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有什么人具有探望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0 04:55:28 420 人看过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一方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23: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探望权有哪些特点?
    这段内容讲述了离婚后父母探望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权探望子女,而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探望子女。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行使探望权时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权探望子女,而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探望子女。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探 望 权 的 实 施 要 求 特 征探望权是指在离婚或者父母与子女关系解除后,非婚生父母或领养人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的一项权利。探望权的实施要求具有以下特征:1. 须经司法确认:在离婚或者父母与子女关系解除后,需要经过法院的司法确认,才能产生探望权。2. 须有明确的抚养权:非婚生父母或领养人须明确自己享有抚养权。3. 须与子女有实际联系:非婚生
    2023-09-14
    437人看过
  • 中止探望权具体怎么起诉
    中止探望权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子女不愿意被探望,探望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探望人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倾向的;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等的,直接抚养方可以起诉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一、子女的探望权能不能由双方协商中止探望权不可以约定中止,探望权的中止应当由法院判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但是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子女探望权中止条件(一)中止探望权的行使,需要当事人申请,法院不得主动作出。有权提出中止探望权请求的当事人包括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二)中止探望权行使的决定需要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作出,当事人自己没有权利中止对方行使探望权。(三
    2023-06-22
    118人看过
  • 探望权:怎么上诉探望权?
    探望权民事上诉书上诉人:罗XX男出生日期:XX年XX月XX日住址:XXXXXXXXXXX电话:00123456789被上诉人:XXX女出生日期:XX年XX月XX日住址:XXXXXXXXXXX电话:00123456789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离婚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XXXX年XX月XX日(XXXX)朝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XXXX)朝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二项关于探视时间的规定并依法改判。2、请求撤销(XXXX)朝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三项内容,查明事实后依法改判。上诉理由:一、上诉人不服判决书中第二项关于探视时间的判决,理由如下:一审判决,上诉人可于每月第二、第四个周六晚六时探视并接走,周日上午十时送回。根据此项判决上诉人周六晚将儿子接走,到上诉人住处后吃完晚饭,洗漱完毕后即到年幼的晚睡时间。上诉人周日起床带儿子吃过早点后,又要急匆
    2023-04-25
    132人看过
  • 探望权的探望权中止的原因有几种?
    中止探望权的法定事由是“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结合司法实践,中止探望权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权利人多次采取非协议或非法院判决的时间和方式滥用探望权,对子女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造成严重影响的;2.权利人在行使探望权时,有打骂、虐待子女行为,使子女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造成严重影响的;3.患有严重危害子女健康的传染性疾病的,允许其探望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4.在探望过程有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有犯罪倾向的;5.有吸毒、赌博等恶习的,道德品质不好或自身精神不健康的;6.唆使未成年子女敌视对方或对方家庭成员的,怂恿子女犯罪的;7.有借机藏匿子女企图或行为的。探望方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时,直接抚养方或者子女自己可以到法院要求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探望权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中止探望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中止的条件有哪些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
    2023-08-16
    249人看过
  • 什么是探望权,探望权有哪些内容,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当各种原因纠缠不清使婚姻驶向终点时,离婚便成了唯一的选择。父母离婚,无论孩子归纳哪一方抚养,双方都应该有探望孩子的权利。那么,什么是探望权,探望权有哪些内容?法律是怎么规定的?看看本文就知道了。一、什么是探望权?什么是子女探望权?子女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子女探望权的实现可以由父母协商和约定,也可以由法院判决,并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子女探望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离婚夫妻任何一方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另一方探望孩子的权利,除非对方对孩子身心成长具有危害性,比如说有伤害子女,对子女犯罪的行为。发生“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2023-06-14
    349人看过
  • 法律对探望权有哪些具体规定
    关于探望权的相关法律条文被记载于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中,明定了离婚之后,不直接抚育领养子女的男方或女方有权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力,而对方则负有提供配合和帮助的义务。探望权,也可以称为见面交往权,主要是指离婚后未直接抚养无行为能力的子女的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所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进行探望、联系、会面、交往以及短时间内共同生活的法定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4-07-25
    470人看过
  •  探望权实施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探望权行使的方法包括通信、短期接触、会面和共同饮食。其中,通信是最基本的方式,短期接触则包括探望、问候、寒暄、赠送礼物等,会面则包括访问、约会、商务谈判等,共同饮食则包括用餐、宴请等。探望权行使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种:1.通信:通过书信、短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沟通;2.短期接触:包括约会、聚会、约游等;3.会面:直接与受探望权人见面;4.共同饮食:一起吃饭、看电影等。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行使方式探望权是指在离婚或者夫妻关系终止后,非婚生父母或领养人仍有权探望其子女的权利。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 定期探望:非婚生父母或领养人应当定期前往子女住所探望他们,探望的频率和时间应当由子女与非婚生父母或领养人协商确定。2. 一次性探望:非婚生父母或领养人可以在子女生日、节日或其他重要时刻前往子女住所探望他
    2023-11-11
    166人看过
  • 什么是探望权的中止,探望权的特征
    一、什么是探望权的中止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探望权的特征探望权有如下特征: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
    2023-06-27
    272人看过
  • 父母对子女的探望具有什么意义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一、丧偶后孩子抚养权变更手续是怎样的丧偶后对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法院受理后,展开法庭调查,确定事实清楚的,将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二、离婚夫妻的离婚探视权怎么写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探视权要写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约定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
    2023-06-25
    343人看过
  • 探视权法律有具体的探望时间的规定嘛?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探视权法律有什么规定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3-08-10
    380人看过
  • 没有探望权法院能强制执行探望权有哪些违法
    1、通过由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方式实现申请方的探望权。2、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思想说服教育,使被执行人即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自动履行探望义务,使申请执行人实现探望权,这是实现探望权的最主要方式。3、由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学校、幼儿园或住所地居委会协助完成探望权执行,实现申请执行方的探望权利。4、通过对被执行人适用强制措施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探望权。5、探望权强制执行案件因申请执行人行使变更监护人诉讼权利而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变更监护人的判决生效,得以终结执行。一、离婚案件中涉及探望权问题明确探望时间和地点吗探望权作为一种特殊权利,它需要直接抚养方的协助和子女的配合,否则探望权人难以真正行使该权利。因此为了切实保障未成年子女及探望权人的合法权利,司法实践中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首先应由当事人双方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目的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当在综合考虑
    2023-04-10
    355人看过
  • 探望权是否有权终止
    探望权可以选择终止,如果被探望人死亡;探望权人死亡;被探望人成年的探望权终止。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起诉离婚后看小孩探望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离婚后女方的探视权有怎样的法律依据?离婚后女方的探视权的法律依据为《民法典》,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
    2023-03-21
    226人看过
  • 法律上哪些人拥有探望权
    在离婚之后,未直接承担照顾孩子责任的父母,依法享有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探视的权益,而另一方则负有配合与协助的法定义务。若其中一方拒绝协作对方实现探视权的,拥有探视权的那方得以将案情诉诸至法庭,等待司法机关依据法律指令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如实施拘留、罚款等;但应注意的是,法庭绝对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强行执行与未成年子女的人身接触或探视活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4-08-14
    61人看过
  • 探望权和抚养权的区别具体是什么
    探望权和抚养权具有如下区别:1、产生依据不同。抚养权是法定的,探望权是基于离婚产生的;2、法律性质不同。抚养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权利;3、其他区别。探望权和抚养权的区别具体是什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n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022-06-17
    448人看过
  •  探望权有哪些特点?
    这段内容讲述了离婚后父母探望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权探望子女,而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探望子女。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行使探望权时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权探望子女,而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探望子女。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探 望 权 的 实 施 要 求 特 征探望权是指在离婚或者父母与子女关系解除后,非婚生父母或领养人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的一项权利。探望权的实施要求具有以下特征:1. 须经司法确认:在离婚或者父母与子女关系解除后,需要经过法院的司法确认,才能产生探望权。2. 须有明确的抚养权:非婚生父母或领养人须明确自己享有抚养权。3. 须与子女有实际联系:非婚生
    2023-09-14
    437人看过
  • 中止探望权具体怎么起诉
    中止探望权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子女不愿意被探望,探望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探望人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倾向的;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等的,直接抚养方可以起诉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一、子女的探望权能不能由双方协商中止探望权不可以约定中止,探望权的中止应当由法院判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但是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子女探望权中止条件(一)中止探望权的行使,需要当事人申请,法院不得主动作出。有权提出中止探望权请求的当事人包括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二)中止探望权行使的决定需要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作出,当事人自己没有权利中止对方行使探望权。(三
    2023-06-22
    118人看过
  • 探望权:怎么上诉探望权?
    探望权民事上诉书上诉人:罗XX男出生日期:XX年XX月XX日住址:XXXXXXXXXXX电话:00123456789被上诉人:XXX女出生日期:XX年XX月XX日住址:XXXXXXXXXXX电话:00123456789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离婚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XXXX年XX月XX日(XXXX)朝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XXXX)朝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二项关于探视时间的规定并依法改判。2、请求撤销(XXXX)朝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三项内容,查明事实后依法改判。上诉理由:一、上诉人不服判决书中第二项关于探视时间的判决,理由如下:一审判决,上诉人可于每月第二、第四个周六晚六时探视并接走,周日上午十时送回。根据此项判决上诉人周六晚将儿子接走,到上诉人住处后吃完晚饭,洗漱完毕后即到年幼的晚睡时间。上诉人周日起床带儿子吃过早点后,又要急匆
    2023-04-25
    132人看过
  • 探望权的探望权中止的原因有几种?
    中止探望权的法定事由是“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结合司法实践,中止探望权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权利人多次采取非协议或非法院判决的时间和方式滥用探望权,对子女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造成严重影响的;2.权利人在行使探望权时,有打骂、虐待子女行为,使子女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造成严重影响的;3.患有严重危害子女健康的传染性疾病的,允许其探望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4.在探望过程有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有犯罪倾向的;5.有吸毒、赌博等恶习的,道德品质不好或自身精神不健康的;6.唆使未成年子女敌视对方或对方家庭成员的,怂恿子女犯罪的;7.有借机藏匿子女企图或行为的。探望方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时,直接抚养方或者子女自己可以到法院要求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探望权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中止探望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中止的条件有哪些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
    2023-08-16
    249人看过
  • 什么是探望权,探望权有哪些内容,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当各种原因纠缠不清使婚姻驶向终点时,离婚便成了唯一的选择。父母离婚,无论孩子归纳哪一方抚养,双方都应该有探望孩子的权利。那么,什么是探望权,探望权有哪些内容?法律是怎么规定的?看看本文就知道了。一、什么是探望权?什么是子女探望权?子女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子女探望权的实现可以由父母协商和约定,也可以由法院判决,并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子女探望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离婚夫妻任何一方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另一方探望孩子的权利,除非对方对孩子身心成长具有危害性,比如说有伤害子女,对子女犯罪的行为。发生“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2023-06-14
    349人看过
  • 法律对探望权有哪些具体规定
    关于探望权的相关法律条文被记载于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中,明定了离婚之后,不直接抚育领养子女的男方或女方有权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力,而对方则负有提供配合和帮助的义务。探望权,也可以称为见面交往权,主要是指离婚后未直接抚养无行为能力的子女的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所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进行探望、联系、会面、交往以及短时间内共同生活的法定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4-07-25
    47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都有哪些人具有探望权,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27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一方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有探望权的人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27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一方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哪些人能享有探望权,探望权有哪些内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9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探望权,探望权的内容包括探望方式和探望时间。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2、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 探望权有哪些探望权内容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15
      探望权的内容包括探望方式和探望时间。探望方式指以什么方式来行使探望权,对此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实践中,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见面,以见面时间的长短为标准可分为短期探望和长期探望两种。短期探望又称暂时性探望,指不直接抚养子女方到对方家中或指定的地点,定期看望子女,这种探望时间较短;长期探望又称逗留性探望,指享有探望权的父母将子女带走,与自己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并按时送
    • 姥爷有探望权吗?探望权的权利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29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姥爷是没有探望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