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存在两个基本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10:23:33 98 人看过

民事诉讼中存在两个基本问题,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认定事实是适用法律的前提,事实认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法律的适用,也直接影响最终裁判。因此,审理案件首先应查明案件事实。支撑案件事实的是证据,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程序的情形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自然人死亡,其民事诉讼主体资格自然消灭,但是有关财产的争议没有得到解决,需要等待是否有愿意承担诉讼权利义务的继承人参加诉讼。继承人表示愿意参加诉讼的,则诉讼程序将恢复进行;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不愿意承担诉讼权利义务的,诉讼不宜继续进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一方当事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则不能亲自参加诉讼活动,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在法定代理人确定之前,诉讼程序暂时停止。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合并、解散、被宣告破产等原因终止的,其权利义务应当由承受其实体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清算组等承担,在尚未确定承受人的情况下,中止诉讼。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不可抗拒的事由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一方当事人因此而不能如期参加诉讼活动的,应当中止诉讼。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本案与其他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或刑事案件有牵连,这些案件的处理对本案有重大影响,如果这些案件尚未审结时,就难以对本案作出正确的处理,只能中止诉讼。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这是一个弹性条款,由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实践中的复杂情况灵活掌握。人民法院认为诉讼应当中止的,则裁定中止诉讼。

通过以上的回答,相信大家对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程序的情形已经有所了解了。主要的五种法定情形中,有四种情形与当事人有关,如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意愿、诉讼能力丧失法定代理人未定等;第五种情况与其他案件有关,该案需等待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1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民事送达中存在的问题
    一、民事诉讼中送达存在的问题(一)直接送达中存在的问题直接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给受送达人或者由其同住成年家属、诉讼代理人、单位负责人、代收人签收的送达方式,这是民事诉讼中最常用的一种送达方式。但在司法实践中,直接送达往往存在种种困难,有的因受送达人故意躲避,法官数次到受送达人处,都难以见到人;有的受送达人常年外出打工,根本见不到人,即使知道法院向其送达法律文书,也不理不睬;有些单位办公室、传达室的工作人员以未得到领导授权而拒绝签收。而在能找到受送达人中的有百分九十以上的人都拒不签字。(二)留置送达中存在的问题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
    2023-06-14
    249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存在的问题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我国现行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第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程序规则的萎缩,使得民事诉讼失去应有的独立价值。刑事犯罪行为是否成立是决定行为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唯一依据,如果犯罪行为不能成立则即便构成民事违法,所附带的诉讼也会因刑事责任的否定而予以全部驳回。第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运作中存在着不合理因素。在刑事法庭审判中民事部分历来不被作为一个可以与刑事审理相同等的程序予以同等对待,对民事部分的审理基本演变成为单据复核的过程。无论事实的认定,还是法律的适用,都。以刑事为中心和依据,甚至民事当事人的辩论权也被完全剥夺或部分地限制(不允许民事当事人参与有关犯罪事实的庭审质证与辩论,这种现象相当普遍)。第三,在法律适用上由于刑事
    2023-04-25
    67人看过
  • 提起民事诉讼争议存在哪些问题?
    提起民事诉讼争议存在问题关于管辖争议一、对于“应诉”的认定标准尚不统一根据法律规定,应诉管辖条款适用的前提条件之一为当事人未提出管辖权异议且来法院应诉。但对“应诉”应如何理解以及能否做扩大解释尚不明确。当事人收到法院传票之后参加开庭的行为为传统意义上的“应诉”情形,但实践中法院采取电话、司法专邮等形式传唤当事人到庭谈话、进行庭前调解等情形较为普遍,甚至有的当事人在答辩期后来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此类情形能否理解为“应诉”争议较大,对是否只要当事人来到法院就构成“应诉”也存在不同看法。对“应诉”的认定标准认识不同将直接导致法官对案件能否适用该条款作出不同的判断,从而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二、何为“答辩”的具体情形尚不明确适用该条款的另一前提是当事人提出答辩。实践中,当事人提出答辩意见的形式多样,符合应诉管辖条款的答辩应在答辩期内还是答辩期后提出、以口头还是书面形式提出等,法律对此尚无明确规定。对
    2023-06-03
    154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司法鉴定的规定存在的问题
    (一)司法鉴定的启动中存在的问题司法鉴定启动问题是鉴定程序的起点,又是一个国家司法鉴定制度的核心问题。在设置鉴定的启动权时,必须充分实现对当事人双方的平等对待,防止双方的权利失衡。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颁布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享有平等的鉴定请求权,一方当事人自
    2023-05-04
    302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诉前财产保全存在哪些问题
    一是以保代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申请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况,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但在审判实践中,对“情况紧急”,以及“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是很难把握,也很难进行审查。在此种情况下,法院通常是只要申请人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就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并未进行详细审查,实为“以保代审”。二是涉嫌滥用诉权。有的申请人利用法院“以保代审”做法,查封被申请人的财产,利用对方想尽快解封的心理,以达到债权早日实现的目的,有时甚至会出现迫使对方放弃部分合法权益,涉嫌滥用诉讼权利。三是财产价值难以认定。申请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是审判实践中,申请人多是以房产、车辆等作为担保,并没有相应的价值评估报告,法院对其实际价值难以认定。有时被申请人对保全的财产价值提出异议,也没有提供相应的评估报告。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如果要求当
    2023-04-17
    389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是否存在反诉问题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平等的,法律给予原告起诉的权利,同时给予被告以答辩和反诉的权利。反诉就是民事诉讼程序开始以后,被告经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出的相反的独立的诉讼请求,它是起诉的一种特殊形式。反诉具有以下特点:(一)反诉与本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具有双重性,本诉的原告是反诉的被告,反诉的原告仍然是本诉的被告。(二)反诉请求是独立的,反诉的诉讼请求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既是相互牵连,又各自独立的两个不同的诉讼请求。(三)反诉的目的在于抵消、吞并本诉原告所主张的民事权益。离婚诉讼是夫妻一方以解除婚姻关系为诉讼目的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离婚诉讼的提起必然引起与婚姻关系关连的财产关系和抚养关系,所以离婚诉讼实际上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和子女抚养三诉的合并。从另一外角度出发,离婚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离婚诉讼就是上述所说的三诉合并;狭义的离婚诉讼是单指解除婚姻关系。我国离婚诉讼是广义的离婚诉讼
    2023-03-23
    250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法律关于民事诉讼中的两个基本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9-05
      民事诉讼中存在两个基本问题,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认定事实是适用法律的前提,事实认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法律的适用,也直接影响最终裁判。因此,审理案件首先应查明案件事实。支撑案件事实的是证据,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 民事诉讼程序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5
      1、不按法定时间立案,不结不收现象严重。根据民诉法有关规定:法院接到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通知原告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如果原告人坚持起诉,应当以书面形式裁定驳回起诉。但有些法院不按上述规定办事。 2、案由不科学,名称不规范。目前,确定案由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民事案件的统计表。有的是以案件所包含的民事法律关系为标准,如继承、收养
    • 民事诉讼当事人存在哪些基本特征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07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的特征: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2、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执。3、能够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消灭。
    • 我国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存在哪些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6
      法律意义上的管辖综述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管辖。管辖与主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两者又有着紧密的联系。主管,是确定管辖的前提和基础;管辖,是对主管的体现和落实。没有主管就无。
    • 如何解决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存在的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14
      证人出庭作证率低,是我国法院系统民事诉讼中普遍存在的、也是多年来一直未能有效解决的问题。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原因很复杂,如证人不能受到较好的司法保护、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及损失得不到合理及时的补偿、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时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措施等等。勿须讳言,司法程序上的问题,通过司法手段解决是最有效的。刑事诉讼中,证人作证是对国家承担的一种义务,因为犯罪不仅仅被看作是对个人权利的侵害,而且还涉及对社会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