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玉诉李世权抚养费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0:00:52 351 人看过

原告:李洪玉,男,42岁。

委托代理人:路未^f,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世权,男,12岁。

法定代理人:李艳娟,女,37岁。

原告李洪玉与被告李世权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景慧玲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洪玉的委托代理人路未^f,被告李世权及其法定代理人李艳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洪玉诉称:原告与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李艳娟原系夫妻关系,因感情破裂,于2009年2月16日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约定婚生子李世权随李艳娟共同生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婚生女李佳慧随原告共同生活,李艳娟不支付任何抚养费。但是每月3000元的抚养费原告无力支付,且该标准已经明显超出郑州市生活标准很多,给原告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现原告因本人收入较低,还要独自抚养女儿李佳慧,无力支付每月3000元的抚养费。因协议约定的抚养费超过合理范畴,且双方均带有一个孩子生活,根据公平原则和双方的负担能力,原告要求依法变更李世权的抚养费。基于以上事实,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依法判令变更被告的抚养费为每月300元(自2009年2月16日起)。

被告李世权辩称:

1、原告的收入不止他说的2000多元,原告如果没有能力支付的话,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就不会愿意支付3000元并在协议上签字;

2、原告和李艳娟离婚后被告和李佳慧实际上都一直跟随李艳娟生活。

经审理查明:2009年2月16日,原告与李艳娟签订离婚协议书,关于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部分载明:经双方协商,女儿李佳慧,随男方生活,女方无需支付抚养费。儿子李世权,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当天,原告与李艳娟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原告起诉来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变更被告李世权的抚养费至每月300元。

另查明,原告与李艳娟签订协议时,其在河南金源电力有限公司工作,现在仍在该单位工作。

上述事实,有原告提交的证据和原、被告陈述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原告与李艳娟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约定:被告随李艳娟生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原告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协议应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原告现起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抚养费至300元,实际是请求法院判决变更协议的内容,原告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其签订协议时的情势发生了重大变更,故原告的请求缺乏相应的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李洪玉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李洪玉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书记员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09: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李金妹诉李林康、李丽华、李丽明等继承纠纷上诉案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沪一中民终字第2811号1997年9月22日,曹小妹去世,生前未立遗嘱。1998年11月26日,李四根也去世,生前也未立遗嘱。1997年12月8日,上海新桥实业公司分配给曹小妹撤队补偿费人民币7280元,1999年2月13日,该公司又分配给曹小妹撤队补偿费人民币7800元,同年4月1日,该公司再次分配给曹小妹撤队补偿费人民币27991.01元,以上共计人民币43071.01元,均由李金妹从上海新桥实业公司领取。1999年6月16日李林康、李丽华、李丽明、李丽红诉至法院称,祖母曹小妹于1997年9月去世,其父亲李四根于1998年10月去世。曹小妹有撤队补偿款43071.01元。由李金妹保存,现要求依法继承遭李金妹拒绝。故要求李金妹给付其依法继承的遗产份额。原审审理中,依法追加李宝妹为原告,李宝妹诉称:李四根生前未抚养过母亲曹小妹,自己因条件有限也没
    2023-04-23
    266人看过
  • 张**诉李**名誉权纠纷案
    (一)首部1、判决书字号一审判决书:曲靖市马龙县人民法院(2005)马民初字第88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书: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曲民终字第592号民事判决书。2、案由:名誉权纠纷案3、诉讼双方上诉人(原审原告)张*焕,1955年11月10日生,汉族,曲靖市人,农民,住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办事处丰登乡西刘屯下村。委托代理人熊*峻,男1932年3月21日生,汉族,系云南农业大学退休教师。住云南农大教工宿舍。特别授权代理。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云,男,1966年8月17日生,汉族,昭通市人,无业,住曲靖市麒麟区法院职工宿舍。4、审级:二审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一审法院: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人民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远;审判员:李*娥;审判员:湛*洲。二审法院: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马*泽;审判员:把*兰;代理审判员:龙*学。6、审结时间一审审结时间:
    2023-06-01
    91人看过
  • 蒋莹、李鑫诉李艳英房屋权属纠纷案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上诉人(原审被告)蒋莹,女,1956年2月13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央路千德小区7栋4-4-2号。委托代理人于立洋,系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李鑫,女,1980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系沈阳市皇姑区妇幼保健所职员,住址同上。委托代理人孙金宝,系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艳英,女,1959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2巷2号4-1-3号。委托代理人李立新,男,1968年2月5日出生,汉族,系沈阳市皇姑区黄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住址沈阳市皇姑区漓江街3号343号。上诉人蒋莹、上诉人李鑫与被上诉人李艳英房屋权属纠纷一案,不服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2003)皇民房初字5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由审判员吴波担任审判长、审判员李沛东、代理审判员李倩组成合议庭,
    2023-06-10
    280人看过
  • 董某某诉庞某某、李某某买卖产品质量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董某某,男,1963年5月24日出生。委托代理人魏某某、邢某某,河南惠人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被告庞某某,女,1977年2月18日出生。被告李某某,男,1977年11月2日出生。以上共同委托代理人李某、许某某,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原告董某某为与被告庞某某、李某某买卖产品质量纠纷一案,本院于2009年7月8日受理后,于2009年7月10日给被告庞某某、李某某送达了起诉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并给原告董某某送达了开庭传票、举证须知。本院于2009年8月12日,依法由于迎春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吕相成、李世杰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师丽峰担任法庭记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董某某的委托代理人魏某某、邢某某,被告庞某某的委托代理人李某、许某某被告李某某及委托代理人魏某某、邢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董某某诉称:2008年7月7日,
    2023-06-07
    170人看过
  • 李**、张**伪证一案一审
    公诉机关淅川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勤,男,1963年7月13日出生。因涉嫌犯伪证罪,2009年3月13日被淅川县公安局取保候审。被告人张*鸿,男,1970年4月23日出生。因涉嫌犯伪证罪,2009年3月13日被淅川县公安局取保候审。淅川县人民检察院以淅检刑诉(2009)28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勤、张*鸿犯伪证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李*勤、张*鸿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淅川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10月9日,张*锋(已判刑)、张*铎(另案处理)与刘××签订了1400件木炭供销合同,先后收取刘××货款112376元,为了占有该笔款项,张*铎找到被告人张*鸿,对张*鸿说,自己和他人做了笔木炭生意,为了让合伙人继续给他汇款,叫张*鸿帮忙给他签个假合同,张*鸿遂找到被告人李*勤,给李*勤说明租赁他的木炭窑,借以欺骗他人。在约
    2023-06-03
    291人看过
  • 蓝李晓、蓝明星、李洪发抢劫案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6)穗中法刑二终字第725号原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蓝李晓,男,1988年3月17日出生,瑶族,出生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文化程度小学,农民,住忻城县古蓬镇古稠村弄水屯29号。因涉嫌抢劫于2006年4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0日被逮捕。现被押于广州市花都区看守所。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蓝明星,男,1987年6月21日出生,瑶族,出生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文化程度初中,农民,住忻城县古蓬镇古稠村弄水屯27号。因涉嫌抢劫于2006年4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3日被逮捕。现被押于广州市花都区看守所。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被告人李洪发,男,1983年9月15日出生,瑶族,出生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文化程度初中,农民,住忻城县古蓬镇古稠村上敢屯28号。因涉嫌抢劫于2006年4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0日
    2023-06-11
    174人看过
  • 李敖之女李文物业纠纷案件败诉
    12月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台湾作家李敖之女李文诉北京达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文公司)物业管理纠纷上诉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李文上诉,维持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2004年4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嘉和丽园公寓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与达文公司签订了《嘉和丽园物业服务合同》(下称物业合同),由达文公司为嘉和丽园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该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李文于2004年10月入住该小区,且已按约向达文公司方履行了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合同义务。2006年5月,李文诉至一审法院,要求判令达文公司就其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瑕疵,以在嘉和丽园A、B、C座公开张贴道歉信的形式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请求判令达文公司赔偿损失,赔偿数额为15个月的物业管理费1.9万余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李文不服,上诉到二中院。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李文所在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李文热心公益事业,向达
    2023-06-05
    130人看过
  • 李世旭诉万贵清合伙协议纠纷案
    原告李世旭。委托代理人范飞,云南大韬律师事务师律师,特别授权代理。委托代理人张炳春,天台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被告万贵清。委托代理人王碧兰,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原告李世旭诉被告万贵清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03年7月2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12月15日、2004年2月28日、2004年10月13日、2004年10月27日、2004年12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世旭,委托代理人范飞,张炳春,被告万贵清,委托代理人王碧兰到庭参加了诉讼。现本案已审理终结。原告李世旭起诉称:1998年12月28日,原被告双方签订合伙协议,约定共同购买嵩明县集体企业杨林铸管厂的产权,实际购买后于1998年12月30日登记为私营合伙企业嵩明县杨林铸管厂(以下简称铸管厂),双方各陆续投入84682元。其后双方按照合伙协议及章程约定,共同经营至2003年8月1日,其间
    2023-06-06
    483人看过
  • 丁运长诉常照荣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丁运长,男,被告常照荣,男,原告丁运长诉被告常照荣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9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丁运长,被告常照荣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丁运长诉称:丁运长对《Inflenceofsizedistribtionontheactirityofspherrical》(《球性氢氧化镍的粒径分布对其电活性的影响》)(以下简称《球》文)一文享有著作权。常照荣未经丁运长许可,擅自把自己作为第一作者,将本文发表在《电池》199602drd4?%3)118-119期刊上,侵犯了丁运长对作品享有的署名权和发表权。并且,常照荣未经许可将涉案作品擅自用于申报职称,从而获得了教授职称和巨大利益。请求依照《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判令:被告常照荣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道歉,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原告丁运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万元。常照荣辩称:丁运长所诉主张无
    2023-06-08
    291人看过
  • 李元清抢劫案刑事判决书
    公诉机关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元清,男,1974年4月14日出生。2008年12月10日被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镜湖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7日由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镜湖分局对其作出监视居住决定。同年12月24日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镜湖分局逮捕。2009年1月12日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镜湖分局以被告人李元清1995年在我县犯有抢劫罪为由连同其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一并移送本县公安局侦查。被告人李元清现羁押于本县看守所。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湘芷检刑诉(2009)1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元清犯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于2009年5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韩连周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向宗武、陈庆振参加的合议庭,公开开庭并案进行了审理。本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向光辉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元清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1995年12月
    2023-06-11
    149人看过
  • 李东东盗窃案刑事判决书
    公诉机关林州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东东,男,1987年2月5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农民。因涉嫌盗窃犯罪于2009年7月16日被林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3日由林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押林州市看守所。林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林检刑诉(2009)第53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东东犯盗窃罪,于2009年8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李东东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7月1日下午15时30分许,被告人李东东到本单位(林州市XX邮政支局)职工宿舍找XXX时,XXX不在,便在宿舍里乱翻东西,从简易衣柜里将XXX装在裤兜里的6900多元现金盗窃,后骑摩托车逃离现场。当晚拿出1400元还了卖摩托车的老板XXX的欠款,第二天,又拿出3200元还了XX风味小吃老板XXX的欠款,其余的钱被李东东花完。2009年7月15日下午,李东
    2023-06-11
    487人看过
  • 李诉黄保管合同纠纷一审诉讼代理人
    案件简介:2000年,原告李平将存折交给儿媳黄蓉,并告诉她密码。然后李平去女儿家照顾孙子。2008年,黄蓉与李平的儿子郭静离婚。随后,李平提起诉讼,要求黄蓉归还2000年至2008年期间从存折中获得的数万元。这本存折是李平的养老金存折。原告李平在起诉书中称,存折已交给黄荣保管,现在应退还以取款。原告提交了黄蓉2000年至2008年从银行提款的记录作为证据。在庭审期间,原告还有两名证人,其中两人是李平的老同事。两名证人证明,在李平去女儿家之前,李平在餐桌上对他们的几个朋友说:我把存折给了儿媳。如果你有婚礼,我儿媳妇会给你一份礼物现在闫真律师接受了被告人黄荣作为其一审代理人的委托。据黄蓉说,她的婆婆给了她存折来补贴她的家庭,但没有证据李平诉黄荣保管合同纠纷案一审诉讼代理人(被告)主审法官和法官:天之岛律师事务所接受黄荣的委托,指定该律师为本案的诉讼代理人本案的被告。现在,鉴于本案的事实和法律,
    2023-05-07
    413人看过
  • 李文物业管理纠纷案终审败诉
    中国法院网讯12月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台湾作家李敖之女李文诉北京达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文公司)物业管理纠纷上诉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李文上诉,维持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2004年4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嘉和丽园公寓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与达文公司签订了《嘉和丽园物业服务合同》(下称物业合同),由达文公司为嘉和丽园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该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李文于2004年10月入住该小区,且已按约向达文公司方履行了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合同义务。2006年5月,李文诉至一审法院,要求判令达文公司就其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瑕疵,以在嘉和丽园A、B、C座公开张贴道歉信的形式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请求判令达文公司赔偿损失,赔偿数额为15个月的物业管理费1.9万余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李文不服,上诉到二中院。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李文所在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李文热心公
    2023-06-07
    471人看过
  • 李庄案判决
    有期徒刑
    华龙网1月8日9:47分讯(数字记者王不为、李心成、张春霞)今日上午9:30分,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一审公开宣判,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李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告人亲属、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等百余人旁听了宣判。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庄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9年11月20日,龚刚模等3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月22日、25日,龚刚模的妻子程琪、堂弟龚云飞先后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该所指派李庄及马晓军担任龚刚模的一审辩护人。龚刚模的亲属先后支付了律师咨询、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法律顾问费150万元。2009年11月24日、26日及12月4日,李庄在江北区看守所会见龚刚模时,教唆其在法庭审理时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供述
    2023-06-11
    230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民事纠纷一审纠正案二审为什么一审判决不当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0
      那得看你所谓的“纠正一审判决不当”到底是什么情形,例如,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适用“裁定”。又如,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适用“裁定”
    • 抚养费纠纷民事判决书是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4
      民事判决书有: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二审程序的判决书和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判决书等几种类型,如何写好民事判决书是法律写作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民事判决书也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
    • 彩礼纠纷案例一审判决书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是否归还彩礼,需要结合你们的具体案情予以判断。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男方主张彩礼,才可以得到法院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所以,是否应该返还彩礼,需要结合案情而定。本人山东省律师,专注婚姻家庭类疑难纠纷,如需要法律咨询、帮助或者案件委托,可以联系山东天
    • 赵某某、李某某、张某某与李某某继承纠纷案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1-22
      上诉人(原审被告)赵某某,女,1967年10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   委托代理人冯某某,男,1949年7月 15日出生,汉族,登封市司法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丁银州,登封市嵩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某,女,1998年9月 24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诉人赵某某。   法定代理人赵某某,基本情况同上,系上诉人李某某之母。   诉人(原审被告)张某某,男,1990年8月
    • 民事财产纠纷案件中一审判决书何时生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5
      按照判决书上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未上诉的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