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6:20:41 73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

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审批工作已基本完成,规划实施工作正按照新《土地管理法》的要求逐步展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实行最严格的国土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管理,全面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实现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经研究,决定在全国选择部分市、县开展土地规划实施试点工作。按照《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251号)

要求和各地的推荐,将北京市大兴县土地管理局等39个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确定为规划实施试点。现就开展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试点目的和要求,抓好规划实施试点工作

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试点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期间,结合土地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在规划实施的制度创新、政策研究和探索、方法及手段的改进等方面作有益的尝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充分发挥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控制和指导作用,以保障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目标的实现。

各试点单位要认真总结上一轮规划实施工作的经验,分析新《土地管理法》实施过程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制定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新一轮规划实施试点方案。规划实施试点工作要结合土地管理的各项业务,从本地工作实际出发,集中就土地规划实施工作有关的方面进行研究和探索,大胆实践,认真总结,创造典型经验,为推动和指导全国土地规划实施工作提供借鉴。

二、突出重点,完成规划实施试点工作任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涉及土地管理业务的方方面面,规划实施试点工作必须以全面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目标,围绕规划实施工作的各个环节,统筹考虑,突出重点,有步骤、分阶段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实施规划的规章制度

1.规划公告制度。研究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规划公告办法,实施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告,广泛宣传规划的作用和意义,增强规划实施中的公众参与意识,接受社会对规划实施的监督。

2.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制度。全面总结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经验,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规范土地利用计划的编制、下达和执行,建立计划执行台帐制度,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掌握计划执行情况,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政策,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计划的宏观调控作用。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有关规定,加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中的用地预审工作,规范预审程序和办法,从源头把好土地供应的规划审查关。

4.规划审查制度。加强和完善土地利用各环节的规划审查工作,研究并制定农用地转用、土地开发和整理项目等审批中的规划审查办法,规范审查程序,严格农用地转用,防止土地的盲目开发和整理,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切实加强对土地利用的管理。

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做好对城市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用地规模的审查、审核工作,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城市和村镇规划的建设用地规模,在审查工作中,不断完善审查办法,探索有利于增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作用的有效途径。

5.规划执法检查制度。建立和完善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定期执法检查制度,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逐步建立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和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对规划实施的监测水平。

(二)研究探索实施规划的配套政策和改进规划的方法

各试点单位应当结合规划实施工作,加强政策研究,针对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推进土地整理、促进土地集约利用等方面的问题,围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的实现,提出有利于规划实施的政策建议,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为制定实施规划的配套政策提供借鉴。

同时,各试点单位要研究和探索完善和改进规划的方法。要在总结以往规划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规划实施工作,就完善规划体系和规划理论、规范规划程序、制定规划标准、改进规划方法和手段等方面,作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以不断提高规划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试点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各试点单位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规划实施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研究制定规划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全面落实。

(二)加强联络,及时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联络和指导。各试点单位要多向当地政府汇报,取得支持。部将成立规划实施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及时沟通情况,分析问题,部署工作,并针对试点工作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政策性意见。

(三)加强督查,推广典型。各试点单位要及时总结规划实施工作,每年年底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上报部规划司。部根据工作需要有重点地进行阶段性的检查,并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验收、评比。对试点工作搞得好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全国推广其经验,发挥规划实施试点的示范作用。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试点单位的工作方案于2000年6月底以前报规划司。同时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选择1—2个市、县作为省级规划实施试点单位,与部试点单位同步开展试点工作。

附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试点单位名单(略)

二000年六月一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4: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煤炭矿业权宏观调控,转变管理职能,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部决定在你省黑龙江、贵州、陕西3省国土资源厅(以下简称试点省厅)进行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改革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试行有计划的投放煤炭矿业权的制度。遵循加强国家对煤炭矿业权出让宏观调控,优化勘查开采布局的总体要求,。你试点省厅应请你厅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结合煤炭、煤层气资源勘查开发状况和煤炭供需形势,要求编制全省煤炭矿业权年度投放计划(附件1),于每年9月底前将编制的下一年度投放计划报部批准后实施。在实施本年度矿业权投放计划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投放计划的,由你试点省厅提出调整申请,报部批准后实施。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3号)规定,列入年度投放计划的煤炭矿业权应符
    2023-06-10
    106人看过
  • 国家土地管理局监督检察司关于开展土地监察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从1986年3月中央七号文件下达到今年3月底止,在全国共查出各种违法用地493万多件,占用土地387万余亩。这说明在过去的土地管理工作中,监察工作是薄弱的环节。自今年初实施《土地管理法》以来,新的违法用地案件仍不断发生,有的地方已达到比较严重的地步,许多违法案件,因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造成了财产的损失和恶劣的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强有力的执法队伍,土地管理仍处于不同程度的失控状态。因此,各地在组建土地管理机构时,要求加强监察工作的呼声强烈。为保证《土地管理法》的贯彻实施,一些地方的土地管理部门已设置监察机构,建立监督检查队伍。从目前的情况看,土地的监察工作比较薄弱,不能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占地事件。各级领导要重视和加强土地监督检查队伍的建设,为从组织上保证《土地管理法》的贯彻执行打下良好的基础。为此,必须建立健全土地监察制度和组建一支强有力的监
    2023-04-22
    147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表格》(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1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部制定了《土地登记表格》(试行),包括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归户卡。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使用。附件: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登记审批表3.土地登记簿4.土地登记归户卡5.土地登记表格使用及填写说明(附件详见:www.mlr.gov.cn国土资源部网站)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五日2008年7月17日
    2023-06-10
    328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报国务院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大纲评审办法
    为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质量,加强对规划编制过程的控制与引导,在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先行编制规划大纲,明确规划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在土地利用战略定位、调控目标、主要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分区与空间管制、规划实施主要策略和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范规划大纲的编制和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的评审。一、评审组织评审工作由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成立规划大纲评审小组,对规划大纲进行审查。规划大纲评审小组由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领域专家和人员组成。二、评审原则规
    2023-04-22
    54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1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文号:国土资厅发[2005]37号发布日期:2005-4-28执行日期:2005-4-2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今年6月25日是第15个全国“土地日”。部已确定今年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和宣传口号,现予印发。请各地依据部确定的“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主题,开展第1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要紧扣主题,宣传国土资源工作的大局,要始终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挖掘和宣传推广集约用地的典型经验。宣传活动要积极创新,富有特色,讲求实效。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
    2023-06-10
    55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实物地质资料专项清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8]71号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做好实物地质资料专项清理试点工作,部制定了《实物地质资料专项清理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试点工作实际,精心策划,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加强领导,确保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为全国开展实物地质资料专项清理提供经验。为确保实物地质资料清理试点工作顺利完成,承担试点工作的单位要做到组织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没有承担试点工作的其他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物地质资料保存状况,提前做好本单位实物地质资料专项清理立项工作。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实物地质资料专项清理试点工作方案开展地质资料专项清理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和《实物地质资料管理
    2023-06-10
    239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大意义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中央已经确定,争取用三年时间解决75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24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同时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今年这三块分别完成260万户、80万户、80万户。这是党和政府向人民群众做出的庄严承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定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性,当前要重点抓好城市廉租住房和林区、垦区、矿区棚户区改造,以及农村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建设用地的供应管理工作,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的
    2023-06-10
    199人看过
  • 国家土地管理局、财政部关于请落实各级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需经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省辖市财政厅(局)、土地(国土)管理局(厅):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6]7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87]8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各地土地管理部门已陆续开始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据反映,所需经费未能落实。为使该项工作能够按照国家的要求及时完成,特再通知如下:一、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经费,按财政体制规定负担。即:编制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工作一九八九年完成,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编制省级规划和地、市、县级规划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请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给予适当安排。二、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节约使用经费,专款专用。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任务,并按有关规定认真编报决算。则政部门要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23-06-10
    264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土资源部文号:国土资发[2004]232号发布日期:2004-11-1执行日期:2004-11-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部研究制定了《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以下简称《控制指标》),现发布实施。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控制指标》与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从严控制供地。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对因工艺流程、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时应提供有关论证材料,确属合理的,方可通过预审或批准用地,并
    2023-06-10
    360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为了规范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审批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2]139号),制定《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审批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国土资发[2003]69号)抓紧修改完善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并尽快报部审批。国土资源部二00三年四月十日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审批暂行办法为了规范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审查报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审批组织国土资源部负责规划审批工作,规划司承办规划审批的具体组织工作。规划审批实行会审制度。会审成员包括规划司、财务司、耕地司、地籍司。请部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勘测规划院、信息中心列席。二、审查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2023-06-10
    277人看过
  • 白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的实施方针和目标第三章土地利用分区第四章耕地保护第五章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第六章实施措施第七章附则经2000年5月9日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二OOO年五月十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合理利用土地,依法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白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吉政函[1999]13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业经省政府批准的《白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及所辖的长白县、抚松县、临江市、靖宇县、江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凡在本市行政辖区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严
    2023-06-10
    269人看过
  • 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科技创新审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2006年8月25日,第六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科技创新审查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六九月五日国土资源部科技创新审查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贯彻国土资源部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全面实施\"科技兴地\"战略,切实做好各类专项科技创新审查的实施工作,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指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由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的专门项目。第三条科技创新审查以《国土资源部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科技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为依据,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统筹部署,在专项中优先安
    2023-06-10
    241人看过
  • 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落实土地开发利用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省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计(经)委、财政厅(局)、农业厅(局):为了搞好土地开发利用,从今年起将土地开发利用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发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国耕地大量减少,人均占有耕地面积连年下降,人多地少已经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今后,必须在保护、利用好现有耕地的同时,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发新耕地,不断补充耕地资源。因此,凡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地区,原则上均应承担开发新农用地的义务。各级政府要把稳定耕地面积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建设用地要尽可能地利用荒地、废弃地等土地资源,以减少对耕地的挤占。二、1989年土地开发利用计划,已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计委“计综合〔1989〕30号附件十二”)作为指导性计划下达。计划总指标为五百一十五万亩,其中耕地三百万亩。各地应将指标及时逐级分解落实。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力争完成
    2023-06-10
    270人看过
  • 关于开展公路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试点工作的通知
    广东、河北、福建、陕西省交通厅,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为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设计和施工质量,节约资源,控制工程造价,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经研究,部决定在你省(市)先行开展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与意义设计施工总承包是将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合并招标,由中标人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实行总承包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也是一些发达国家工程项目管理的成功经验。推广实施这一管理模式,能够促进设计与施工单位的紧密结合,充分挖掘设计、施工协作潜力,有效解决设计与施工脱节问题,有利于资源的优化和配置,更好地保证设计与施工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同时,对推进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间的战略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建设企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二、实施原则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是项目建设管理的一次重大改革,涉及面
    2023-06-08
    12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专家解答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土地利用开发政策和规划的职责是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7
      专家解答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起草全市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和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三)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垦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
    • 国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分为哪几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答:分为三类: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 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XX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有条件的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后的有关部门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2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原编制机关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修改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后,涉及修改下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通知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相应修改,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 土地管理法中规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在回答你的一系列问题之前真的有必要来说说什么是土地规划? 土地规划又称土地利用规划,它是在土地的空间上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一项综合性措施。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所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规划的一种。按立法者解释,除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外,我国还存在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等,者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土地利用和保护。正是基于此,本文所指的土地规划是指一切涉及土地利用和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