四)提前还贷申请提出后,快只需要数个工作日,迟一个月内可办理完毕。在办理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会及时电话同您预约,通知您下一步进行什么手续。(五)此过程一般不收取什么手续费。可能有银行以您提前还款属违约,收取一些违约费,这会在和银行协商提前还款时,银行就会
    2023-03-28
    428人看过
  • 中国建设银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中国建设银行印制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申请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乙方同意提供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
    2023-05-03
    433人看过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更新改造措施借款合同范本
    立合同单位: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贷款单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行为了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提高经济效益,除自愿执行《更新改造措施贷款办法》外,经双方商定,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贷款方根据批准的借款申请书,贷给借款方人民币____元。借款方在合同签订后__天内,向贷款方报送年度分季用款计划,贷款方据以及时供应资金。二、贷款用途、开竣工日期,按批准的借款申请书执行。三、此项贷款,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全部偿还本息,具体分年还款计划按批准的借款申请书执行。不能按分年计划归还的,作为逾期还款处理。四、贷款利息按月息___‰计算;逾期归还部分加收利息___%。五、借款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如果违反规定,或管理不善,损失浪费严重,致使项目在批准的期限内不能竣工投产,贷款方有权停止或提前收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__%罚息
    2023-06-14
    285人看过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国家安居工程个人住房抵押贷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国家安居工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暂行办法》的通知(1995年11月13日建总发字〔1995〕第155号)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国家安居工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暂行办法》经总行第41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行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报总行备案。各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房地产信贷部。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国家安居工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配合实施国家安居工程,加快住房制度改革,推进住房商品化,支持城镇居民购买自用住房,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安居工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以下简称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为符合国家安居工程条件的城镇(单位)居民购买安居工程住房而开办的专项贷款。第三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原则是:先存后贷,存贷挂钩,抵押加
    2023-06-10
    384人看过
  • 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诉中国光大银行海口支行、海南九龙集团公司银行承兑垫付款欠款担保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经终字第255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光大银行海口支行。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金贸区世贸中心D、E座一层。负责人周朋,该行行长。委托代理人李盛荣,该行职员。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金贸区国贸大道建行大厦。负责人刘秉升,该行行长。委托代理人武英,该行职员。委托代理人张宏伟,该行职员。原审被告海南九龙集团公司。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路财盛大厦14层。法定代表人翟雪源,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唐春生,该公司职员。上诉人中国光大银行海口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为与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海南九龙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公司)银行承兑垫付款欠款担保纠纷一案不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琼经初字第5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查明:1994年上半年
    2023-06-09
    197人看过
  • 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诉海南纺织工业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纠纷】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诉海南纺织工业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0)琼经初字第8号原告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住所地海口市大同路33号。负责人王思勤,行长。委托代理人王天赐、韩小微,该行职员。被告海南省纺织工业总公司,住所地海口市海秀大道28号。法定代表人许江,副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夏以濂,该公司职员。委托代理人韩传华,海南永达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以下简称海南中行)诉被告海南省纺织工业总公司(以下简称纺织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海南中行委托代理人韩小微、被告纺织公司委托代理人夏以濂、韩传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海南中行起诉称,1991年11月29日,被告纺织公司与我行签订了一份1950万美元的借款合同,用于进口海南年产六万吨聚酯切片项目用的聚酯设备,期限84个月。同年12
    2023-06-09
    353人看过
  •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汽车贷款申请书
    贷款银行:客户经理:申请人情况:姓名:证件名称:□身份证□护照□其他:证件号码:贴借款人照片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文化程度:□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初中□小学□其他婚姻状况:□未婚□已婚□丧偶□离婚家庭联系电话:单位电话:移动电话/呼机:E-mail:家庭现住址:家庭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是否非农业户口:□是□否工作单位:所属行业:□金融保险□政府机关□文教卫生□商业□邮电□交通运输□旅游□房地产□电子□其他单位职务:单位地址:三年内工作变更次数:□一次以下□两次□三次以上借款人月收入:家庭月收入:供养人口:配偶姓名:配偶证件名称:□身份证□护照□其他配偶证件号码:配偶工作单位:配偶单位职务:配偶工作单位地址:配偶移动电话/呼机:配偶单位电话:拟购车辆及申请借款情况:拟购车辆品牌:型号:颜色:进口车□是□否货车□是□否购车总金额:首付款金额:申请贷款金额:贷款期限:
    2023-06-09
    327人看过
  • 银行贷款合同(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委托贷款合同(参考格式)贷款种类:合同编号:借款人: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名称:开户帐号:传真:邮政编码:受托贷款人: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传真:邮政编码: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根据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____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___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第二条借款用途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第三条借款期限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贷款利率按____息____计算,按____结息。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第五条用款计划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2023-04-26
    420人看过
  • 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现住房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的转化,提高职工家庭解决自住住房的能力,特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第二条凡依法足额缴纳税款的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可以在市统一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基础上,根据本办法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国家机关、差额预算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所属的职工,暂不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第三条补充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住房储金,职工本人缴存的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四条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补充住房公积金的主管单位,负责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偿还、使用、管理和核算。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帐户设立、缴存、借贷、结算、归还等金融业务,委托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房地产信贷部(以下简称市建行房地产信贷部)承办。第五条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应当经本单位职工代
    2023-06-10
    295人看过
  • 人事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和加强现金管理的通知》(国发明电〔1994〕25号),进一步搞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的宏观控制,加强工资基金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是社会消费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计划,目前仍是国家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的重要手段,是工资基金管理的主要依据。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的宏观控制是人事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任务。各级人事部门要增强宏观意识,提高工资计划工作和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水平,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计划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对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二、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政策,坚决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的过快增长。任何地区和部门未经国家批准,不得突破国家政策和计划以各种名义自行增加工资。
    2023-06-09
    387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住房公积金
    相关咨询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年度借款合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0
      年度编号:___________项目级别:_________________立合同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借款方在_________年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资金,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控制年度投资,双方除遵守_________号临时借款协议外,特签订本年度合同。第一条借款方根据
    • 建设银行公积金住房贷款细节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05
      申请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5)有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6)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
    • 亲,我想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的详情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4
      根据相关法律,关于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如下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是联名卡开户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参考格式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1、本案属于保证合同纠纷。2、本案A合同既有有保证人又有物的担保属于混合担保。3、《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中国建设银行一般商业性借款合同合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0
      建议先协商解决,无果可以起诉对方信息不实,造成损失可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