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外委托拍卖管理的规定(试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0:52:46 247 人看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拍卖工作,实现审判、执行与委托拍卖的分离,建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工作机制,确保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外委托的拍卖是指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对查封、扣押、冻结及破产清算等涉案财产依法决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并监督、配合拍卖机构,将涉案财产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的活动。

第三条对外委托拍卖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及时、有效地变价处理涉案财产,实现财产价值的最大化,以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保证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省高级人民法院、各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是对外委托拍卖工作的管理部门;各基层人民法院遵循审判、执行与委托拍卖相分离的原则确定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对外委托拍卖工作。业务部门与对外委托拍卖管理部门应建立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内部管理机制,并统一接受本院监察室的检查和监督。

上级人民法院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对外委托拍卖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法院成立对外委托拍卖工作指导小组,由分管院领导任组长,对外委托管理部门、审判庭、执行局、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必要时可邀请有关机关和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参加。指导小组领导、协调对外委托拍卖工作,负责对本院拍卖机构名册的确定和年度审核,处理对外委托拍卖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人民法院与拍卖机构之间建立委托关系,拍卖机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委托要求进行拍卖活动。人民法院应当对拍卖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并及时配合拍卖机构完成拍卖、财产交付等工作。

第七条业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确定财产权属,查明财产状况和有无瑕疵等;

(二)决定拍卖和重新拍卖;

(三)提出建议保留价;

(四)移送财产权属证明及相关材料;

(五)裁定和办理财产交付;

(六)与审判、执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对外委托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随机选定或者指定拍卖机构;

(二)负责办理委托拍卖手续;

(三)确定保留价;

(四)协调、配合拍卖机构开展工作;

(五)监督拍卖活动;

(六)协助完成财产交付;

(七)与拍卖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拍卖机构的入册登记

第九条本规定所指的拍卖机构,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第十条入册的拍卖机构除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所规定的设立拍卖企业的必备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企业规模较大,经济实力较强,经营业绩较好;

(三)具有较高水准的经营队伍,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先进的经营管理设施,运作能力较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5: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执行相关文章
  • 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工作,根据《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负责统一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未设司法鉴定机构的人民法院,可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司法鉴定人员,并由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代行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职责。第三条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建立社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以下简称鉴定人)名册,根据鉴定对象对专业技术的要求,随机选择和委托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第四条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申请进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的社会鉴定、检测、评估机构,应当向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提交申请书和以下材料:(一)企业或社团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专业资质证书;(三)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执业资格和主要业绩;(四)年检文书;(五)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第五条以个人名义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申请进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
    2023-04-13
    178人看过
  • 关于委托代理的法律规定
    委托代理人主要是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一、委托和代理的根本区别是什么委托是指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签订委托书,被委托人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而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的行为。二者的区别如下:(一)行使权利的名义不同,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三种类型,法定代理和指定代表是由法律规定的。而委托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诚信的基本上,通过合同的方式确定进行的民事法律活动。(二)从事的事务不同。代理涉及的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故代理的一定是民事法律行为;委托不要求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因此委托从事的行为可以是纯粹的事务性行为。(三)代理涉及三方当事
    2023-03-02
    256人看过
  • 【拍卖委托】拍卖委托人退还拍卖款纠纷案
    重庆市首例拍卖委托人退还拍卖款纠纷案调解结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诉重庆天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一案在渝中区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重庆天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拍卖款311739.6元,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则支付重庆天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拍卖佣金97500元和履约风险金39000元。2004年10月,中国华融公司与重庆天赐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天赐公司将其面积为7446.81平方米的房地产及其租赁收益权进行拍卖,双方还就付款期限、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拍卖佣金等进行了约定。同年10月18日,天赐公司对上述房产进行了拍卖,第三人王飞云以390万元中标,双方签订了《拍卖成交确认书》。同年11月23日,王飞云将拍卖款(包含一部分滞纳金)全部支付给天赐公司,天赐公司随后转交给了华融公司。因拍卖标的物原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改扩建投资由谁承担的
    2023-04-24
    358人看过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中委托拍卖工作的规定(试行)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43次会议讨论通过)第一条为规范全省人民法院执行中的委托拍卖工作,保证执行工作依法公正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执行中委托拍卖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被执行人的财产,委托依法成立的拍卖机构,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转让给最高应价者,以所得价款偿付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措施。第三条全省各级法院委托拍卖工作,均适用本规定。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全省法院的委托拍卖工作。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委托拍卖活动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上级法院应及时指令下级法院纠正,必要时也可以直接依法予以纠正。第四条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各中级人民法院(含海事法院)选择拍卖机构,应从依法成立、信誉较好的拍卖机构中择优选定。各中级法院选定的拍卖机构应报省高级法院备案。各基层法院选择委托拍卖机构,在其所属的中级法院选择的拍卖机构
    2023-04-24
    393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司法鉴定是合理的吗?
    一、人民法院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司法鉴定是合理的吗?人民法院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司法鉴定是合理的。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二、如何进行司法鉴定?1、司法鉴定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包括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鉴定以及诉讼需要的会计、知识产权、建设工程、产品质量、海事、交通、电子数据等其他类鉴定。2、委托人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应当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并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司法鉴定材料。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司法鉴定委托书和鉴定材料后,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2023-04-13
    352人看过
  • 关于拍卖程序的规定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拍卖程序是指拍卖操作的整体过程,主要可分为四个阶段,依次为拍卖委托、公告、拍卖、拍卖标的物的交付。本文则主要介绍了拍卖程序的相关规定。拍卖法中关于拍卖程序的规定第一节拍卖委托◇第四十一条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第四十二条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定书面委托拍卖合同。◇第四十三条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四十四条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拍卖标的的
    2023-04-24
    418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执行也称民事强制执行或者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债权人的申请,依据执行根据,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债权人的民事权利的活动。 民事执行是指当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执行名义确定的民事义务,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公权力,依法采取民事... 更多>

    #民事执行
    相关咨询
    • 关于对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的决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22
      税务机关变价处理时,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原则以不低于前两种变卖方式定价的2/3确定价格。税务机关实施变卖前,应当在办税服务厅、税务机关网站或当地新闻媒体上公告,说明变卖财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新旧程度或使用年限、变卖价格、变卖时间等事项;登出公告10日后实施变卖。税务机关实施变卖10日后仍没有实现变卖的,税务机关可以重新核定价格,再次发布变卖公告,组织变卖。再次核定的价格不得低于首次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3-26
      第一条 为规范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工作,根据《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负责统一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未设司法鉴定机构的人民法院,可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司法鉴定人员,并由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代行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职责。第三条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建立社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以下简称鉴定人)名册,根据鉴定对象对专业技术的要求,随机选择和委托鉴
    • 需要法院进行拍卖,关于委托法院拍卖申请书怎样书写?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1
      被告提出管辖异议,不需要原告应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原告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人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不需要原告应对,由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第五条有什么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14
      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实行对外委托名册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工作部门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专业机构、专家名册》(以下简称《名册》)的编制和对入册专业机构、专家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协调。
    • 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第10条新规是怎样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05
      司法辅助工作部门负责人指定对外委托案件的监督、协调员。监督、协调员分为主办人和协办人。主办人负责接收案件,保管对外委托的卷宗等材料,按照委托要求与协办人办理对外委托工作;协办人应积极配合主办人完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