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方的债权债务抵消涉税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21:52:37 402 人看过

两方的债权债务抵消涉税的处理应当根据实际认定,一般是需要交纳相关剩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一、税务管理的内容:

1、制度管理

在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依此经济体制改革为目标,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税收体系,健全税收法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税收组织收入和宏观调控功能,逐步理顺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同时要制定和贯彻执行税收管理体制,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税收管理的权限,充分调动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管理税收的积极性。

2、核算和监督

担负税收核算和监督的任务,是税收工作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工具。通过计划、会计、统计管理,分析预测税源和税收的发展趋势,为组织收入工作提出明确目标,促进税务管理,增强预见性,减少盲目性,调动各级税务机关和全体税务干部的积极性。

3、征收管理

包括税收的宣传,税收的征收、管理、检查,税收的促产等。科学严密的征收管理,是税务管理的中心环节。通过大量的日常征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法令;有效地集中分散在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税收,及时足额地纳入国库;发挥税收调节生产、调节分配、调节消费的职能作用;实现帮助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促产增收工作。

4、干部管理机构

健全税务专业管理机构,完善税务机构、干部管理体制,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业务素质高的税务干部队伍,这是加强税务管理的组织保证。税务机构分散点多、面广,税务干部经常同钱财打交道,手中握有一定权力,又往往是独立进行工作,加强税务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至关重要。

两方的债权债务抵消的情况下,一般是不会影响税费的交纳的,因为抵消债务已经构成了商业上的财产转移行为,需要根据相关税收的规定进行处理。特殊情况下,如果是公司内部的债权债务抵消,并不产生经济收税的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由税务机关对相关税费进行减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2: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债务抵消相关文章
  • 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不是属于可以抵消的债务
    一、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二、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三、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
    2023-06-18
    357人看过
  • 免除和抵消债权债务
    放弃债权和免除债务是不一样的。债权人放弃债权就是债务消灭的原因之一,其实债权人放弃债权也就是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相应的债务范围,但是不必然导致免除债务人的责任。债权人放弃债权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债权人的行为就是成立的。一、如何解除连带责任担保?通常来讲,如果想要解除连带保证责任的话,有两种方式是可以依法解除的。第一种情况也是最理所当然的一种情况就是,就算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债务,但是债权人没有主动提出要求的话,保证人是不用履行连带责任的。这就可以看出,保证人履行保证的前提是债权人要提出要求。如果债权人放弃了提出要求,那么保证人的义务也就到此结束,没有必要继续履行,也就不存在连带责任。第二种情况也是一种理所当然的情况,就是当债权人和债务人所订立的合同不存在或者是已经结束了的话,债权人就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双方之间就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那么保证人的作用也就丧失了。这种情况下,保证人由
    2023-03-12
    270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免除和抵消
    债权债务抵消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相互抵消债务和债权的关系。要满足抵消要件,包括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并且债务已届清偿期。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必须合法存在,不得主张抵消不法债。在抵消时要注意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和品质,特定物债权一般不允许抵消。抵消方式可采用约定抵销或法定抵销。 债权债务抵消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互相抵消债务和债权的关系。要进行债权债务抵消,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 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 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 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如果其中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在债权债务抵消时,必须注意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和品质。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但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
    2024-01-05
    141人看过
  • 债务抵消与以物抵债
    债务抵消的条件: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2、被抵销债务已到期;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抵消权为形成权,此种意思表示一经抵消权人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一、约定抵销与法定抵销的区别有哪些(1)抵销的根据不同。法定抵销是基于法律规定,只要具备法定条件,任何一方可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约定抵销,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不能由单方决定抵销。(2)对抵销债务的要求不问。法定抵销要求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约定抵销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可以不同。(3
    2023-03-15
    70人看过
  • 债权是怎样抵消的?------即债权抵消的方法有哪几种?
    1、债权抵销的方法有:(1)合意抵销。抵销须有主动(抵销)债权人与受动(抵销)侵权人的意思表示一致。(2)法律上的抵销。抵销须有主动债权人向受动债权人为抵销的意思表示。主动债权人依法律行为抵销的抵销权,属形成权,因此其抵销不得附条件、附期限、否则无效。当抵销的意思表示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且主动债权与受动债权均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时,抵销始发生效力。当主动债权的给付利益与受动债权相等时,债消灭,但主动债权的给付利益大于或小于受动债权时,抵销只就对等数额的给付利益范围内消灭债权。一、自然债务的诉讼时效裁判规则有哪些1、自愿履行部分自然债务,对余款仍享有时效抗辩权债务人自愿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已过的债务有效,但该自愿履行行为不等于债务人放弃剩余债务的诉讼时效抗辩权。2、债务过时效,不因转让和催收而重新恢复起算效力债权转让诉讼时效从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但认定诉讼时效中断的前提应当是诉讼
    2023-03-06
    301人看过
  • 债权到期了债务一定要抵消吗
    租房到期了续租一般需要签订租赁合同,写明租赁双方的姓名与联系方式、续租时间、续租地点、续租租期、续租租金、续租支付周期、维修责任与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条件等。一、租房后房东要卖房子怎么算违约金租房后房东要卖房子违约金按照合同来。如果合同没有提及就双方协商解决,商量是赔偿违约金还是等租期到期了在进行房屋买卖。在出租期间,如果房东需要出卖房子,应该是先提前通知租户,如果租户不愿意继续承租,可以与房东解除租赁合同。如果租户愿意继续租赁,则房屋新的房东也应当按照租户与之前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协议,继续将房屋出租给租户使用,这在法律上叫买卖不破租赁。二、房租到期没续租,该跟房东说吗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租是否要提前告知出租人,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若合同中无具体要求,则承租人不需要提前告知出租人,合同到期没有主动提出续租,到期后合同会自动终止。若合同中有具体约定,则按约定办理,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三、续租合
    2023-06-20
    474人看过
  • 债务人的抵消权由哪方提出来
    债务人能够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权,但是债务人需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其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或者其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的。债务人与互负债务的债权人也能互相抵销。一、债权转让没通知债务人有效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益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属于债权人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二、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是什么?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是债权转让在让与人、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效力。外部效力主要表现在:1、让与人将债权全面让与时已脱离原合同关系,让与人不得再向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
    2023-06-25
    186人看过
  • 债务抵消或债的混同
    债务抵消分为法定抵消和约定抵消两类。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法定抵消不得附有条件或者期限。所谓约定抵消就是当事人互负债务,但标的物种类、品质甚至数量均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进行的抵销。债务抵销一方面可以免去双方交互给付的麻烦,节省清偿债务的费用;另一方面可确保债权的效力,以免先为清偿者有蒙受损害的危险,特别是在破产程序中,破产人对于债权人有反对债权时,其债权人得以抵消,免除自己的债务,从而使自己处于优先清偿的地位。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因此,在债务重组实践中,债务抵销与第三方债权转让配套运用也较为常见。一、抵销要满足哪些条件1、双方债务均
    2023-03-11
    456人看过
  • 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如何抵消债务?
    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事到期的,可以向受让债权的人主张抵消,债权受让人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已抵消的部分。另一种情况是,债务人对转让人享有其他形式的债权,并且这个债权的产生和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发生的,无论是否到期,债务人均可以主张抵消。债权人如何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呢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原因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对债权人而言,其在提出破产申请时,是因为债务人已经无力还款,提出破产时为了避免债务公司的人破罐子破摔,最后什么都不留下。所以破产是最后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采用的讨债方法。在提出破产时,申请人除需提交自身债权依法存在的证据以及破产申请外,还应当举证证明债务人存在未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
    2023-07-22
    396人看过
  • 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能在破产中抵消吗
    1、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过程中债权债务是否可以抵销,双方的债务可以抵销,但设立破产抵销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破产债权必须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发生,受理后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更不属于抵销;第二,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企业的债务必须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发生,破产人对破产企业的债务必须在破产申请受理前清偿承兑后发生的债务不得抵销,债务人必须向破产企业清偿。除上述情形外,为了防止双方故意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企业破产法》从诚实信用原则出发,限制了破产抵销权的行使,破产企业的债务人知道企业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申请破产的事实的,从债务人取得的债权不得抵销。上述两种情形产生的债权债务,在申请破产前一年因法律规定或者其他原因形成的,不受上述限制。与上述条件相比,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在当时行使破产抵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
    2023-05-31
    183人看过
  • 债权债务抵消的规定及其影响
    债权债务抵消规定如下:1、抵消人和被抵消人互相负债,互相享有债权,双方共享债权,互负债务是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相同类型的负债,若品种相同,质量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被抵消人无不利,应允许;3、双方债务清偿期必须到期,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只有双方债务清偿期届满后才能抵消;4、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质量不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法律规定,不能用于抵消的债务如下:1、性质上不能抵消的,比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和养老金、养老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割的债务;2、法律规定不得抵消的,例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故意侵权而发生的债务;3、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消的。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
    2023-07-04
    411人看过
  • 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生效的消极条件
    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将双方互享债权和互负债务进行抵消,但在法律规定的一下情况,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不能生效: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3、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一、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生效的积极条件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比如,甲欠乙建设工程款200万元,乙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货款债权,抵销其欠乙的200万元工程款。2、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民法典》重视当事人的意志自由,因此,除了法
    2023-04-07
    81人看过
  • 如何让债权债务就可以抵消?
    债权债务可以抵销的情况:1、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
    2023-07-28
    73人看过
  • 三方债权债务抵销一方不同意是否可以进行抵消?
    一、三方债权债务抵销一方不同意是否可以抵消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比如,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不得将债务人的生活必需费用用以抵销债务。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主要有:(1)必须履行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2)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根据教学合同,乙校的张老师应去甲校讲授数学课一个月,而甲校的李老师也负有在乙校讲授一个月数学课的义务,讲课报酬相同。虽然是同种类债务,时间、报酬都相同,但由于张、李二人的讲授方法不可能相同,因此,双方的讲课债务不能抵销。可见三方互
    2023-04-01
    464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债务抵消是指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当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的品质和种类相同时,则法定抵销,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当事人主张抵消的,应当通知对方。... 更多>

    #债权债务抵消
    相关咨询
    • 两人债权债务合并抵消增值税应税项目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13
      双方的债权债务抵消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需要支付相关剩余费用。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物和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并支付运输费用的单位,必须与销售单位和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申报扣除进项税,否则不予扣除。
    • 借条可以抵消双方的债权债务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8
      双方的债权债务能否直接抵消,应视情况而定。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明确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 债权债务三方协议涉税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03
      依据我国相关税法的规定,债权转让是涉及税费的,而债务转让不涉及到税费,债权转让主要涉及到税费是企业所得税。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 内部债务债权债务抵消协议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6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丙方:**公司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三方充分协商,就甲、乙、丙三方债权债务相互抵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债权债务抵销 1.甲方于年月日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小写:¥元)。 2.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小写:¥元)。 3.乙方同意以本协议第二条款所述甲方出借给丙方的借款计人民币等额抵销甲方应付乙方的借款,共计。 二、债权债务消灭 1.甲、乙双方
    • 债务相互抵消要交税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9
      相互抹账的专用发票抵扣问题。《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增值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大国税函[2006]126号)规定,《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增值税若干税政业务问题的通知》(大国税发[1997]226号)第五条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时,未经市国税局批准不得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因相互磨账造成的专用发票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时,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凭有效合同及发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