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有哪些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08:01:09 433 人看过

一、借款合同有哪些特点

(一)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

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属于消费借贷合同。传统民法学说认为,消费借贷合同属于要物合同,即合同的成立,不仅要双方达成合意,还必须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民法学界通说认为,我国的借款合同应理解为诺成合同。即: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二)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

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贷款人负有按合同约定拔付款项给借款人的义务,借款人负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三)借款合同大部分为要式合同。

除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外,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借款合同应当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另外,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书及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借款合同利率怎么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2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合同违约金特点都有哪些?
    一、合同违约金的标准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二、合同违约金的几个特征第一、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协商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反合同的一揽子违约金,也可以仅就迟延履行、瑕疵履行、不完全履行等约定单项违约金。第二、违约金的数额是预先确定的。它使对损失的补偿变得简便迅速,是守约方寻求弥补损失的捷径。一旦有违约,不必具体计算损害范围即可要求支付,避免了采用赔偿损失的方式在适用中遇到的举证和计算损失数额的困难,节省了费用,还可避免诉讼程序的拖延。第三、违约金的适用不完全以实际损害为前提,也
    2023-06-22
    357人看过
  • 合同确定的借款履行地有哪些特征
    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一、借贷纠纷去哪里起诉去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投诉。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借款,当事人能够提供银行的转款证明的,该银行所在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另,借款合同中贷款方所在地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借据或借款合同中有协议管辖的约定,且该约定地点属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不违反级别管辖规定的,该约定有效,确定管辖时从其约定。二、怎么确定合同起诉地确定合同起诉地首先要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如果争议标的是给付货币,则接受货
    2023-04-06
    230人看过
  •  哪些非法借款行为及其特点?
    在签署合同前,需要了解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并审核其资格。同时,也需要调查借款人的资金用途,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如果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未载明债权人,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如果被告人对原告债权人资格提出事实依据的抗辩,并且人民法院认为原告不具备债权人资格,那么裁定将驳回起诉。在签署合同时,我们需要了解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并牢记以下两点:1。审核借款人资格;2、调查资金用途,确保这两点,以确保合同有效。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未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告人对原告债权人资格提出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认为原告不具备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民间借贷如何避免纠纷?民间借贷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但也可能导致纠纷的发生。为了避免纠纷,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签订书面协议:在借贷双方之间,应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借
    2023-10-23
    394人看过
  • 借款合同印花税怎么算,有什么特点?
    一、借款合同印花税怎么算?1、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如果双方在口头上达成借贷协议,在借款时通过借据作凭证,应按每次借据金额计税贴花。2、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这种借款次数频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贴花,势必加重双方负担。因此,对这类合同只就其规定的最高额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3、目前,有些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的抵押贷款,这种借贷方式属资金信贷业务,这类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其后如果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资产转移给贷款方时,还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
    2023-05-03
    126人看过
  • 借款合同有哪些类型,借款合同效力纠纷有哪些
    一、借款合同有哪些类型借款合同的类型有以下几种:1.金融机构违反《商业银行法》规定而签订的借款合同;2.关于贷款人为非金融机构企业的借款合同;3.金融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借款;4.关于政府部门根据政策发放贷款而签订的借款合同。二、借款合同效力纠纷有哪些借款合同的效力纠纷分为以下5种:1.关于贷款人为非金融机构企业的借款合同根据《商业银行法》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金融业务活动。所以,非金融机构的企业是不能作为贷款人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的。2.金融机构违反《商业银行法》规定而签订的借款合同《商业银行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规范,由于制定该法的目的之一就是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所以有较多的强制性规定。因而一般情况下除了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的利率的规
    2023-03-22
    389人看过
  • 借款合同的特征主要有哪些,违反借款合同的责任是什么
    借款合同的特征主要有: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作为特殊种类物的金钱,因此,原则上只发生履行迟延,不发生履行不能。2.借款合同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当贷款人将借款即货币交给借款人后,货币的所有权移转给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处分所得的货币。这是借款合同的目的决定的,也是货币这种特殊种类物作为其标的物的必然结果。3.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无息借款)。4.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违反借款合同的责任:1、贷款方的责任:贷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贷款,应偿付违约金。2、借款方的责任: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加付利息。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使用政策性贷款的,应当加付利息;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一部分或全部贷款。
    2023-06-14
    237人看过
  • 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订立的借款合同有哪些特征?
    《商业银行法》第37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商业银行贷款与借款人订立的合同作为借款合同的一种具有以下特征:1.有偿性。《民法》第196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意在获取相应的营业利润,因此借款人在获得贷款的同时,不仅负担按其返还本金的业务,还要按照约定向银行支付利息,利息支付义务即借款人使用贷款的对价,所以此种合同为有偿合同。2.要式性。《民法》第197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商业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采取书面形式的,当事人双方就该合同的存在与否产生争议的,视为合同关系不存在;如果双方没有争议或者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3.诺成性。商业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时,合同关系即可成立,
    2023-06-18
    81人看过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举证要点有哪些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二、证明借款合同关系及相关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1、借款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借款合同。2、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抵押物登记情况的证据;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保证合同或保证函等证据;以质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质押合同、质押动产或质押权利凭证交付的证据,以依法应进行出质登记的财产权利出质的,还应提交出质登记的证据。三、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1、证明贷款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即已向借款人提供合同项下借款的凭证,如借款借据等。2、证明借款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即各次还本付息的
    2023-05-31
    139人看过
  •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具有哪些法律特点?
    免责条款的特点是: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免责条款是条款制作人事先拟定的;免责条款旨在免除或限制当事人未来所应负的责任;免责条款必须是明示的条款;免责条款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如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免责条款和免责条款在合同是无效的有哪些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事先约定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1、显不公平无效;2、以各种方式、手段制定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或者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无效,未提醒对方注意并详细说明;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5、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
    2023-08-12
    121人看过
  • 合同民事欺诈的特点有哪些
    合同欺诈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根据其性质不同,合同欺诈包括两种即民事欺诈和刑事意义上的欺诈。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认识上,人们对合同欺诈行为易产生混淆,如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犯罪相等同。合同民事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或误导对方基于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以签订合同达到欺诈的目的。合同民事欺诈行为的主要方式包括:1、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2、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行为;3、虚假的合同主体欺诈行为;4、虚假的宣传欺诈行为;5、虚假的价格欺诈行为。合同民事欺诈有四大特点:一、欺诈人发出欺骗性或虚假性的邀请,诱导对方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采取欺诈手段实现签约目的。二、欺诈人对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及有关关键性事实作虚假介绍,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向对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致使对方做
    2023-06-03
    219人看过
  • 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有哪些优点
    一、由于总*司拥有的连锁系统、商标、管理、营运模式都可以直接利用,比起自己去独创事业在时间上、资金上与精神上都减轻不少负担。对于完全没有生意经验的人来说,可以减除不安,在较短的时间内入行。二、好的总*司,为了提高整个连锁企业的商誉,都会随时开发独创性、高附加价值的商品,以产品差别化来领先竞争对手。加盟店可享受到这种好处。三、由于总*司统筹处理促销、进货、乃至会计事务(有些公司还有全套的电脑会计系统提供加盟店使用)等。使加盟店能心无旁骛地专心致力于销售及服务。四、加盟店由于承袭了连锁系统的商誉,等于给顾客吃下了定心丸,对于新开张的店或是不熟悉的店都会有亲切感,甚至对于新移民的加盟店主所担心的语言障碍、种族歧视问题,都可以在同一招牌下而受到维护。五、如果自己创业,则商品、原材料进货,可能都有种种困难。而加盟店是总*司大规模生产及订制,甚至连设备、餐桌椅、食器、杂项装备等,都可以更便宜地买进,甚
    2023-03-28
    297人看过
  • 合同型联营的特点具有哪些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制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制(注:若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丁……方。)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联营宗旨____________第二条联营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____________。第三条联营企业名称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隶属:____________经济性质:________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第四条联营范围与经营方式____________。第五条
    2023-06-14
    166人看过
  • 金融借款合同的一般特点,金融借款合同定义是什么
    一、金融借款合同的一般特点金融借款合同的一般特点如下:1.一方主体特定,起诉方多为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相对较少。2.贷款的期限较短,贷款标的额大,均有担保人。3.金融部门不及时起诉、贷款续贷转贷的现象多,贷款被拖欠的时间长。在所审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有部分被告多是利用与银行、信用社内部工作人员的熟人关系取得贷款。4.《借款担保合同》的内容完备,手续齐全。二、金融借款合同定义是什么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定义是指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一方,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借款合同的一种,具有有偿性、要式性、诺成性。金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所具有法律约束力,主要体现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三、金融借款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2023-05-03
    380人看过
  • 铁路运输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注意下列事项:1.正确选择铁路货物运输方式。2.托运人向承运人交运货物应向车站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一份。3.托运人应根据货物的性质、质量、运输距离、运输种类、气候以及货车装载等条件,使用符合运输要求、便于装卸和保证货物安全的运输包装。4.要约定好损害赔偿以及违约责任。一、运输索赔的范围是什么?从理论上讲,除了不可抗力、货物内存缺陷及托运人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外,承运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均应向货主负赔偿责任。但因运输惯例、相关的国际公约、海商法均规定了承运人在一定条件下的免责事项,因此,进口商向承运人索赔的范围大大受限。通常情况下,只有下列原因导致的货物灭失或损坏,进口商才能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要求:(1)货物装卸时发生的损失。如野蛮装卸致使货物跌落或相撞的损失。(2)积载不当而致损。如轻重货物不合理堆积、货物串味等致使货物损失等。(3)短装短卸损失。因承运人的过失致使装卸货物短少、数量不足等
    2023-03-13
    152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有善后借款合同吗?借款合同具有什么特点?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2
      实际上我国并没有善后借款合同这种合同。目前,我国法律支持的是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除了亲戚、朋友、同事相互之间的借款合同之外,大部分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出借人)是银行或信用合作社。 借款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属于消费借贷合同。传统民法学说认为,消费借贷合同属于要物合同,即合同的成立,不仅要双方达成合意,还
    • 银行借款合同的特点有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6
      银行借款合同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贷与人的借款合同,又称为贷款合同、借款合同或信贷合同,它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借用人(又称贷款人、借款人)之间关于银行或金融机构将货币出借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于规定的期限内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银行借款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①借款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 ②借款合同是转移货币处分权的合同。 ③银行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 ④银行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
    • 保险合同特点是什么保险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21
      保险合同的特点本合同为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为有偿合同(即双方需要支付对价合同)、双重合同(即双方都需要履行一定义务)、幸运合同、附属合同(即一方事先起草,另一方只需同意)。
    • 银行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银行借款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9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的合同。展开来说,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将金钱或物品移转于他方,他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同等种类、数量、品质的物返还的协议。那么银行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银行借款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 合伙有哪些特点及合同法的特征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29
      合伙合同的特征: 1、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 2、合伙人必须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只提供资金而不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不能成为合伙人; 3、合伙人必须有共同的经济目的,否则不能订立合伙合同; 4、合伙人之间负连带无限责任《合伙企业法》第四条规定,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