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1、有经营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必需的资金和设备。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有熟悉电子出版物业务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单位的名称、地址、企业类型、资金来源及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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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原件、复印件1份及电子版
申请单位
《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申请从事电子出版物发行业务,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单位的名称、地址、企业类型、资金来源及数额;(二)经营单位章程;(三)本规定第六十二条要求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四)资金信用证明;(五)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2
工商营业执照?
验原件、复印件1份及电子版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申请从事电子出版物发行业务,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单位的名称、地址、企业类型、资金来源及数额;(二)经营单位章程;(三)本规定第六十二条要求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四)资金信用证明;(五)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3
经营单位章程?
验原件、复印件1份及电子版
申请单位
《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申请从事电子出版物发行业务,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单位的名称、地址、企业类型、资金来源及数额;(二)经营单位章程;(三)本规定第六十二条要求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四)资金信用证明;(五)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业或者技术资格证书及身份证明。?
验原件、复印件1份及电子版
申请单位相关人员
《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申请从事电子出版物发行业务,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单位的名称、地址、企业类型、资金来源及数额;(二)经营单位章程;(三)本规定第六十二条要求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四)资金信用证明;(五)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
资金信用证明?
验原件、复印件1份及电子版
申请单位
《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申请从事电子出版物发行业务,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单位的名称、地址、企业类型、资金来源及数额;(二)经营单位章程;(三)本规定第六十二条要求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四)资金信用证明;(五)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6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验原件、复印件1份及电子版
申请单位
《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申请从事电子出版物发行业务,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单位的名称、地址、企业类型、资金来源及数额;(二)经营单位章程;(三)本规定第六十二条要求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四)资金信用证明;(五)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三、办理流程
1
受理
2
审查
3
审查
5
制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受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刘亚菲
<!--
2个工作日-->
2个工作日
报件材料齐全性、合法合规性
1、应当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2、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一次补正通知书》3、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与决定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胡晓丹
16个工作日
报件材料齐全性、合法合规性复查
经审查申报材料符合报批要求,建议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邓军丽
10个工作日
报件材料齐全性、合法合规性审查把关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刘亚菲
2个工作日-->
2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东段安顺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5号市文广新局窗口(市内乘坐1路、2路、3路、4路、8路、9路、10路、12路、14路、15路、16路、旅游巴士等公交线路经停,可在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所、移动公司、头铺新村等公交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安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申请从事电子出版物总批发业务,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署审批。申请从事电子出版物批发业务,应当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审批,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报新闻出版署备案。申请设立电子出版物连锁销售组织或者批发市场,应当依照前款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申请从事电子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应当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或者地、市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2
法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12号)[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12号)第322项。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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