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解除银行借款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18:01:03 100 人看过

借款合同终止的情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指债务人按照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全面履行。2、合同解除。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具备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3、债务相互抵销。指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又互享债权,以自己的债权充抵对方的债权,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数额内消灭。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合同项下债务的制度。5、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免除部分债务,也可以免除全部债务。6、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指由于某种事实的发生,使一项合同中原本由一方当事人享有的债权和由另一方当事人承担的债务,统归于一方当事人,使得该当事人既是合同的债权人,又是合同的债务人。

一、债权债务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债的消灭/债的终止,指因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既存的债权债务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债的消灭与债的移转是不同的。债的消灭,是指债客观上不复存在,它无须再履行或已无法再履行。而债的移转,它所变更的只是债权或债务的主体,原有债权和债务并没有消灭,它仍须履行,也可能履行。所以,债的移转所产生的后果并非债的消灭。

债权债务消灭的原因:

1、债因清偿而消灭。所谓清偿,指的就是履行债务。债的清偿,意味着债权人的权利已经实现,设立债的目的已经达到;当事人设立债的目的既已达到,债的关系也就自然消灭了。在实践中,清偿是债消灭最为主要的原因。

2、债因抵销而消灭。所谓抵销,是指同类已届履行期限的对待债务,因当事人相互抵充其债务而同时消灭。用抵销方法消灭债的关系的条件:①必须是对待债务。所谓对待债务,是指债的双方互为债务人,双方互负义务,即一方的权利就是他方的义务,他方的权利亦即一方的义务。②必须是同一种类的给付之债。所谓同一种类的给付,是指履行的内容是相同的。③同类的对待之债都已到履行期。

3、债因提存而消灭。所谓提存,是指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难于履行债务,经公证机关证明或法院的裁决,债务人可将履行的标的物提交有关部门保存。简言之,提存是指债务人以消灭债权为目的而将履行的标的提存于提存场所。

提存的标的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货币。但对于不适合提交保管的物品,可经法定程序出售后,再将价款提存。不适合提存之物,通常有三种:

①体积数量过大、过多之物,如煤石草木陶瓷等;

②易于毁损灭失之物,如新鲜鱼肉,不易养育的动植物以及易耗、易燃、易爆等物品;

③消耗提存费用过巨之物。

多数国家的民事立法规定:提存应于清偿地的提存所进行。如果清偿地没有提存所,受理的一审法院可应债务人的申请,为其指定提存所,或选任保管提存物的人,除债权人住所不明或无法通知外,提存人于提存后,应即通知债权人,否则提存不生效力。

债务人经合法手续办妥提存后,从提存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的关系即行终止,债务人已履行了其义务;债权人则对提存物保管人享有提取标的物的请求权,但须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毁损的风险并支付因提存所需要的保管或拍卖等费用。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债权人不领取提存标的物的,其请求权消灭,提存物应收归国库所有。

4、债因混同而消灭。所谓混同,是指某一具体之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体。

5、债因免除而消灭。所谓免除,就是债权人放弃债权,从而解除债务人所承担的义务。债务人的债务一经债权人免除,债的关系即行消灭。经放弃后的债权,不得再收回。

我国法律认为,免除属单方的法律行为,只需债权人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在我国,免除一般只适用于公民之间所设立的债权债务关系。

6、债因当事人死亡而消灭。就一般合同之债而言,当事人的死亡或消灭(指法人),只能引起债的主体变更,并不必然导致合同之债的消灭。但是,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之债,可随着当事人的死亡而消灭,因为人身关系是不可转让或继承的。因此,凡属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出版合同的约稿人等死亡时,其所签订的合同也就随之而终止。

此外,债权债务关系还可能由于其他原因而消灭,如合同的解除、行政命令、仲裁机关或法院的裁决以及意外事故使履行成为不可能等等。

二、终止合同的原因有哪些呢

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等。

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的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此处所谓的清偿。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清偿合同债务的人为清偿人,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清偿债务的费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之外,由债务人负担。

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3、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提出抵销的债权,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为被动债权。抵销根据其产生原因不同,有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之分。

4、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按照《提存公证规则》的规定,我国公证机关可以负责办理提存事务。

5、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6、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5: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借款合同不履行可以解除吗?
    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借款合同利息过高可以解除吗借款合同利息过高是可以解除的。解除合同的方式分别有约定解除、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协议解除是指双方协商一
    2023-08-13
    136人看过
  • 农业借款合同在银行
    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也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贷款种类第二条:借款用途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1,还款资金来源:2,还款方式:第七条:保证条款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
    2023-03-20
    110人看过
  • 借款合同解除后能否解除担保合同
    借款合同解除后,如果担保合同没有特别约定,担保合同任然有法律效力。不能随主合同的解除而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违法担保合同能否有效1、没有效。借款合同是主合同,如果是违法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
    2023-08-02
    50人看过
  • 借款合同终止:合同解除对借款人的影响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借款合同变更条件主要有:1、当事人协商一致;2、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借款合同解除条件主要有:1、当事人协商一致;2、出现了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事由;3、出现了以下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事由:(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借款合同的主体借款合同的主体分别为债权人(通常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贷款方)和债务人(借款方),而存在最高额抵押担保时,抵押权人与债权人重合(以下简称债权
    2023-08-18
    207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银行按揭贷款怎么办
    网友咨询:去年12月,我购买了一套房屋,合同签订后,我按照约定交了首付款,并在指定的银行办理了按揭手续。之后我发现该楼盘有问题,于是与开发商交涉,最终他们同意解除合同,返还首付款,并给我一定的补偿。请问,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按揭贷款合同是否也随之解除?法律分析:《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可见,按揭贷款合同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从合同,房屋买卖合同解除,贷款合同并不随之解除,只有购房者或者银行提出解约主张,才能解除。
    2023-05-03
    141人看过
  • 抵押借款合同(银行)
    抵押借款合同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抵借字第_________号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银行借款人: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借款种类为_________,借款用途为_________。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实际放款日期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_%。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
    2023-06-10
    207人看过
  • 银行贷款不批预售合同能否解除
    读者尤先生咨询:我于去年在外地购买了一套房产,去办理贷款的时候,银行不批准贷款申请,我可以要求解除房屋预售合同吗?专家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因此,尤先生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时能否解除合同,须区分情况来看。按照上述规定,如因开发商原因致使买房人未能获得贷款的,例如项目手续不齐全、存在违规开发等不符合银行发放贷款的标准,买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如因尤先生的原因,例如尤先生没有积极办理贷款,或者没有向银行提供相
    2023-05-03
    406人看过
  • 银行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
    银行借款合同主要有哪些条款(一)借款种类。借款种类是根据借款人所属行业、借款用途、借款期限来确定的。(二)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借款人使用贷款的范围和内容,是借款合同的重要条款。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专款专用,否则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三)借款数额。借款数额是合同的标的,特别应注意大、小写的一致。(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是贷款方在一定时期内应收利息数额与所贷出资金金额的比率,借款利率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根据贷款的种类、用途、期限的不同划分不同的利率档次。(五)借款期限。借款期限是借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用何种方式将贷款归还给贷款人。必须在合同中具体注明。如果是分期偿还,要明确载明每次偿还的贷款金额和具体时间。(七)担保条款。担保条款是银行债权实现的重要保障,其目的就是为促使借款
    2023-06-13
    458人看过
  • 银行解除劳动合同档案怎么办
    一、银行解除劳动合同档案怎么办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其次为有关手续办理规定了时间限制,必须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着本人,按每一名劳动者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二、相关法律知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
    2023-05-10
    96人看过
  • 民间借款合同与银行借贷合同
    民间借款合同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外的人为贷与人的借款合同,是非金融机构之间关于一方贷与另一方金钱或者其他消耗物的协议。民间借款合同与银行借贷合同相比,具有以下特征:第一,贷与人为银行等以外的非金融机构。民间借款合同的主体是否仅限于公民,我们认为,民间借贷以公民之间的相互借贷为主,但不仅限于公民之间的借贷。第二,可以为无偿。民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借贷利息,也可以不约定利息。如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利息,则借款合同为无偿合同。并且,公民之间的借贷因具有互助性,一般是无偿的。所以,借款合同根据其是否有偿,可以分为有偿借贷和无偿借贷。第三,一般为实践合同、单务合同。民间借款合同一般仅有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合意还不能成立,只有贷与人将贷与物交付给借用人时,合同才能成立。但是,当事人之间也可以订立诺成的借款合同。诺成借款合同因当事人之间的书面协议达成而成立。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都负有义务,贷与
    2023-06-09
    94人看过
  • 向银行申请借款的程序是什么,银行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
    向银行申请借款的程序是什么,银行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只要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就宣告合同生效,各方就必须遵守合同的约定条款。借款合同签字盖章之后,银行就要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发放贷款。贷款人不按合同约定按期发放贷款的,应偿付违约金。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用款的,也应偿付违约金。(一)向银行申请借款的程序是怎样的1、企业提出借款申请企业申请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申请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具有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政策,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政策,而且贷款用途符合银行贷款办法规定的范围;借款企业具有一定的物资和财产。银行贷款办法规定的范围;保证,或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具有还贷能力;保证,或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具有还贷能力;在银行开立有账户办理结算。在银行开立有账户办理结算。2、银行审查借款申请银行接到企业的申请后,按照有关政策和借款条件,
    2023-06-01
    452人看过
  • 银行借款合同一式几份
    在合同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合同一式几份是依据签约主体个数而确定。合同份数一般不得少于签约主体个数,以确保每一方合同主体均能够持有一份合同原件。法律对此并无具体规定,主要是由各方当事人自主决定。比如公司制度规定财务部需要留存一份合同原件的,则该公司至少要须持有两份合同。比如劳动合同通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一式两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比如购房合同要求至少四份,购房者、开发商、银行、房管局等各持一份。一、合同履行完毕能否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当事人的单方行为或者双方合意终止合同效力或者溯及地消灭合同关系的行为。合同解除的目的在于消灭合同对当事人的约束力,终止无法或者不适宜继续履行的合同,根据履行情况及合同性质的不同而产生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法律效果。合同解除必须要有解除事由,《民法典》第562条第一款规定了合同的协议解除,第二
    2023-02-11
    429人看过
  • 银行借款合同和借据什么关系
    贷款借据是指基于合同信息,在贷款发放时产生的用于核算资金借贷情况的单据,是银行履行借款合同的凭证,表明银行已于xx年xx月xx日向借款人发放了多少贷款,也表明借款人已经收到了银行的贷款。正常情况下,有借据肯定会有合同,有合同不一定会有借据;同时,一笔合同可以对应多笔借据,而一笔借据只能对对应一笔合同。另外,贷款的起息日不是合同的“合同签订日期”,而是借据的“借据起息日”。例一笔合同只有一笔借据,且当天签合同当天提款,则贷款的起息日仍然是借据的“借据起息日”,只是恰好等于合同的“合同签订日期”,不能混淆和模糊认识。通俗讲,就是说不是哪天签合同哪天开始算利息,而是哪天提款哪天开始算利息。贷款的到期日以借据的“借据到期日”为准,而不是合同的“合同终止日期”。如果一笔贷款有多个借据,就分别看各个借据的“借据到期日”,不管哪个借据过了自己的“借据到期日”该笔借据仍未还清,都会产生逾期影响个人征信。一
    2023-03-10
    281人看过
  • 银行借款合同与民间借款合同的比较
    借款合同可分为如下两类:(1)银行借款合同,即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贷款人,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借款人,它们之间形成的借款关系。这类合同又称为信贷合同或贷款合同。(2)民间借款合同,即自然人之间形成借款关系。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行法律禁止企业之间的金钱借贷,如果企业之间进行金钱借贷行为,则该行为无效。银行借款合同和民间借款合同分别有其各自的特征,下面对其两者进行对比:1、主体不同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只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才能从事金融借贷活动,故银行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只能是国家商业银行或其他依法可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民间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只能是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成为贷款人(但非金融业务的内部借款除外)。2、是否有偿不同商业银行或其他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除法律规定外,都必须收取一定的利息,故而银行借款合同是有偿的。而民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既可以约定借款利息,也可以
    2023-06-09
    332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银行贷款合同解除流程怎么样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31
      金融借款合同签订后,在符合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同时,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今天就给大家讲解下金融借款的流程。首先,我们要知道拟订、送达金融借款合同解除通知书需要达到的目的,至少包括以下三个目的: 1、足以证明你向对方发出了解除金融借款合同的通知 2、能够证明发出通知的时间3、表明发出通知的主要内容。因此,金融借款合同解除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
    • 要跟银行解除借款合同程序如何走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2-19
      关于你问如果要跟银行解除借款合同程序怎么走法律规定贷款归还,贷款到期,借款人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要展期应在借款到期日之前,向银行提出贷款展期申请,是否展期由银行决定。
    • 银行借款合同未生效抵押权可否解除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06
      能解除。在借款合同没有生效的情况下,抵押权当然可以解除的。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抵押担保合同本身就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在主合同都没有法律效力的情况下,担保合同自然也不发生法律效力,比如签了借款合同但没有借钱的,借款合同就不生效。
    • 借款合同未到还款期银行可以要求解除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纠纷中,钱某与梁某之间形成借款合同关系,在合同中
    • 在银行网上贷款想解除合同怎么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17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网络贷款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就具有法律效力,贷款人想解除合同的,可以通过协议或者出现法定情形时,才能解除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562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56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