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哪些规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05:40:13 283 人看过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一、无效合同能否适用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而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其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责任。但如果合同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则合同依法为无效合同,在此情况下不应适用法律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

二、代替担保人签字违法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代替签字的人没有被担保人委托,签字就属于违法。如果担保人有委托签字,则不违法。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三、滥用代理权合同有效吗

代理权滥用合同无效。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滥用代理权的行为不是代理行为,而是无效民事行为,代理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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