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0岁的汤某系肥西县铭传乡人,后嫁给该县官亭镇高庄村村民夏某为妻,并育有一子。2014年初,汤某与官亭镇街道经营服装店店主小霞相识,并多次在小霞处购买衣服,两人由此发展成好友。2015年10月份,小霞想在官亭街道购买一套房子,汤某获息后,非常热情地答应要帮忙小霞寻找房源。同年10月中旬,汤某告知小霞,一周姓男子位于街道商贸城的房子欲出售。小霞表示愿意购买此房,便让汤某约周见面谈。汤某以房主带孩子在上海治病为由给予推辞。11月1日早晨,汤某电话告知小霞,房主因筹钱给孩子医病,急于出售此房。为了促使小霞尽快出手,还欺骗说有其他人也想购买该房意向,多次催促小霞打7万元房款到她提供的一农业银行帐户上。小霞信以为真,当天上午就按汤某要求将房款转入汤某的银行卡内。
汤某收到诈骗款后,为逃避责任,让其丈夫夏某冒充房主打电话给小霞,称收到的7万元已被用于给孩子医病了。后小霞发现被骗,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经警方调查,官亭镇既无周某此人,更无周某出卖房屋的事实。
案发后,小霞多次让汤还款,汤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公安机关在侦查此案时,多次让汤某主动到案接受调查,汤某不但不到案,反而又设下新的骗局。
2016年1月份,汤某在网络上与男青年小陶相识,虚构自己系单身,在合肥市蜀山区某银行就职,家境优越。经过短期相处,汤某便搬至陶某住处与其同居。同年6月,汤某获息陶的姐姐急于购房,遂慌称自己认识某开发商,能够帮忙购置房产。对此陶姐深信不疑。此后不久,汤某以购房需要交定金为名,让陶姐打2万元现金到其持有的银行卡内。汤获此款后,根本没有给陶姐交纳购房定金,而是把钱取出后挥霍。随后,她又以要给房产公司老总老婆购买手机为由,让陶姐通过微信给她转款6000元。几天后,汤某又以男友陶某在外装潢与人发生纠纷,再次让陶姐给她转款6000元。在此期间,陶姐曾多次让汤某约见房产公司老总商谈购房事宜,她均以种种理由推辞。甚至一人分饰自己和其母亲两角用微信与陶姐弟周旋。陶某姐弟发现汤某行为可疑,遂到汤所说的就职银行查询,回复是查无此人。直到此时,姐弟才意识被骗。2016年7月19日深夜,汤某回到陶的住处,陶姐打电话报警,汤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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