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离开后被抓是否构成犯罪未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0:03:09 249 人看过

[要点提示]

《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犯罪,由于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全部完成犯罪行为的一种可能停止的状态。本案中受害人见被告人詹光德手持砍刀和自制炸弹后,即跑离案发现场并报案,虽被告人没有追赶受害人而进一步实施犯罪,且被告人在他人劝导时被接警赶来的公安干警抓获,因被告人的故意犯罪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故其行为是已构成故意杀人犯罪未遂。

[案情]

被告人詹光德,男,1973年出生于四川省资阳市,现住洪江市托口镇新田村坎脚坪组。因涉嫌故意杀人(未遂)罪于2004年9月24日被湖南省洪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8日被执行逮捕。

2004年7月21日被告人詹光德因怀疑其妻詹武梅离家出走与其岳父詹文华有关,遂到托口市场上购买了一把砍刀、250发纸鞭炮和10元钱的汽油,并在家中用纸鞭炮里的火药和易拉罐自制了4枚炸弹藏在其住房内,意欲找机会杀死詹文华和放火烧屋。同年9月9日19时许詹光德与詹文华在家中发生口角,詹光德说:红眼就红眼(翻脸不认人的意思),我今天就要你死。便手持砍刀和自制炸弹来到自家中堂内欲杀死詹文华,詹文华见状立即逃离家中并向公安机关报警。后詹光德被闻讯赶来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洪江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詹光德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向洪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被告人詹光德故意杀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应当以故意杀人(未遂)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法院依法判决。

被告人詹光德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及事实、情节供认不讳。

[审判]

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詹光德因其妻詹武梅外出打工而无音讯,便怀疑是其岳父詹文华从中作梗,其在与詹文华发生口角后,竟手持砍刀和自制炸弹意欲杀死詹文华,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可比照即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詹光德的认罪态度好,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于2005年1月5日判决被告人詹光德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宣判后,被告人詹光德未提起上诉,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评析]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被告人詹光德的行为从犯罪构成来看构成故意杀人罪是无任何异议的,但从犯罪形态来分析是属于故意杀人预备,还是故意杀人未遂就存在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人詹光德只从屋中拿出砍刀和炸弹,吓唬一下受害人,并未着手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还不属于故意杀人未遂的犯罪形态,其行为仍旧停留在故意杀人预备的犯罪形态。而另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人詹光德与受害人红眼后,没有实施完成故意杀人的犯罪是因为受害人及时跑离案发现场,是系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造成的,是属于故意杀人未遂的犯罪形态。

1、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特征

犯罪预备是指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其特征表现为:其一行为人必须有实施某种犯罪的直接故意,其目的是为了顺利礼物、完成犯罪创造条件;其二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了某种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了犯罪顺利实施完成而积极创造条件的行为,如为杀人而买刀、制造炸弹等;其三是行为人尚未着手实施犯罪实行行为,这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既遂形态的主要标志;其四是行为人尚未实施犯罪实行行为是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根据犯罪预备行为的实施方式,犯罪预备可以分为准备工具的预备和制造条件的预备。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特征表现为:其一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是区别于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要标志;如行为人是故意杀人,其举刀或掏刀的行为人便是着手。当然行为人实施的犯罪实行行为必须已实际指向犯罪对象,必须表现行为人的行为意图,同时要给犯罪的直接客体造成了直接的现实威胁。其二是犯罪未得逞,即还未完成某一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全部构成要件;其三是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

2、本案中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属于哪种犯罪形态

本案中被告人詹光德与受害人詹文华的女儿詹武梅婚后感情不和,詹武梅趁其不在家之际于2002年年底外出深圳打工后就音讯全无,被告人詹光德因此怀疑是詹文华夫妇从中作梗,多次与他们发生口角。对此被告人詹光德一直怀恨在心,多次扬言要杀了受害人,于是分别买回砍刀、纸鞭炮、汽油,并用买回的纸鞭炮中的火药制成四枚土炸弹,准备杀死受害人和烧毁房屋。这样,从主观方面看被告人有致受害人死亡的故意。2004年9月9日19时许詹光德与詹文华在家中再次发生口角时,詹光德说:红眼就红眼,我今天就要你死。便从自己房中拿出砍刀和自制的炸弹,见被告人詹光德手持砍刀和自制炸弹出来的受害人詹文华赶紧跑离现场。可见,被告人詹光德从屋中拿出砍刀和炸弹,并持之的行为就是着手实施故意杀人罪实行行为,并不一定非要实施用刀砍人等行为才认为已着手实施犯罪实行行为。虽然,被告人见受害人跑离案发现场后并没有追杀,但其只能证实被告人没有继续着手实施犯罪实行行为,而不能作为否定被告人着手实施犯罪的客观事实。本案中被告人詹光德没有完成全部故意杀人犯罪构成要件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受害人及时跑离了案发现场,使得被告人故意杀人因其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而未得逞。故被告人詹光德的故意杀人行为属于故意杀人未遂的犯罪形态,而非故意杀人预备形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1: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未遂相关文章
  • 寻衅滋事犯罪未遂是否构成
    寻衅滋事罪不存在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根据法律规定,情节恶劣、情节严重、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寻衅滋事罪,也就是说,一旦构成寻衅滋事罪就是犯罪既遂。一、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犯罪未遂的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二、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有什么区别?(一)犯罪既遂和犯罪成立概念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
    2023-06-24
    474人看过
  • 未遂犯是否是派生的犯罪构成
    答案是:是的。派生的犯罪构成,是指以普通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因为具有较轻或较重社会危害性程度而从普通的犯罪构成中衍生出来的犯罪构成,它包括加重的犯罪构成和减轻的犯罪构成两种情况。一、构成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第二,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第三,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这与犯罪中止相区别。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区分的关键点。所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构成
    2023-04-11
    220人看过
  • 受害人成功制止性侵,是否构成犯罪?
    有人想性侵,被受害人用刀捅死算不算犯法需要看当时的情况和自卫造成的结果来判断:1、如果当时情况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对方有将重伤或者杀死的意图,可以使用暴力手段自卫,且对由此产生的对方伤亡后果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一般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的行为,也包括一些侵害人身,财产,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对于精神病人所为的侵害行为,一般认为可实施正当防卫。但是并非针对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不法侵害应是由人
    2023-07-17
    337人看过
  • 离婚夫妻撞人未遂构成犯罪吗
    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主观层面,如果撞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那么可能会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没有成功的话,会按照故意杀人罪未遂减轻处罚。一、杀人未遂怎么追究刑事责任?杀人未遂的也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可以比照既遂的量刑标准从轻、减轻处罚。故意杀人罪未遂的量刑标准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二、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二者有什么区别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主要有下几点;1、根据我国刑法,如果在虐待过程中,行为人超过了虐待的限度,明显有伤害或者杀害的故意,致使被虐待人重伤、死亡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如果行为人在情节恶劣的经常性虐待过程中,其中一次产生伤害或者杀人的故意,进而实施伤害或者杀人行为的,就应该以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2、而刑法第
    2023-03-20
    420人看过
  • 犯罪未遂被抓怎么处理
    犯罪未遂只要符合立案条件,就应按规定立案追诉。当相关部门按管辖范围对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根据法律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的构成条件如下: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没有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犯罪未遂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
    2023-08-02
    419人看过
  • 故意投毒未遂是否构成犯罪
    故意投毒未遂违法。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怎么定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体,是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投放危险物质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对于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既遂的犯罪分子,我国人民法院所适用的最新量刑处罚标准为:投放危险物质
    2023-03-17
    499人看过
  • 仅仅承诺是否构成犯罪未遂
    一、仅仅承诺是否构成犯罪未遂1、承诺不是犯罪的行为,所以仅仅作出承诺的,不会构成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的情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承诺的条件有哪些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请注意必须是受要约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向要约人作出。若要约是向数个特定人作出,则数个特定人均可成为承诺人。另外第三人不是受要约人,不能接受承诺,第三人作出的“承诺”视为向要约人发出的要约。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确定的期限即为要约中规定的期限。如果要约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人应当即时作出承诺;若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并到达要约人。合理的期限请考生了解掌握。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是对要约的同意,承诺必须是
    2023-06-17
    115人看过
  • 特情引诱是否构成犯罪未遂?
    一、特情引诱是否构成犯罪未遂?特情引诱是构成犯罪未遂的,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未遂。根据此规定,犯罪未遂具备三个特征,一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二是犯罪未得逞;三是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同时符合这三个特征的,才能成立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轻伤害案件、初次犯罪、过失犯罪、犯罪未遂的案件以及被诱骗或者被教唆实施的犯罪案件等,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确有悔罪表现,当事人双方自愿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切实履行,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
    2023-04-28
    157人看过
  • 吸毒后开车没有伤亡被抓构成犯罪吗
    吸毒后开车没有伤亡被抓,不一定构成犯罪。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存在安全驾驶的隐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毒驾”和“酒驾”都是机动车驾驶员上路前绝对禁止的行为,但刑法并未对“毒驾”的法律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吸食合成毒品后会使人产生精神极度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导致车辆驾驶员丧失意识、行为失控。对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问题作出了五个方面的严格规定。(一)禁止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禁止有吸毒行为记录的人员驾驶校车。(二)未戒除毒瘾的人员不得申领驾照。(三)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的人员已取得驾照的应当依法注销。(四)解除戒毒措施等情形后三年内申请驾驶应当提供吸毒检测报告。(五)加强对有吸毒行为记录驾驶人员的管理。对毒驾进行依法治理充分显示了我省禁毒工作围绕减少毒品社会危害的总体目标,体现出对于毒品引发的社会问题零懈怠的态
    2023-04-01
    441人看过
  • 走逃被害人算犯罪未遂吗
    跟踪被害人还没有开始着手实行犯罪不构成未遂,属于犯罪的预备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害人缺少其他被害人,可以适用简单程序吗不适用,犯罪行为及其社会危害性都不严重的轻微刑事案件,并且被害人有足够的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不需要人民法院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就适用简易程序。人民法院审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案件,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一)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二)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三)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四)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五)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
    2023-08-02
    281人看过
  • 未遂盗刷信用卡是否构成犯罪
    虽然盗刷信用卡未遂,但是也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犯此罪的,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信用卡欠11万分12年后会怎么样信用卡欠11万元12年的后果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构成信用卡诈骗的量刑标准:1、犯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犯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3、犯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恶意透支20万信用卡法院判了多少年恶意透支20万信用卡,法院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2023-06-23
    496人看过
  • 受贿犯罪是否存在未遂
    存在。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3-04-15
    336人看过
  • 偷盗未遂是怎么算?是否构成犯罪?
    偷盗未遂是犯罪,构成盗窃罪的未遂犯,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行为人构成盗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偷盗未遂属于违法吗盗窃未遂仍构成犯罪。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外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在未遂的情况下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2023-08-10
    76人看过
  • 被抢后开车将劫犯撞伤是否构成犯罪
    潘某、陈某假扮乘客搭乘周某驾驶的出租车,当车开行一段后,坐在出租车后排的陈某用随身携带的铁丝将周某的脖子套住往后拉,坐在驾驶副座的潘某令周某:“不要反抗,把钱拿出来”。然后对周*身,抢走周某身上现金3470元。事毕后用铁丝将周的双手捆在汽车方向盘上,然后下车向来路方向离去。周见潘、陈二人离去,即挣脱捆手的铁丝,将汽车发动,并调头向二人逃跑的方向追去。在十字路口(离作案地200米)追上二人,乘二人不备,周开足马力向潘某撞去,将潘某腿部撞伤,然后报警将其抓获。经法医鉴定,潘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本文认为,周某的行为触犯《刑法》第234条,涉嫌故意伤害罪。周某的行为属于防卫不适时中的事后加害,构成故意伤害罪。周某被抢后,潘、陈二人将其双手用铁丝捆在汽车方向盘上,然后下车离去。当周挣脱捆手的铁丝,将汽车发动,并调头后发现二人已逃离作案地200米左右。周为了抓住二人,追回自己的钱财,
    2023-06-03
    23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更多>

    #犯罪未遂
    相关咨询
    • 小偷未遂被发现后,被害人逃跑被车撞死,构不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8
      具体情形时什么,我觉得你没有说清楚,如果盗窃过程中盗窃者恐吓导致被害人逃跑的,那么此人的死亡就与盗窃者有关,如果被害人逃跑是因为想报警而被撞死,那么被害人死亡与盗窃者无关
    • 绑架后男子索要车款, 未遂受害者车辆被受害人索要是否构成绑架罪?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22
      2、赠与是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3、丑女不能取得车的所有权。车虽然是动产,就是赠与,但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将车辆进行过户,丑女就得到该车的所有权,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如果丑女的想法是想要男人,而不是车,该赠与属于绑匪一厢情愿1、绑匪绑架后并没有向丑女家人勒索财物,但是却存在非法拘禁。绑架行为构成犯罪中止,但是由于没有勒索赎金,应该以非法拘禁罪论处。丑女以在非法占有车为目的,采
    • 绑架后警察抓获是否构成未遂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05
      1、绑架后立即被警察抓获不构成未遂。绑架罪的既遂,应以行为人是否将被害人劫持并实际控制为标准。如果由于被害人的反抗或者他人进行及时解救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使得绑架没有得逞,因而未能实际控制被害人的,才构成绑架罪的未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未成年人盗窃未成年人的车辆是否构成抢劫罪, 盗窃未遂是否构成犯罪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2
      涉嫌抢劫,不是盗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
    • 盗用车被抓,是否构成犯罪?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19
      涉嫌盗用汽车构成盗窃罪。偷走他人机动车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偷走机动车,造成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二)盗窃其他财产,盗窃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使用后非法占有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造成损失的,被盗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金额;(三)为实施其他犯罪,偷车作为犯罪工具使用后非法占有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造成损失的,以盗窃罪等犯罪数罪并处罚;将车辆送回未造成损失的,按照其实施的其他犯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