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可以起诉夫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2 16:39:34 117 人看过

关于夫妻间共同签名或一方在事后进行追认所形成的债务,抑或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内由一方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产生的负债,均被视为夫妻共同承担之责任。

若当债务人(身故者)不幸离世后,债权方有权对另一方即其遗孀提起诉讼以索偿共同债务。

然而,如若某笔债务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的必要开支范围,则债权方必须出示确凿证据证明此项借款确实用于了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共同产业运营或源于夫妻之间的共同意愿表达,否则便不能将之归类于夫妻共同债务之中。

因此,对于债权方而言,应依据实际情形的差异来判断是否针对夫妻双方同时提起法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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