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60岁,还能建立劳动关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9:37:44 493 人看过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问题来源】

法律规定,企业职工在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继续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时发生用工争议,按劳务关系处理。而达到上述法律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要求,需要两个条件:

其一,年龄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我国法律规定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另外符合特殊情况的还可以提前退;

其二,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满15年,两个条件满足后由其本人申请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核后才可享受该待遇。

但问题在于,法律仅规定了劳动者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被用人单位招用的按劳务关系处理,并未表明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却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继续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何种关系。

我们不妨做一个假设,一位劳动者50岁开始参加工作,且持续缴纳社会保险。工作十年后,此时的他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但不能享受养老保险或领取退休金,那么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他的劳动者身份是否还受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保护呢?

【各地规定】

我们来看各地不同的规定

1、认定为劳务关系,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只要劳动者的年龄过了退休年龄的,一律按劳务关系处理,社会保险机构也不再允许缴纳社会保险。

2、认定为劳动关系,以广东为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可按劳动关系处理。

3、认定为特殊劳动关系,以上海为例。上海市依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特殊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认为,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

【解说】

我国《劳动法》只规定了禁止使用童工,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然从事劳动的人员,法律并没有禁止性规定。根据1996年l0月30日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的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书面协议

该规定充分表明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再次被聘用是法律法规所允许的,因此,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返聘人员更应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不再劳动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可以选择放弃,并且达到退休年龄并不表明该劳动者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相反退休人员所提供的劳动在质和量上与退休之前并无太大变化,为保障其合法权益,三律认为此时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任然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03: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超60岁的劳动关系是怎么规定的
    一、超60岁的劳动关系是怎么规定的?(一)超过60岁存在劳动关系的裁判理由1、《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年龄上限并未作强制性规定,只要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均可成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另外,法律并未禁止单位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而且农民也无所谓“退休年龄”的问题。2、从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和“从属性”来看,只要劳动者从属于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受用人单位控制,就能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超过60岁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区分情形1、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又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继续留用,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按劳动关系处理。2、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因缴费年限不够,而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应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要
    2023-04-29
    290人看过
  • 60岁以上能否构成劳动关系
    法律没有禁止用工单位聘用超过60岁的劳动者,超过60岁依然可以成为劳动者。我国《劳动法》中仅规定禁止雇佣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我国法律未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招聘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这表明我国对于公民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年龄下限作出了禁止性规定,而我国法律没有对劳动者的年龄上限进行限制,只要公民年满16周岁直至死亡,都具有行使劳动的权利。用人单位聘用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的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其形成的劳动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的范围。因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
    2024-04-29
    430人看过
  • 超过60岁劳动关系仲裁的界定内容有哪些?
    一、超过60岁的工作者是否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这是目前非常有争议的问题,司法实践中有着不同的观点和截然相反的判例。同时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也存在不同情形:1)已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金待遇的,退休后继续出来工作的;2)在单位工作到退休年龄后,办理了退休手续并领取退休金,但仍继续在这家单位工作的;3)在单位工作达到退休年龄但因各种原因未能领取退休金,仍继续在这家单位工作的;4)超过退休年龄(但因各种原因未能领取退休金)仍然继续出来工作的;对于第一种情形,无争议,就是劳务关系。对于第二种情形,也无争议,是劳务关系。第三、四种情形则非常有争议,司法判例中有认定是劳动关系的,也有认定为劳务关系。二、超过60岁劳动关系仲裁的界定就是劳动关系:1、山东高院司法判例:(2015)鲁民提字第526号裁判理由:1)《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年
    2023-04-28
    284人看过
  • 工作者超过60岁上海如何认定其劳动关系
    上海将其认定为特殊劳动关系。上海市依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特殊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认为,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存在哪些不同情形?1)已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金待遇的,退休后继续出来工作的;2)在单位工作到退休年龄后,办理了退休手续并领取退休金,但仍继续在这家单位工作的;3)在单位工作达到退休年龄但因各种原因未能领取退休金,仍继续在这家单位工作的;4)超过退休年龄(但因各种原因未能领取退休金)仍然继续出来工作的;二、对于以上情形有哪些不同判例?对于第一种情形,无争议,就是劳务关系。对于第二种情形,也无争议,是劳务关系。第三、四种情形则非常有争议,司法判例中有认定是劳动关系的,也有认定为劳务关系:1、就是劳动关系裁判理由:1)《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年龄上限并未作强制性
    2023-03-23
    231人看过
  • 超过60岁还能交社保吗
    超过60岁不能交社保。社保参保必须满足劳动法等关于用工的年龄要求。最低限作为未满16周岁的童工,自然不能参加社保,作为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是可以参保的。最高限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者不能参加职工社保。社会保险应当按照以下方法缴纳:1、劳动者通过用人单位购买社会保险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代扣后,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2、劳动者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直接去社保机构中心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
    2023-08-09
    449人看过
  • 劳动者年龄超过六十岁还属于劳动关系吗
    劳动者年龄超过六十岁还属于劳动关系吗?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应当退休。但这并不意味着达到退休年龄的公民就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我国劳动法只规定禁止录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没有规定劳动者的年龄上限。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享受退休待遇者,如果他们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继续劳动是他们生存的需要。2、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将其视为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有利于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2023-02-09
    488人看过
  • 农民超过60岁还会属于劳动者吗
    中国目前的劳动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农民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又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继续留用,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按劳动关系处理。从《劳动法》关于劳动者的规定上看,其仅是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除此之外,其余人员均可以具有劳动者的身份,超过60岁的老人同样可以成为劳动者。《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024-04-22
    285人看过
  • 农民工超过六十岁劳动关系吗
    男性劳动者年满60岁后达到退休年龄,所以60岁农民工参加工作的,不会构成劳动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2023-02-20
    144人看过
  • 60岁再就业能不能认定劳动关系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我国劳动法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达到此年龄的劳动者应属于退休人员、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但是,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60周岁以上劳动者建立用工关系,是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44条(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
    2023-05-05
    444人看过
  • 年满60周岁劳动关系还存在么?
    一、年满60周岁劳动关系还存在么?《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了劳动者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只要劳动者满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其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即行终止,这种终止属于法定终止情形。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后,自应不存在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据此,超过60周岁的农民工因已经享受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因此发生的用工争议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二、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何在?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
    2023-04-29
    243人看过
  • 超过60农民工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答案是还存在。我国《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1条第1款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应该退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始终止”。用人单位招用的人员系农业户口,且招用时其在劳动年龄内,达到养老年龄后未及时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手续,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仲裁部门应予受理,并应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依法维护其劳动年龄之内的合法权益;超过劳动年龄部分,应参照《民法通则》等价有偿的原则,只保护其应得的劳动报酬,对于其他争议,应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哪些情形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
    2023-06-02
    298人看过
  • 超过60岁解除劳动关系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超过60岁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1条第1款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应该退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始终止”。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关于农民工超过劳动年龄有关待遇问题如何处理的请示》的复函(京劳社仲函[2003]72号)二、用人单位招用的人员系农业户口,且招用时其在劳动年龄内,达到养老年龄后未及时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手续,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仲裁部门应予受理,并应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依法维护其劳动年龄之内的合法权益;超过劳动年龄部分,应参照《民法通则》等价有偿的原则,只保护其应得的劳动报酬,对于其他
    2023-04-29
    442人看过
  • 口头劳动合同能否通过劳动关系建立?
    建立劳动关系不能订立口头劳动合同,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劳动合同吗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故意未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023-07-11
    447人看过
  • 女性满了52周岁就不能建立劳动关系吗
    一、女性满了52周岁就不能建立劳动关系吗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女性年满五十周岁时,将无法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对于男性员工而言,只要其年龄在五十周岁以上但未超出六十周岁范围内,仍可签订劳动合同。当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际,用人单位应主动明确告知劳动者关于结束劳动关系的事宜,并与之签署劳务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二、女性满18岁可以结婚吗根据婚姻的自然本质与社会性质等因素所规定,只有当人们达到了特定的年龄阶段之后,才能够拥有适宜的生理条件以及心理素质,同时亦有能力去
    2024-07-09
    65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女工50岁以上劳动关系还能建立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0
      女工50岁以上如未享受退休待遇,可建立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办理退休手续,年龄达不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话,可以建立劳动关系。但退休以后只能建立劳务关系。《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
    • 60岁以上劳动合同合法吗?超过60岁还能签订合同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8
      你朋友爸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不会获得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如:60岁以上劳动合同合法)。你爸现在已经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也不符合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你爸与酒店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所以你爸可以签订聘用合同,性质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需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 超过60周岁能否形成劳动关系,法律有哪些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2-11
      在超过60周岁的情况下是不能和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之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需要符合法定的主体资格,对劳动者的要求是,满16周岁且低于法定退休年龄,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和用工单位之间形成劳务关系。
    • 超过60岁存在劳动关系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0
      法律没有禁止用工单位聘用超过60岁的劳动者,超过60岁依然可以成为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者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日,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然存在。
    • 农民超过60岁还属于劳动者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13
      中国目前的劳动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农民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又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继续留用,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按劳动关系处理。 从《劳动法》关于劳动者的规定上看,其仅是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除此之外,其余人员均可以具有劳动者的身份,超过60岁的老人同样可以成为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