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是不是有权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4 07:04:13 127 人看过

一、股东是不是有权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下列两种情况下股东能够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

1、获得公司的代理委托授权。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2、股东属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二、隐名股东是不是享有股东知情权

隐名股东享有股东知情权。隐名股东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行使知情权:

第一种途径:通过名义股东行使知情权。“隐名股东”可以通过与名义股东签署的协议或其他权利文件,要求名义股东向公司提出查阅公司文件的书面申请行使知情权。

第二种途径:显名后行使知情权。这条途径需要“隐名股东”先进行股东资格确认,即取得完整的股东资格和股东权利,然后以股东身份行使知情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n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n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1: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签订合同后又以分公司名义履行是否可以?
    签订合同后又以分公司名义履行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其登记的营业执照,就能明白总公司授予了分公司哪些业务范围,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一、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一)分公司与本公司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实质上,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代理的法律关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代理人。总公司授权了分公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但是,与分公司签订合同
    2023-03-11
    203人看过
  • 以股东的名义回购公司股权可以吗
    异议回购请求权的条件是:第一、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的主体当然是反对股东,即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表示反对的股东。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权的情形主要有三种:一是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连续五年不分配股权红利。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三是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发生,公司股东大会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第二、在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公司主张股权回购请求权。一、股东退出公司的有效方法有多少种股东退出公司的有效方法有以下几种:一、通过股权转让退出公司。1、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转让:公司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另一股东,且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2、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对外转让需要履行一定的内部程序。二、通过行使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退出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
    2023-04-03
    81人看过
  • 隐名股东能否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隐名股东能否签订股权转让合同br/>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
    2023-05-02
    396人看过
  • 分公司签订合同,以总公司名义起诉可以吗
    一、分公司签订合同,总公司起诉可以吗1、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总公司可以起诉分公司。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签合同的是分公司怎么起诉列被告不论在诉讼中是以分支机构为单独被告,还是以法人为单独被告,还是以分支机构及法人为共同被告,分支机构在经营中所引致的责任均可先以分支机构的相对独立财产支付,不足的部分再以法人财产支付。当然,也可以直接执行法人的财产。实际上,分支机构与法人财产都是法人的财产,分支机构的财产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独立性,故实际上分支机构的责任最终是由法人承担。
    2023-03-06
    111人看过
  • 实际股东可以和名义股东签订协议吗
    名义股东和实际股东之间需要签订协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三)》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实际出资人出资,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合同效力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名义股东承担债务吗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1、名义股东对内按照协议承担相应责任,对外承担隐名股东应承担的一切责任。2、对债权人、对隐名股东、对其他股东按情况承担不同的责任。3、如果实际出资人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则名义出资人需要对公司债务在实际出资人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
    2023-08-07
    253人看过
  • 法人以公司名义借款股东可以不签字吗
    在此阶段,无需如此操作。实际上,仅需部分必要程序便可确保贷款合同正式生效。具体而言,只需得到公司的合法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员或经过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即可。期间,无需股东亲自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在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中,股东作为投资方依据自身所注入的资金额(除非股东另行作出规定)依法享受所有者的利润分配权益、参与重大决策及选拔管理团队等特权。《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024-05-09
    328人看过
  • 股东以公司名义对外担保是否有效
    有效的,《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条简单来说,公司可以为他人提供担保,具体数额限制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是为他人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一、公司私自为股东提供担保的行为《公司法》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法》还规定,公司
    2023-03-16
    227人看过
  • 公司欠债是不是可以用股东名义帮忙还
    公司欠债股东不需要代还。《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欠债能否把股东一并起诉公司欠债一般不能把股东一并起诉,但特殊情况下可以起诉。例如公司没有实际进行清算而注销的,那么尚未偿还的债务由负有相关责任的人员承担。有限公司在未实际进行清算就注销后,负有清算责任的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应当就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可以一并起诉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
    2023-08-10
    363人看过
  • 以公司名义能回购股东的股权吗
    异议回购请求权的条件是:第一、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的主体当然是反对股东,即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表示反对的股东。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权的情形主要有三种:一是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连续五年不分配股权红利。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三是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发生,公司股东大会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第二、在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公司主张股权回购请求权。一、股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份股东有以下情况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份:(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股权转让的流程如下:1
    2023-02-16
    454人看过
  • 公司是否会承认个人以公司名义签订的采购合同?
    个人和公司签购销合同是法律允许的,只要这份购销合同是能够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它就能够获得相应的法律效力。合同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所以是可以个的名义与公司签订合同的,合同依法成立就受保护。采购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工服制作业务签订以下,共同遵守。第一条产品名称、价格、数量。后附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时间1.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______日内。第三条加工形式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
    2023-07-06
    177人看过
  • 注册公司不是股东签名本人签?
    一、注册公司不是股东签名本人签?注册公司不需要所有股东都到场办理。公司注册登记资料不一定需要股东亲自到场签字,只要股东知道、认可、授权签字,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前提是,股东的身份证明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二、准备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三
    2023-06-02
    182人看过
  • 公司股东是否可以公司名义进行诉讼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股东请求监事会向法院起诉,而监事会不起诉的,股东有权以公司名义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公司权益受损的股东救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
    2023-03-01
    123人看过
  • 股东是否有权查阅公司股东名册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股东名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股东名册的内容股东名册,是指公司记载有关股东及其股权状况的簿册。股东名册应当包括法定内容,不包括此内容者不能称为股东名册。其法定内容有:(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股东的出资额;(3)出资证明书编号。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
    2023-07-08
    334人看过
  • 公司入股不签订合同可以吗
    入股是不需要签劳动合同的,但需要签订股权协议。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虽以契约方式进行,但并非建立偾法上的契约关系。一般应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办理。新入股的股东,对于未入股前公司债务也应负责。入股又称股票持有或员工持股,即员工成为所服务企业的股东。员工入股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别。狭义的员工入股指公司为使员工取得所属公司股票而提供各种便利制度;广义的员工入股则为员工持有公司的股票系公司依奖励、斡旋、援助等方法,做为推进公司的方针或政策的总称。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虽以契约方式进行,但并非建立偾法上的契约关系。一般应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办理。新入股的股东,对于未入股前公司债务
    2023-03-02
    30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股东以公司名义签订、履行合同、企业名义签订虚假合同应承担何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1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合同诈骗罪五种特定的行为方式。即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合同手段,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究竟是个人合同诈骗罪还是单位合同诈骗罪,并不以是否用单位名义签订、履行合同为区分标志,而应当从单位犯罪的犯罪意志的整体性和利益归属
    • 签订合同是分公司主张以总公司名义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0
      在我国相关的分公司可以按照总公司的名义进行签订合同,相关的分公司也需要具有相应的资质。我国的监管部门和法律管理部门对这类分公司的活动进行相关的管理,保护我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签署相关的商业合同。
    • 的是名义股东,法人也是名义法人,公司要求与他们签订合法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5
      公司的股东是名义股东,法人也是名义法人,这种情况只有签订委托书具备内部效力,对外是可以代表公司的。
    • 股东以公司名义签订、履行合同,虚假交易有法律责任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20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合同诈骗罪五种特定的行为方式。即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合同手段,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究竟是个人合同诈骗罪还是单位合同诈骗罪,并不以是否用单位名义签订、履行合同为区分标志,而应当从单位犯罪的犯罪意志的整体性和利益归属
    • 股东以公司名义签的担保合同都有啥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9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一般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起诉;监事会有本法一百五十条规定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会会……向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