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合同主要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16:22:28 159 人看过

1、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5、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

6、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7、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格式合同。

8、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9、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

10、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1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

12、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3、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4、居间合同为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一、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一般有以下5点:

1、保管人必须是有仓储设备并专门从事保管业务的人;

2、仓储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在仓储合同中,存货人要把仓储物交付给保管人,保管人按约定储存、保管;

3、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不要式合同;

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5、仓储合同存货人货物已交付,行使返还请求权以仓单为凭证。

二、保管合同是什么意思?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3、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4、保管合同以标的物交给保管人为成立要件,但保管合同不以保管人获得物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13: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实践合同相关文章
  • 实践合同的相关法律依据及特征有哪些
    一、实践合同的相关法律依据实践合同相关法律依据如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附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二、实践合同的特征实践合同的特征如下:1.实践合同的成立需完成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当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而在于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行为是否影响合同成立。2.实践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标的物交付或完成其他给付的时间
    2023-05-03
    385人看过
  • 试论合同诈骗罪在实践中的认定和特征
    一、合同诈骗罪的四个特征……………………………………………………1二、合同诈骗罪的五种表现形式…………………………………………………3三、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方法………………………………………………………5四、合同诈骗罪的六种类型………………………………………………………6内容摘要: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定、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从犯罪的构成来看,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合同诈骗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对方当事人“自愿”地与自己签定、履行合同,而骗取对方数额较大的财物。从《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不难看出,合同诈骗罪在客观上主要有五种表现形式。根据1996年《最高人民
    2023-04-27
    152人看过
  • 无效合同的五种主要特征:
    下列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1、主体不合格签订的合同。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例如,行为人和相对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三、签订非法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强制性规定不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4、违反公序良俗的合同,即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即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6、免责条款无效。下列免责条款在合同中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的情形下列情形下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无效合同已经被履行的,因合同取
    2023-08-16
    253人看过
  • 具体实践合同的实质要义
    实践合同是民法上对于合同的分类之一,是与诺成合同相对的,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而在于二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不同。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即告成立;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
    2023-07-03
    337人看过
  • 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吗?如何理解实践合同
    一、什么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二、实践合同的特征1、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5、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6、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7、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格式合同。8、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9、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10、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1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12、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13、行纪合同是
    2023-03-01
    30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主要条例摘选和实践分析
    苏州的外地务工者比较多,中小型私人企业也也多。很多时候,当事人咨询的问题都是大同小异,今天特意摘选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为大家分析作为劳动者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企业怎样能够最大化的避免劳动纠纷。第一劳动者入职单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很重要,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二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怎么办--可以向单位要求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
    2023-12-03
    123人看过
  •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定义及特点比较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类型。诺成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的合同,而实践合同则需要标的物实际交付并完成其他给付义务后才能成立。两者的成立和生效时间以及责任区分明显。成立和生效时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之间的区别不在于一方是否实际交付了标的物。实际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合同。成立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
    2023-10-30
    257人看过
  • 合同保全具有哪些主要特征
    1、合同的保全是合同相对性规则的例外根据相对性规则,合同之债主要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在特殊情况下,因债务人的原因会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为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允许债务人享有并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这两种权利的行使都会对第三人产生效力,所以看做是合同相对性的例外。2、合同的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也就是说,在合同生效后至履行完毕前,都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但合同根本没有成立生效,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无效、被撤销,则不能采取保全措施。3、合同的保全的基本方法是,确认债权人享有代位权或撤销权。这两种措施都旨在通过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权人的财产,从而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实现。通常来说,合同之债主要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但如果因为债务人怠于追偿债权、或者是无偿将自己的财产赠送给他人等的原因,导致债权人的权益无法实现,那么债权人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的规则,向
    2023-03-08
    205人看过
  •  合同法中实践合同的概念及特点是什么?
    该段内容介绍了几种典型的实践合同种类,包括定金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和民间借贷合同。这些合同在实际生活中都有应用,例如定金合同可以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借用合同可以明确借用人应遵守的规定,保管合同可以明确保管物的种类、数量、保管期限以及保管人的责任,民间借贷合同可以明确借贷的期限、金额以及利息的计算方式。以下分别是典型的实践合同种类:1.定金合同:双方约定在合同履行前,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2.借用合同:一方同意将自己的物品借给另一方使用,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借用人应遵守的规定。3.保管合同:双方约定一方将物品交付另一方保管,合同中应明确保管物的种类、数量、保管期限以及保管人的责任。4.民间借贷合同: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另一方,合同中应明确借贷的期限、金额以及利息的计算方式。 合 同 分 类 : 实 践 合 同根据合同的分类,实践合同是指当
    2023-09-06
    123人看过
  • 什么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有哪一些分类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实践合同的分类如下:(一)赠与合同。(二)运输合同。(三)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2024-05-06
    167人看过
  • 借贷合同的实践应践行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即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借款合同自提供借款时生效。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一致外,还必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但是,自然人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的贷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事实上,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成立和生效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意思一致(即达成协议)时起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取决于法律规定和交易。民间借贷合同应该怎样写?民间借款合同应具备如下内容:(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二)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五)应写
    2023-08-06
    462人看过
  • 实践合同是什么意思,怎样才是实践合同
    一、实践合同是什么意思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二、典型的实践合同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例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当借贷方实际交付借款时该合同才真正成立。三、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不同之处实践合同是与诺-成合同相对应的,但这仅是学理上的一种分类而已。1、它们的区别主要是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在诺-成合同中,如不交付标的物则会构成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如果不交付标的物则合同无法成立,也就不存在违约,如要追究责任的话应是缔约过失。2、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实际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
    2023-03-29
    91人看过
  • 主合同无效的实践情形是什么?
    主合同无效的实践情形是: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以平等主体身份,协商约定,其合同中约定的每一条款,都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一方以欺诈的方式,在对方当事人不明其具体情况下和受一方当事人胁迫,在无奈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其合法权益肯定会因此而受到损害,这种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是无效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达到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而事先达成某种协议或默契而订立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违法合同,是无效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的形式、内容、格式都是合法的,但其订立合同的目的是非法的,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的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这种合同的当事人,其目的是为满足自己的私利,其危害性是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侵害国家、集体和公众利益,以损害公众利益为目的
    2023-03-24
    356人看过
  •  租赁合同的性质:实践性合同还是非实践性合同?
    本文介绍了租赁合同的性质和分类。租赁合同不属于实践性合同,成立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标准,而不论租赁物是否实际交付。因此,租赁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的不同,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有不同之处。例如,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性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性合同。但是这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性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性合同。租赁合同不属于实践性合同。其成立仅以租赁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标准,而不论租赁物是否实际交付,因此,租赁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性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性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性合同。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性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性合同。 租
    2023-09-10
    10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这种合同的特点是: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这与诺成合同(一种“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 更多>

    #实践合同
    相关咨询
    • 实践合同要实质押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05
      质押合同不是实践合同,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
    • 实践合同的实践合同包括哪几种?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05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实践合同的分类如下: (一)赠与合同。 (二)运输合同。 (三)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 实践合同何时生效实践合同如何实现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30
      法律分析 实践合同何时生效需要看合同的类型。依法成立的普通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批准、登记后生效;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 借贷合同的实践应践行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27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即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借款合同自提供借款时生效。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一致外,还必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但是,自然人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的贷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事实上,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成立和生效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意思一致(即达成协议)时起成立;而实践合同则
    • 哪些合同是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有哪一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04
      通常认为,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与代物清偿协议是典型的实践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