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辽宁省的诈骗罪量刑标准通常是参考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会被人民法院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单处罚金;诈骗财物数额巨大的,会被人民法院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会被人民法院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南昌诈骗罪量刑标准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构成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每增加二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诈骗数额在五万以上不满五十万的,每增加六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3)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每增加四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但该情形已却为犯罪构成事实的除外。且每增加一种情形,可以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增加基准刑的比例累计不得超过100%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点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灾区、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意料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
(6)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诈骗次数达二次以上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一下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1)确因生活所迫、治病急需而诈骗的;
(2)在案发前自动将赃物归还被害人的;
(3)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6、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不可按犯罪处理;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应当减少基准刑的20%-50%
在对诈骗犯罪进行处罚时,需要结合犯罪手法以及实际诈骗取得的犯罪数额,这样才符合法律规定的罪刑相适应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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