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8:04:22 222 人看过

1、坚持合法性原则。

2、坚持实是求事原则。

3、做调查笔录时,调查人员一定要耐心、细心,坚持案件查处“五不放过”原则。

4、询问人员应遵守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维护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5、询问应个别进行,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询问对象,应当分别进行询问。

6、在笔录过程中,其它相关人员应当回避。

判刑后可以再进行行政处罚吗

追究刑罚后一般不再行政处罚,有以下三方面涵义:

1.同一行政机关对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及以上处罚;

2.不同机关依据不同法律规范对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及以上同种类的行政处罚;

3.违法行为已受到刑罚后,除法律规定或特殊情况外,不得再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从字面上理解,行为人的一个行为违反某一规范或数个规范,如果行政处罚的内容是罚款,则只能处罚一次;

如果处罚内容并非罚款,则可以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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