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后还能走工伤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23 07:21:47 95 人看过

一、社会保险后还能走工伤吗

关于是否缴纳社会保障费用(即社保),它并未和进行工伤认定以及工伤鉴定之间建立起任何直接或明确的关联性。

对员工进行社保缴费乃是各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所在,若有单位未能遵守此项规定,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自行承担。

在此情况下,您仍然有权按照相关流程申请工伤鉴定,且最终的补偿责任仍归属公司承担。

如果不幸出现了工伤事件,请务必遵循程序,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寻求协助与解决方案。

当遭遇工伤时,首要任务便是立即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紧接着再进行工伤的伤残等级认定。

经过上述确认之后,便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请求提供工伤赔偿。

如经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则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发起申诉,要求对方履行工伤赔偿义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算工伤吗

在职工上下班的路途中,如果遭遇并非其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而遭受伤害的情况下,可以被视为工伤处理。

这里所说的“非主要责任”,具体包括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以及无责任这三种情况;假如职工是因为自己负主要责任或者完全承担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导致身体受伤,那么就无法享受工伤待遇

需要强调的是,早颁布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未对职工上下班期间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的责任进行限制;然而到了经过修订之后,我们看到新版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只有在不是职工本人主要责任(即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的情况下方可构成工伤。

在此,我们要特别提醒大家,在判断职工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损伤是否属于工伤时,应重点考察以下四大必备要素:一是从规定的下班时间出发;二是从工作场所到回家必须经过的路段;三是没有由本人或他人承担主要责任;四是机动车事故造成的伤害。

另外,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由于执行职务的需要而受伤的员工都应该得到关爱和照顾。

在这种情况下,工伤不仅仅涵盖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还应包括那些非驾驶员员工的受伤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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