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同是指不能独立存在,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的合同。例如,如果甲乙双方签订贷款合同,丙方与甲方签订担保合同,以担保乙方偿还贷款,则甲乙双方的贷款合同为主合同,甲乙双方的担保合同为从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是其从属性,即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和生效为前提。例如,与主债务合同相比,担保合同、定金合同、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是从合同。
主合同未履行,从合同如何
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主合同未履行从合同不一定生效,具体需要结合合同的条款内容来确定。若核定后确定未履行的合同无效,那么从合同也就一般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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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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