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贿受贿的证据不存在可以定罪判罚吗?
证据不存在不可以判罚,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证据不足是在诉讼过程中,据以认定案件情况的主要事实材料,不足以作为认定案情的根据。证据问题历来是诉讼中的关键问题,只有正确认定案情,才能正确适用法律,从而正确处理案件。因此对证据制度的研究已经形成一门学科,称为证据学或证据法学。
二、受贿罪的证据要求
(一)主体要件的证据要求。主要包括书中的任命书、委托书、合同、档案证明、证人证言、以及证明受贿人所在单位经济性质的证据等。
目前,在办案过程中,有的同志满足与被告人供述自己的业务,而忽视了对任命书、承包合同、档案证明的复制以及知情证人证言的收集,对于证明经济组织性质的证据更易被忽视。这样都可能给被告人以退路和可乘之机,导致全案失败。受贿人职务方面的证据有任命、合同、委托书的,比较容易取证。但有些职务是临时指派的,这就需要在证人证言上下功夫,注意收集这一临时任命的研究记录,任命人的证言宣布场所以及宣布内容的证人证言。关于经济组织性质的证据,不能仅凭一枚公章或某一文件来确定,要注意工商登记、资金来源、管理形式、承包协议、财产归属五个方面的证书、证人证言、进行综合判断;还要收集行贿人对受贿人职务,企业性质的认识情况的证据。
(二)利用职务之变的证据要求
1、受贿人所在职务的权利范围。包括受贿人在单位内主管或分管什么事项,在经济交往、行政管理、司法活动等工作中的权限,被授委托的范围,职务活动的具体内容、程序等;还应收集其织物活动的具体内容、程序等,还应收集其织物活动的合法性的证据。
2、收集证明受贿行为与职务有内在联系的证据。这方面的证据主要是证人证言,收集的角度是被告人受贿行为的背景。既要重视对纵向联系方面的证据收集,又不能忽视横向联系方面的证据收集;不能只看到这一职务本身的权限极其所属下级的影响,而忽视在有些案件中的横向制约也可能使受贿行为也职务具有内在的联系。
(三)受贿行为的证据要求
贿赂行为包括犯罪行为产生的时间地点、手段、金额等方面的内容。其中,支付与取得是整个过程最重要的环节。
一是收集贿赂手段的证据,对于收受贿赂的要以谋取利益为条件。索取的,受贿人具有主动性,要重点收集双方供证,证人证言,有关书证,注意收集每一个细节。只有对整个过程的行为诡计对话,甚至身体部位如眼神,手式的席细微收集,才能正确判断。满足与粗线条的讯问,询问是达不到要求的。有时贿赂手段以“回扣”,“奖金”等方式出现,这就要查明回扣是否交工,是否国家允许,或行业允许,主要是通过讯问被告或收集有关证人证言来达到要求。
二是收集时间,地点,环境等细节方面的证据。包括交接场所的具体描述,当时气氛的具体描述,只有供证一致,才可以认定。要注意特殊情节一致性方面证据的收集;
(四)赂物的证据收集
贿赂犯罪必须贿赂物的存在或许诺为前提,贿赂物是重要上物证,在收集时,一要收集有关贿赂物来源方面的证据。注意利用帐目,发票,凭证,白条等书证为佐证;还要注意对被告人掩盖事实的虚假书证的鉴定;对于金钱行贿要查明前是家中原有,银行提取或者是借来的,注意时间的吻合;对行贿物品要查明何时所购,从何而购,发票号证明等;对于以不记名存折,记名存折行贿的,要查名支取情况,查明原始单据并进行鉴定。二是要手机贿赂物品的数量,特征,性能等方面的证据。通过对金钱面值,数字及物品外形,规格,颜色等外部特征和内在性能的考察,确定系贿赂物。三要收集与犯罪事实有关的证据。如挥霍金钱的去向,物品损坏情况,贿赂财物转移情况,因贿赂造成的损失等。
对于行贿受贿犯罪事实的认定和处理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不同程度的行贿受贿行为应当根据不同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处理,司法机关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对证据情况进行调查取证,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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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是指司法机关为了查明案情,取得处理案件的依据或凭据,在立案受理前,依法向有关单位和公民调查取证的行为。为确保收集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客观性,您可以考虑以下方法: 1、询问当事人:通过直接与涉案人对话,获取事实真相。 2、收集书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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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受贿罪证据认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7受贿犯罪的证据较难收集。受贿犯罪的被告人往往涉及多起犯罪,犯罪时间跨度长,通常靠被告人和行贿人的记忆来对每一起犯罪的时间、地点、金额、情节等认定,而受贿犯罪的证据标准要求不能对整体的犯罪数额作出笼统的认定。时间较长,相关的证据也易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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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贿罪中索贿可以从重处罚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30索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受财物。多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犯罪行为人具有索贿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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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可以对应受贿罪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28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不与行贿罪对应,原因是 1、因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行为本质是不同于受贿罪。受贿罪直接侵犯了国家公职的廉洁性。利用影响力受贿有两种行为表现的本质无非是帮忙介绍和狐假虎威。 2、它只存在于个别的受贿与行贿交易行为中。它不是普遍存在的,有行受贿行为的发生,不一定有利用影响力受贿的行为存在。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