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16:32:34 66 人看过

【要点释义】

1.严格限制适用逮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

2.应当讯问、听取: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3.合适成年人制度: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需要注意,“应当通知”不等于“应当到场。”

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即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4.女性特殊: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5.补充陈述: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法庭应当询问其法定代理人是否补充陈述。需要注意,只能补充陈述,不可以代替陈述。

6.不公开审理: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公开审理,但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可以派员到场。他们到场的目的是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和教育,不违反不公开审理规定。

一、审查起诉的步骤有哪些

1、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活动,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处于承前启后的中间环节。为保证审查起诉得以顺利进行,审查起诉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应当符合如下要求:1.各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应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应当指定检察人员或者经检察长批准代行检察人员职务的助理检察人员办理,也可以由检察长办理。

2、审阅案卷材料

办案人员接到案件后,应当及时地审查公安单位或刑事侦查部门移送的案件材料是否齐备,有无《起诉意见书》、证据材料和其他法律文书。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和被搜查过,审查有无搜查证、拘留证和逮捕证。然后仔细阅读起诉意见书,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犯罪性质和罪名以及要求起诉的理由,详细审阅案卷中的证据材料,按照法定审查起诉的五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查。发现疑问,可以向侦查人员询问。审阅案卷要认真细致,并应制作阅卷笔录。

3、讯问犯罪嫌疑人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必经程序。这是人民检察院核实证据,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所必需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还有助于直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状态和悔罪态度,为其提供辩护的机会,倾听其辩解理由。因此,讯问犯罪嫌疑人意义重大,必须依法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讯问只能由检察人员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告知其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检察人员在讯问时不得少于2人,并且首先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或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犯罪嫌疑人的陈述情况和阅卷确定复核证据的重点,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让其回答。除对质以外,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并注意做好笔录。

4、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询问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这也是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必经程序。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是犯罪行为的受害者,对案件情况比较了解,因而听取他的意见,既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又有利于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司法实践中,有许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缺乏法律知识或受其文化水平限制,不能准确地陈述和回答检察人员的问题,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诉讼。

因此,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这样更有助于检察人员核实证据,查明案件事实。询问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时,应当由两个以上检察人员进行,并须向他们出示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询问前还要告知他们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和陈述,询问时应个别进行,同时注意做好笔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04: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未成年犯罪相关文章
  • 法律规定少年犯罪案件审判年龄
    少年犯罪满14周岁判刑。未成年人犯罪,往往跟心智发育还不成熟、辨认和控制能力还不健全有关。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按照法律规定,尽最大努力,促使未成年罪犯悔过自新、重回人生正轨。同样是未成年人犯罪,犯罪的原因、性质、手段、后果、情节等也有不同甚至是很大差异,必须注意区别对待,体现宽容但不纵容的精神。对确因年幼无知或者一时失足犯罪的,要尽量教育挽救,但对主观恶性深、手段残忍、屡教不改的,必须依法惩处。惩处也可谓是一种特殊的教育。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
    2023-07-07
    487人看过
  • 哪些案件可以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周岁的案件,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下列案件可以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一)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二周岁的在校学生犯罪案件;(二)强奸、猥亵、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三)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更为适宜的其他案件。共同犯罪案件有未成年被告人的或者其他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是否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由院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律师补充:对分案起诉至同一人民法院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可以由同一个审判组织审理;不宜由同一个审判组织审理的,可以分别审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由不同人民法院或者不同审判组织分别审理的,有关人民法院或者审判组织应当互相了解共同犯罪
    2023-05-06
    394人看过
  •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指什么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指什么1、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规定如下:(1)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实施涉嫌犯罪行为时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刑事案件。(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嫌疑人实施涉嫌犯罪行为时未满十八周岁,在诉讼过程中已满十八周岁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适用上述规定。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八十九条二、未成年人的刑事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满十二周岁,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一般地说,不满十二周岁的人尚处于幼年时期,还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不具备责任能力。因此法律规定,对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一概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必要时可依法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严加管教。2、相对负刑事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已满十二周岁不
    2023-04-20
    473人看过
  • 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时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刑事犯罪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规定的精神,不满14周岁,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一般地说,不满14周岁的人尚处在幼年时期,还不具备辩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不具备责任能力。因而法律规定,对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概不追究责任。但应当注意,对于不满14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人,应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也可视需要对接近14周岁的人由政府收容教养。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
    2023-12-02
    329人看过
  • 2022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诉讼程序包括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由法院进行审理,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必需有诉讼,并且不公开审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承办。第二百八十一条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
    2022-10-10
    367人看过
  • 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怎样处理
    1、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按以下情形处理:(1)一般应当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办理、分别起诉。(2)不宜分案处理的,应当对未成年人采取隐私保护、快速办理等特殊保护措施。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五十九条一、对互殴案件怎么处理?《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三十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调解处理:(一)雇凶伤害他人的;(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三)寻衅滋事的;(四)聚众斗殴的;(五)累犯;(六)多
    2023-03-12
    395人看过
  • 被告人的亲属能不能旁听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该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辩护台靠近旁听区一侧为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设置席位。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一、法院开庭家人可以旁听吗法院开庭家人可以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一般都是可以旁听的,家属自然也可以旁听。但是涉及隐私的案件,除非家属以代理人的身份可以进入法庭外,其他情况下都不允许旁听的。下列人员不可以进行旁听:1、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2、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3、其他不宜旁听的人。二、仲裁开庭审理程序1、被申请人的答辩和反请求。接到仲裁通知后,
    2023-03-09
    487人看过
  •  吸毒犯罪案件中未成年人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三),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三次以上的,以及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和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情形应当立案追诉。同时,容留五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和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到行政处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也应当立案追诉。因此,针对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以上三种情形均应当立案追诉。以下是针对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的修改内容:(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三次以上的;(二)一次容留五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到行政处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
    2023-11-13
    125人看过
  • 关于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实行分案起诉、分庭审理的意见
    第一条为提高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切实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意见。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受理未成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可以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提起公诉。对于分案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分庭审理。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宜分案起诉:1、涉外、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2、未成年人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4、分案起诉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的。第四条分案起诉的案件,应当分别制作起诉书,案号沪×检未诉[年份】××号一l表示未成年人案件、沪×检未诉[年份]××号一2表示成年人案件。第五条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少年庭移送案卷原件,向刑庭移送案卷复印件;赃证物品移送刑庭。第六条
    2023-06-11
    416人看过
  •  成年后如何处理未成年犯的案件?
    本文提到,对于犯罪嫌疑人在成年后才被抓获的情况,应考虑到其犯罪行为发生时的年龄以及犯罪情节来进行相应的判断和处理。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行为在成年后才被抓获时,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理方式应考虑到其犯罪行为发生时的年龄以及犯罪情节,以此进行相应的判断和处理。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如 何 判 定 ?未成年人犯罪如何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要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年龄和认知水平。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对同一事物的认知程度不同,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其是否具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其次,需要考虑未成年人
    2023-09-10
    172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高检发(200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已于2002年3月25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105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二OO二年四月二十二日(2002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105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未成年犯的合法权益,正确履行检察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以及区别对待的原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加强
    2023-06-11
    250人看过
  •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辩护工作指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取证调查的相关规定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辩护工作指引》第二十六条规定:律师进行社会调查时,应当告知受访对象要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不得泄露未成年人涉嫌违法犯罪的信息,并将此记入笔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走访未成年人所在的学校、社区、工作单位前,应当取得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第三十四条规定:律师制作的社会调查报告及在开展社会调查时收集的能够证明未成年人情况的证据材料,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提供,并根据社会调查的情况,结合本案案情,及时向司法机关提出撤销案件、不起诉、取保候审以及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缓刑等有利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建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由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专门学校等单位,以及律师、社会工作者等人员组成,研究确定专门学校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2023-08-11
    142人看过
  • 最高检修改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规定
    2013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对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程序予以进一步完善、细化。修订后的规定共六章八十三条,对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方针和原则、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与出庭支持公诉、法律监督、刑事申诉检察予以全面规范。规定要求,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的原则,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和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方式进行,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在依照法定程序和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快速办理,减少刑事诉讼对未成年人的不利影响。规定强调,要依法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名誉,尊重其人格尊严,不得公开或者传播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开展社会调查应当尊重和保护未成人名誉,
    2023-06-11
    318人看过
  • 涉及未成年案件公开审理吗
    未成年人被提起诉讼,如果是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是不公开审理的,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如果是民事案件,只有涉及商业秘密的,经当事人申请,才可以不公开审理。一、法院公开宣判的例外是什么法院公开审判的例外主要有: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但是,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除外。二、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可以申请法律
    2023-04-12
    49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未成年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对待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做的是对他们进行教育改造,矫正其犯罪心理,纠正其错误行为,以防误入歧途。 预防未成年犯罪,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唯有凝聚全社会力量,完善教育机制、加强心理干预、守牢法律底... 更多>

    #未成年犯罪
    相关咨询
    • 2022年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如何审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26
      一般不公开审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达到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
    • 犯罪未遂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7
      第二十一条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轻伤害案件、初次犯罪、、犯罪未遂的案件以及被诱骗或者被教唆实施的犯罪案件等,情节轻微,确有悔罪表现,当事人双方自愿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切实履行,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
    • 未成年案件审判庭对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的规定是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31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修订),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根据上述法律,是可以通知,不是必须或者应当通知。也就是说,原则上要通知,但根据案件情况,也可以不通知,“通知法定代理人”不是强制性义务。
    • 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是否需要公开审理?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4
      1.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2.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适当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
    • 在对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时,如何把握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时的特点和方法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6
      在对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时 (一)审判组织的专业化。针对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组织应走专门化的道路。在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法院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我国司法实践中所采取了设立少年审判庭的作法,这是比较好的选择。对审判组织而言,也应采取专业化的方法,应挑选素质高、了解未成年人特点的人员以合议庭的形式进行审判。合议庭的组成中,一般应有女审判员或陪审员参加,以利于审判的顺利进行。 (二)法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