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征收补偿方案是否可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9 09:30:19 255 人看过

一、不服征收补偿方案是否可诉?

1、不服征收补偿方案可以向法院起诉,此种情形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是行政诉讼请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的内容:

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具体内容为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地所有权人、征地位置、地类面积、征地安置途径、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二、签署的拆迁补偿协议有效吗?

1、签署的拆迁补偿协议不一定有效。

结合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规章、拆迁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的规定,造成拆迁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拆迁人与其他不在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

(2)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拆迁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对方所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

(3)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限所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

(4)拆迁协议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2、拆迁协议书丢失了,可以找当时拆迁签署协议的单位、或村委会、社区,查找原件进行复印即可。

(1)协议书至少有一式三份或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有(或集体)土地所有单位一份[即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或企事业单位],甚至政府相关单位有存根。

(2)找拆迁签署协议的单位或村委会、社区查找原件,比较方便一些。

(3)可能需要支出少量费用。

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必须要在既定的期限内签署拆迁补偿协议,若是被拆迁方对于拆迁方给予的补偿金额不满意,那么可以选择不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对于在既定的期限内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那么需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作出拆迁补偿决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n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15: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征收补偿赔偿不服时企业的维权方式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企业进行征用或者拆迁的,一般来说企业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其中停产停业损失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企业对质检结论不服该如何复检企业对质检结论不服可否自行复检律师解答:当事人对质量监督局的检验结论存有质疑,不能自行进行复检。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由受理复检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作出复检结论。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2023-07-06
    162人看过
  • 对征收拆迁补偿不服,信访可以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征地拆迁补偿不服的,一般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其他法律途径无法维权的情况下,才走信访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一)对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二)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三)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
    2023-12-09
    141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是否可诉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是否可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是可诉的,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
    2023-02-23
    88人看过
  •  土地征收安置补偿的具体实施方案是否可行?
    该段内容讲述了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补偿方案问题。国有土地上,补偿方案不可诉,而农村集体土地上,裁决是首要程序,随后才能进行诉讼。然而,《行政诉讼法》并未明文规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不可诉,也未明文规定补偿安置方案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因此,被征收人似乎赋予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1、国有土地上:补偿方案不可诉。2、农村集体土地上:裁决是首要程序,随后才能进行诉讼。3、《行政诉讼法》并未明文规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不可诉,也未明文规定补偿安置方案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当补偿安置方案侵犯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时候,似乎赋予被征收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农 村 土 地 征 收 : 诉 讼 程 序 是 首 要 还 是 补 偿 方 案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的诉讼程序是备受关注的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应当制定补偿方案,并予以公告。如果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
    2023-09-06
    107人看过
  • 对房屋征收补偿不服能不能起诉房东
    一、对房屋征收补偿不服能不能起诉房东对房屋征收补偿不服能起诉房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条例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房屋征收补偿款要多久到账一般房屋拆迁补偿款项是在45个工作日左右到账。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
    2023-10-22
    422人看过
  • 征收中的“补偿安置方案”究竟能不能诉?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补偿安置方案是计算被征收人补偿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区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决定以及国土部门作出责令被征收人限期交地的重要依据。补偿安置方案,对被征收人的补偿权益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那么实践中,被征收人对补偿安置方案不服,是否可以直接提起“民起诉官”的行政诉讼进行救济呢?众所周知,由于我国城乡二元体制以及长期形成的土地财政政策,导致征收部门在征地拆迁中存在两种操作模式,即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模式与集体土地征收模式,由此产生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方案”与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安置方案”的区别。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以全国统一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结合各地实际进行征收,房屋价值参照市场价值;而集体土地征收标准由各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以统一年产值或者区片综合地价作为标准,由此也产生了五花八门的补偿安置方案。【国有土地上:补偿方案不可诉】就国有土地上房屋
    2023-04-19
    460人看过
  • 修建铁路征收房屋可以不用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吗
    修建铁路征收房屋不能不公布征收补偿方案。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如果房屋征收部门没有公布拆迁方案,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
    2023-03-31
    378人看过
  • 对征收土地补偿决定不服能起诉吗
    律师解答:可以起诉。可以起诉。根据新《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024-04-26
    226人看过
  • 不服征地补偿起诉程序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
    2023-02-18
    226人看过
  • 征收不合法是否可诉
    行政强制措施
    一、征收不合法是否可诉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土地征收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被征收人对土地征收决定不服的,是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二、征收与征用的区别征收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依法强制取得原属于私人或集体所有的财产上的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行为。征用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
    2023-05-06
    392人看过
  • 对烟台房屋征收补偿不服怎么办可以诉讼吗
    征收双方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是房子产权不明确咋办?方式: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通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市或县市区政府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搬迁义务,催告书送达10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搬迁义务的,可以自被征收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温馨提示:
    2023-05-29
    198人看过
  • 村委会制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能否起诉?
    一、村委会制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能否起诉?征地补偿方案不能直接起诉,但是可以针对安置补偿方案提出异议,申请听证行动建议:安置补偿方案异议都会有期限,一般在安置补偿方案公告中予以明确。在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公示出来后,要注意异议期限并及时按照告知的途径提起异议。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能否行政复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能行政复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三、不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怎么办?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可先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再由批准征地的政府
    2024-02-08
    60人看过
  • 对征收补偿协议不服起诉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对征收补偿协议不服起诉期限是多长时间对征收补偿协议不服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进行起诉。当事人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征收补偿协议诉讼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对征收补偿协议不服的起诉流程是什么对征收补偿协议不服的起诉流程如下:1.首先要确有管辖权的法院;2.原告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3.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4.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通过审理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
    2024-02-09
    244人看过
  • 征收经济林的补偿方案
    进行土地征收时,经济林木的补偿包括土地价值补偿、林木价值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等,其中林木价值补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
    2023-07-02
    11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屋征收部门作出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被征收人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5
      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
    • 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27
      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是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的范围,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行政起诉状上能否说不服征收补偿决定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08
      行政起诉状 原告: 地址:被告:地址:法人代表: 1、确认被告对原告多次违法行为工伤认定结果不作为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其赔偿对我造成经济损失175万元。 事实与理由 我于到市伊利工伤工作,被安排在奶源事业部从事品保员工作,2009年11月19日下午在门奶站监视挤奶过程中摔伤,导致多处受伤被告与公司无法达成共识后,被告向阜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起工伤认定2011年3月22日我收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 被征收人是否可以选择房屋征收补偿方式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8
      1、是可以的; 2、房屋征收时,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所有人进行征收补偿,而房屋征收补偿方式究竟是选择以房换房还是选择作价补偿,我们认为应当是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人的自由,征收部门没有强制决定征收补偿方式的权利。 3、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是指拆迁人通过怎样的方式来补偿因为拆迁给被拆迁人造成的财产权益的损失。拆迁补偿的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货币补偿是指被拆迁人放弃被拆房屋的产权,由拆迁人以市场评估的价
    •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是否能够提交法院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6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征收补偿方案,发表,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天。被征收人对市、县人民政府出台的房屋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由上述法律可知,对被征收人有直接影响的是房屋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只是房屋征收实施过程中的阶段性行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