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22:02:02 356 人看过

一、民法典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物权返还请求权,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请求权,撤销权,解除权,人格权受侵害当事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都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请求权】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有哪些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1: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民法典意定监护的适用情形
    一、民法典意定监护的适用情形意定监护适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与其近亲属、其他监护人等人协商一致,在自己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意定监护】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二、监护人责任的构成要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1、有被监护人对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侵害行为。这一要件的成立需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聋哑人、醉酒的人、一时心神丧失的人不属于被监护人。侵害人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依法律规定的标准、方法来加以判断。(2)须实施侵害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监护人之间存在监护关系。只
    2023-04-12
    155人看过
  • 不适用仲裁时效的情形
    不适用仲裁法是指不能使用仲裁法的情形,不能提起仲裁指的是提起不符合仲裁法的仲裁。比如劳动纠纷只能使用劳动仲裁解决,不适用仲裁法,劳动合同纠纷也不适用仲裁法,一些由专门法律规定的纠纷和争议也都不适用仲裁法。一、劳动仲裁的效力仲裁法规定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几类特殊劳动争议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见,劳动争议的裁决一般不是终局的,法律规定仲裁这一程序,主要是考虑到这类纠纷的处理专业性较强,由一些熟悉这方面业务的人员来处理效果比较好,有利于快速、高效地解决纠纷,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法院的诉讼压力,节约了审判资源。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仲裁机构对发生劳动争议的双方作出公平裁决的过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可以
    2023-03-12
    94人看过
  • 最新劳动争议诉讼法适用民事诉讼的形式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适用于劳动争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诉权。必须受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涉外劳动争议诉讼法律的适用最近,在上海工作的加拿大人KEITHCHANG(中文名字陈德基)先生非常苦恼。因为他与飞世尔试验器材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世尔公司)的劳动合同纠纷,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他败诉。陈先生对记者说,因为不论是依据《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他的情况都不符合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定条件。但是让他难堪的是,上海市劳动局1998年发布的《关于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外国人之间的劳动合同解除遵循双方的合同约定。而上海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一般也都采用
    2023-08-08
    435人看过
  • 《民法典》第196条对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的规定
    一、《民法典》第196条对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的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二、具体来说,哪些情形不适用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1、人身权的请求权2、财产性支配权:包括物权和知识产权3、抗辩权4、形成权5、存款本息的请求权具有无特定履行期限,存款人可以随时请求金融机构兑付的特殊性,如果适用诉讼时效,会关系到民众的生存利益,对于民众的生存利益会带来深刻影响,也不符合这个法律存在的特性,所以存款本息不适用。6、认购人是基于对国家和对金融机构的信赖购买债权的,他的投资具有类似于储蓄的性质,所以由国债和金融债产生的支付体系请求权不应该适用诉讼时效。7、基于投资产生的缴付出资
    2023-04-17
    405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综合上面所说的,债权债务只要一旦出现了纠纷不能协商处理的,那么就可以走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但前提一定要在时效之内进行起诉才能保障到自己的胜诉权利,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如果超过三年自己的胜诉权就会丧失。诉讼时效届满后承认债务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吗?诉讼时效届满后承认债务的一般都要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的,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这个情况下,债务人作出同意偿还的承诺或者履行偿还义务,则意味着和债权人达成了一个新的协议,此时会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债务人仍负有还款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
    2023-08-12
    96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适用法律适用诉讼离婚
    适用诉讼离婚的情形: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3、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一、男方想离婚女方不想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其中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已经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好聚好散和平分手。而去法院诉讼离婚则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有争议的情况。那么这样看来一方不同意离婚,就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离婚。二、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
    2023-03-01
    228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确认无效判决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行政诉讼中确认无效判决的适用情形有: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明显不当的。行政诉讼中确认无效的判决的适用情形是行政行为严重违法,需要予以撤销的情形。行政诉讼的履行判决主要适用于哪些情形?行政诉讼第一审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符合法定条件,向被告申请颁内发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告拒绝颁容发或者不予答复。(2)被告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用及社会保险金。(3)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被告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定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行
    2023-08-02
    75人看过
  • 关于诉讼时效的那些事!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3)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4)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5)申请仲裁;(6)申请支付令;(7)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8)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9)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10)申请强制执行;(11)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12)在诉讼中主张抵销;(13)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一、债
    2023-05-07
    210人看过
  • 民法典确认合同无效能否适用诉讼时效?
    关于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经常引起争议,学术界对这个问题也有不同的看法。第一种观点是肯定的。当事人主张合同无效的主要目的是追求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因此,确认合同无效是一种债权请求权,应受到诉讼时效制度的限制。第二种观点是否定的。无效合同因其违法性,对无效合同实行国家干预原则。法院和仲裁机构应当主动审查和确认合同无效,不得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三是无效合同诉讼时效有无限制要分情况。绝对无效合同的确认不应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相对无效合同应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原因是:在绝对无效的情况下,法律行为的订立违反了私法自治生活的基本法律秩序,国家否认其有效性,目的是维护一般抽象的公共利益。在相对无效的情况下,虽然法律行为有无效的原因,但国家否认其效力的目的是维护个人、特殊利益或特定当事人的私人利益。因此,为了避免无效主张或申请确认法律行为无效的其他当事人和第三人
    2023-08-08
    110人看过
  • 民法典哪些权利受诉讼时效的约定
    一、民法典哪些权利受诉讼时效的约定民法典对规定,除了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等权利外,都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六条【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二、民
    2023-04-19
    346人看过
  • 民法典对合同有效性确认,诉讼时效是否适用?
    有关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时常引起争议,学术界对这个问题也是有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是肯定说。当事人主张合同无效,其主要目的是追求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因此,确认合同无效是一种债权请求权,应当受到诉讼时效制度的限制。第二种观点是否定说。无效合同因其具有违法性,对无效合同实行国家干预原则,法院和仲裁机构均应主动审查并确认合同无效,而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第三种观点是无效合同诉讼时效有无限制要分情况。绝对无效的合同的确认不应该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相对无效的合同应该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其理由是:在绝对无效的情形下,法律行为的订立违反私法自治生活的基本法律秩序,国家否认其效力,其目的在于维护一般的,抽象的公共利益。在相对无效的情形下,法律行为虽具有无效的原因,但国家否认其效力,其目的在于维护个别的,特殊的利益或特定当事人的私人利益,因而为避免使无效主张
    2023-07-02
    143人看过
  • 民法典中适用公平原则的情形
    一、民法典中适用公平原则的情形民法典中适用公平原则的情形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监护人已尽监护责任的;2.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且避险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的;3.行为人见义勇为而遭受损害的;4.堆放物品倒塌致人损害,当事人均无过错的;5.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共同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二、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6.绿色原则:民
    2023-05-06
    99人看过
  • 比较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法律适用情形
    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不同之处首先,发生的原因不同。虽然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事实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但是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权利人主张、义务人同意履行、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当事人意志不能控制的,包括:不可抗力、法定代理人未确定或者丧失民事行为、其他。其次,发生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次数都是不受法律限制的,但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间内。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或者法定事由虽发生于6个月前但持续至最后六个月内的。注意:法定事由发生在最后6个月内,如法定事由消除后,剩下时效期间不足6个月,通说认为,应该补足6个月。最后,法律效果不同。诉讼时效中断是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从中断之时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则只是使时效期间暂停计算,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
    2023-07-17
    215人看过
  • 在民法典上债权债务适用诉讼时效吗?
    债务债权的合同纠纷适用民法典中规定的诉讼时效,债务债权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所以应当适用诉讼时效,权利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债权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根据这些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第一,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
    2023-07-30
    457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诉讼时效不适用情形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28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什么情形不适用诉讼时效?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8-05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10
      1、加害人不断威胁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财务安全,受害人请求停止威胁。权利人使用自己的权利,受到他人的妨碍,权利人申请诉讼,法院可以强制排除妨碍,保护权利人的正当权益。这些权利是属于人身权和物权范围,不属于债务请求权,所以不适用诉讼时效。
    • 最长20年诉讼时效哪些情形适用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4
      最长诉讼时效20年适用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
    • 三年诉讼时效的适用情形有几种?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9-29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