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受到套路贷后,套路贷的实施者提起仲裁的,如果仲裁的裁决结果是违法的,学生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套路贷的作案手法有哪些
1、阴阳合同,口头约定不算数
诈骗分子会诱骗借款人签订一份高额合同,当借款人提出质疑的时候,会抛出一些准备好的说辞,比如合同上写6万元是走账需要,实际只要还3万元加2000元手续费,再制造6万元的银行流水,让借款人还现金3万元给机构。
实际上,等合同到期,骗子就换个嘴脸,要求借款人立即还款,否则有高额的滞纳金,就算借款人打官司,有流水证据和合同,一般情况很难胜诉。
2、高额违约金,防不胜防
一些不正规的贷款机构,会在借款合同内添加说明,比如30天内未还贷款,一天违约金就是贷款金额的10%。再制造一些客观条件让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一旦逾期,那么利*利加违约金在一起,根本还不上,这时候骗子又会介绍去另外一家贷款还账,借款人从一个坑掉入另外一个坑。
3、环环相套,房车才是目的
从其他贷款机构介绍来的借款人,又被差不多的套路再次忽悠,这时候借款人已经骑虎难下,只要能缓解还款压力,基本上都会同意一些条款,比如抵押房产还款,这时候根本资不抵债,最终下次是身家全部都被套进去。
-
遭遇套路贷,还不了该怎么办?
123人看过
-
大学生陷入套路贷怎么处理
255人看过
-
被套路贷逼上绝路该怎么办
51人看过
-
人被骗入套路贷怎么办
191人看过
-
被套路贷坑违约金怎么办
469人看过
-
劳动仲裁遭公司反对
354人看过
仲裁员是负责审理案件的人,通常在仲裁程序开始前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员需要具备公正、客观、严谨、专业的态度,并遵守仲裁程序的规定和要求,确保仲裁程序的公正、透明和合法。 仲裁员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和商业惯例,以便正确判断和裁决... 更多>
-
大学生怎么防止被套路贷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26大学生遇到夹克贷款时,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可以不偿还,受到暴力借款的,可以报警处理。《关于处理夹克贷款刑事案件的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以老年人、未成年人、学校学生、失去劳动力的人为对象实施夹克贷款,或者因实施夹克贷款而受害者或者其特定相关人员自杀、死亡、精神异常、为偿还债务而实施犯罪活动的,除刑法、司法解释的其他规定外,还应当适当重罚。在坚持依法严厉处罚的同时,认罪认罚,积极退还赃物,诚实悔改或有其
-
网贷合同中遭遇套路该怎么办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1-11所谓的“套路贷”,是指一类违法犯罪活动的统称,其目的是通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吸引受害者签署“借贷”或变相“借贷” “抵押” “担保”等相关协议,然后通过夸大借贷金额、制造违约现象、无理地宣称违约责任以及销毁还款证明等手段,构造虚假的债权债务关系,同时利用诉讼、仲裁、公证等合法途径或采取暴力、威胁以及其他非法手段来强行占有受害人的财产。对于被这种手段欺骗并签订了合同的网贷受害
-
劳动仲裁中遭遇伪证仲裁怎么办?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12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是需要证据,一些申请劳动仲裁的人为了仲裁结果能够偏向自己,但自己又没有足够的证据,于是就会铤而走险作一些伪证。那么,在劳动仲裁时遇见伪证我们该怎么办? 作伪证是应负法律责任的,如果情节严重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
-
被借贷宝客服套路贷了怎么办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25网贷被骗第一时间先报警,及时保留证据,可进行起诉该贷款公司或者当事人被借贷宝客服套路贷了处理如下: (一)1、立案不需要立案费,一旦立案,公安机关会组织侦查布控; 2、民事追偿:自己可把控进度。受害投资人作为原告到网站开设地法院民事庭起诉,需缴纳诉讼费。原告需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真实地址等; 3、商务谈判:私密、回款可能性大。受害投资人在网站拖延钱款初期,立刻启动商务谈判,与对方严正交涉,尽快
-
大学生陷入套路贷该如何处理河北在线咨询 2024-08-25大学生遇到套路贷时,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可以不偿还,如果遭受暴力讨债的,可以报警处理。 《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以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为对象实施“套路贷”,或者因实施“套路贷”造成被害人或其特定关系人自杀、死亡、精神失常、为偿还“债务”而实施犯罪活动的,除刑法、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外,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在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同时,对于认罪认罚、积极退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