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到公房使用权的一方有没有补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02:30:24 102 人看过

1、未取得公房使用权的一方有补偿吗?

如果公房使用权授予一方,另一方能否获得补偿?(1)如果一方无权取得公房使用权,则不存在补偿问题。

(2)如果双方都有权获得公房使用权,因为公房使用权最终只能授予一方,公房所有人应当对非公房所有人给予适当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结合实际业务经验,我们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处理这一问题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照顾孩子的一方。当一对夫妇离婚时,受害最深的是孩子。为了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和稳定的生活环境,将公房使用权授予有孩子的一方是合理的。此外,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两岁以下儿童一般应由妻子抚养。(2)男人和女人应该在同样的条件下照顾她们的女人。这不是一个“女士优先”的问题,但总的来说,离婚对女性的伤害要大于对男性的伤害。据调查,目前离婚率较高的年龄段有三个:第一阶段是结婚两年内,进入“围城”,想出去;第二阶段是35岁左右,丈夫事业成功,有外遇,容易离婚;第三阶段是55岁至60岁,他觉得自己一生中应该聪明一次,很容易出轨,导致离婚。尤其是在第二阶段,离婚率相当高。(三)照顾残疾人或者有困难的人。(4)照顾无辜的一方。什么是“过错”,一般来说,主要是指离婚的原因。实践中,主要情况是一方有婚外情,或有赌博等不良习惯,或品行不良。(五)参照公有住房产权人(单位)的意见,决定将其判给男方或者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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