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6:51:47 339 人看过

一、格式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格式合同虽然具有节约交易的时间、事先分配风险、降低经营成本等优点,但同时也存在诸多弊端。由于格式合同限制了合同自由原则,格式合同的拟定方可以利用其优越的经济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消费者的合同条款。

格式合同具有下述法律特征: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

(2)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

(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4)格式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

(5)格式合同(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方一般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为不特定的、分散的消费者。

二、如何处理格式合同问题

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条式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格式合同相关文章
  • 合法的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特征是哪些
    合法且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的特征:(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都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基础,以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为目的。(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3)合同的内容合法。只有合法的合同,法律才赋予法律拘束力。一、阴阳合同是无效合同吗阴阳合同不一定是无效合同,按情况而定:1、一般来说,阳合同因为意思表示虚假,属于无效合同;阴合同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是依法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具备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二、债权债务合同有效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债权债务合同有效需要具备的条件有: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2023-06-22
    281人看过
  • 订立格式合同要注意些什么以及格式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一、订立格式合同要注意些什么?订立格式合同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订立格式合同要遵循公平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2.格式合同中要提请注意和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3.注意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况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4.格式条款有不同的解释规则(1)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2)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3)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5.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义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同权益。二、格式合同的特点有哪些格式
    2023-06-19
    283人看过
  • 具有哪些法律特征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的法律特征是:解除的对象是有效的合同;解除的事由要符合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事由;要有实际的解除合同的行为;以及解除会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者向将来消灭。一、合同终止合同解除合同合同终止又称为告知,是指继续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所作的合同效力向将来消灭的意思表示。合同的终止权与解除权虽然都表现为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权利,在性质上均为形成权,且其产生都可依约定或法定两种途径。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二者在理论上存在不少差别:首先,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其次,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
    2023-03-07
    331人看过
  • 劳务合同有哪些特征及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一、劳务派遣合同是什么意思劳务派遣,指的是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将劳动者送到其他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劳务费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企业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劳务费,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二、劳务派遣单位有什么法定责任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责任是:1、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
    2023-04-05
    290人看过
  • 格式条款的法律特征具体有什么
    格式条款的法律特征如下:1、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2、格式条款具有单方事先决定性;3、以书面明示为原则;4、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一方在经济方面具有绝对的优势地位,使其可以将预定的格式条款强加于对方,从而排除双方就格式条款进行协商的可能性。格式条款的概念和特征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的特征如下:(一)格式条款总是一方(即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企业)预先拟定的;(二)不与(或未与)合同对方当事人进行磋商。《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
    2023-08-03
    115人看过
  • 合同法律规定的标准格式有哪些?
    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定有: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条款予以说明。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格式合同无效法律规定格式合同具有法律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2023-08-16
    304人看过
  • 格式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格式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吗
    一、格式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格式合同的概念是指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也称定型化合同、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和合同、附从合同、附意合同等。格式合同具有以下一般性特征:1.合同条款的单方意志决定性。格式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事先确定,条款之制订者一般系商品抑或服务的提供者或经营者,条款即为制订者的意思表示和意志表达。2.合同相对人对合同的意志附和性。3.合同的形式标准化和内容定型化。形式标准化指合同以书面明示之形式,在等同条件下适用于一切不特定的相对人。内容定型化,盖因合同条款不因相对人的身份而改变,不同合同的差异也仅限于相对人姓名或名称的不同和可能的标的数量的多寡。二、格式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吗格式合同一般情况并属于无效合同,除非违法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况下格式合同无效:1.具有法律规定的五种情形,即:(1)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一方以胁迫
    2023-05-06
    257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有哪些,法律特征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有效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要件:(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二、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的一方必须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私人雇主等;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2.劳动合同的标的是劳动者的劳动行为:以劳动行为作为劳动合同标的,要求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指示提供
    2023-03-17
    70人看过
  • 【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几大特点
    (一)、格式合同的预先制定性和单方决定性。格式合同的有关条款全部或部分由当事人一方预先确定,这一点是不同于一般合同的,一般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拟订的。(二)、格式合同具有稳定性和重复性。格式合同条款一经拟订,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具有稳定性。这种稳定性表现在:一方面合同条款不能随意修改,欲与之缔结合同的当事人只有完全同意才能成为缔结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讨价还价,另一方面格式合同多是由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一方印制成书面的固定的形式以便使用和当事人了解。重复性是指格式合同的反复使用性。(三)、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续性、细节性。广泛性是指合同要约总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的,而非针对某一特定对象,格式合同内容为供多数契约之用的本质。持续性是指要约总在较长时间内发生效力,在合同制定者改变其经营策略以前该要约都可以作为承诺的对象。细节性就是指该要约一般包括了合同的全部条款。(四)、格式合同
    2023-06-09
    274人看过
  • 列举格式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格式合同的特点:1、预先制定性和单方决定性,即条款是由一方预先确定的;2、稳定性和重复性;3、广泛性、持续性、细节性,即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的,且包含合同的一般条款;4、客观性和科学性,由专业人员经实践后总结制定的;5、不公平性,格式合同排除了双方协商的可能性。格式合同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且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合同的限制条款(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
    2023-07-02
    112人看过
  • 运输合同的分类有哪些,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一、运输合同的有哪些分类运输合同的分类有:1.根据运输对象分为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2.根据运输工具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以及管道运输合同;3.根据运输方式分为单一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二、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有:运输主体的复杂性、标的物特殊性、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定性、运输合同格式的标准性、有偿、双务合同。三、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分为哪几类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分为以下五类:1.单证纠纷。单证纠纷主要发生在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此类纠纷包括:因单证瑕疵引起的纠纷;因承运人签发单证时的失误引发的纠纷;因托运人未与收货人达成协议,却要求签发特殊单证(倒签或预借提单)而在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产生的纠纷。2.货物损失、灭失的纠纷。该类纠纷一般发生在承运过程中。造成此类纠纷的原因很多,可能是由于托运人自身的过失造成的,如包装不良、标识不清引起,也可能是
    2023-06-20
    469人看过
  • 什么是医疗合同,医疗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什么是医疗合同从司法实践来看,医疗诉讼大都采取侵权行为模式对医疗机构归责;但是,医疗关系主要是一种合同关系,因此以不存在这些关系为初步前提的既存侵权行为法理予以处理之不充分,大概是不能否定的;同时,用违约行为处理医疗诉讼还将使损害赔偿更为合理。因此,通过违约与否处理医疗诉讼将是今后发展的趋势。二、医疗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医疗合同具有不同于一般合同的特殊之处,主要体现在:(一)缔约过程中,对意思自治的限制意思自治是指人的意志可以依其自身的法则去创设自己的权利义务,当事人的意志不仅是权利义务的渊源,而且是其发生依据;在合同中,一切债权债务,只有依当事人的意志成立时,才具有合理性,否则,便是法律上的专横暴虐。但是,意思自治并非绝对的,它必然受到各种限制。在医疗合同中,这一限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对于医方来说,医生的医疗行为必须受到医疗道德或医学伦理的规范。治疗病人乃医生之天职,医生没有是
    2023-03-22
    300人看过
  • 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二者具有以下区别: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格式合同的订立仅需要向对方出示合同文本要求对方签字;格式合同属于定型化,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制定格式合同的条款一方,往往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为不特定的、分散的消费者。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
    2023-07-28
    149人看过
  • 合同履行规范与合同法律关系特征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内容:1、合同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2、履行合同的标准履行合同;3、履行合同的行为过程。合同履行的专属原则:1、适当履行原则;2、协作履行原则;3、经济合理原则;4、情事变更原则。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1、合同履行的原则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2、合同的履行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3、还应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情势变更原则4、合同履行的原则详细介绍5、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6、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7、履行方式由法律或者合同约定或者是合同性质来确定,不同性质、内容的合同有不同的履行方式。8、根据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在履行方式上,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9、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
    2023-07-19
    25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格式合同又称定式合同、定型化契约、量贩契约,它是以合同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能预见当事人双方未来关系的主要内容,并且已对各种具体化、特定化的事项,加以预拟的格式文书为表现形式。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 更多>

    #格式合同
    相关咨询
    • 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格式合同的出现是商品经济和合同制度发展的必然。它最早出现在19世纪的保险业和铁路运输业,20世纪20年代后广泛适用于垄断程度较高的公用事业领域,40年代后则盛行于几乎所有的商业合同领域。在现代社会,格式合同已经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合同中的重要种类。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它一方面具有传统合同的基本属性,另一方面又具有一些新型的法律特征。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是:合同主
    • 合同格式的几个独特的法律特征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30
      合同格式条款的法律特征主要是:(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规定在一定时期内订立合同的所有条款;(2)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面提前制定的;(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导致对方无法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4)格式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5)格式合同(尤其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者一般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则是不具体、分散的消费者。
    • 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何处理格式合同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格式合同虽然具有节约交易的时间、事先分配风险、降低经营成本等优点,但同时也存在诸多弊端。由于格式合同限制了合同自由原则,格式合同的拟定方可以利用其优越的经济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消费者的合同条款。格式合同具有下述法律特征:(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2)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
    • 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格式合同限制条件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在我国有的学者称之为标准合同,有的则称之为附从合同者或定式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时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称为格式合同,或制式合同。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 2、制
    • 格式条款的概念,格式条款的法律特征都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格式条款的概念格式条款,又称附合契约、定型化契约条款、一般交易条款或普通条款。“附合契约,谓契约之内容,预由当事人一方为之确定,他方当事人惟得依其既定内容,为加入之契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2.19条(2)规定:“标准条款是指一方为通常和重复使用的目的而预先准备的条款,并在实际使用时未与对方谈判。”《俄罗斯联邦典》第628条规定:“附合合同是指合同的条款由当事人一方以表格或其它标准形式所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