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9:33:23 244 人看过

(一)须有违约行为。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履行不能、拒绝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及迟延受领等诸种违约形态。

(二)须受害人有损失。损害赔偿责任与违约金责任不同,违约金责任不以损失发生为要件,但受害人必须有损失,违约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须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囚果关系。违约人仅对由于自己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违约人没有免责事由。违约人有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时,可以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一、发生借款合同纠纷如何赔偿

可以按双方的约定来进行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就可以按法定的条款来承担损害责任,可以要求违约金或者是承担实际的损失额,这都是可以获得支持的。

(一)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是在合同履行期到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在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有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

(二)迟延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违反了履行期限的规定。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不适当履行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具有瑕疵。

二、商场售货员承担侵权责任是什么

商场售货员承担侵权责任是存在着违约行为的情况之下,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商户侵权商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要是具体情况而定。

商场与商户违约连带责任是根据相互之间造成的损失来确定责任,因为这是上方共同违约所造成的,就是大家都有错,只是看错误谁大谁小而已来承担责任。

违约连带责任即指当事人共同违反合同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构成违约连带责任只须具备当事人有共同违约行为和主观上有共同过错,不论是否致他人损害。通俗来说就是共同违约方只要实施了违约的行为或者是出现过错不履行义务等行为,无论对方有无损失,均因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连带责任的承担除继续履行合同与支付违约金等方式外,在造成损失并超过违约金的情况下,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违约金约定的损失外外,还有其他损失的,也应当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5: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赔偿精神损失费需要满足哪些标准?
    对于计算问题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因此各地法院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司法实践,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计算有不同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并未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虽然部分地区出台了一些文件对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有个简单的参考,但最后一搬会引用案件有其他特殊侵权情节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不按上述标准确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民事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
    2023-07-07
    190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要满足什么条件?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是什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共同申请,在查明交通肇事事实及原因、分清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有关人员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公平协商,以解决赔偿争议的活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要满足什么条件?交通事故当事人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申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当事人各方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第二,当事人必须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申请时限是多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力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超过10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收到《交通事故
    2023-06-08
    100人看过
  •  重新鉴定人身伤害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意味着对先前作出的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并请求进行再次评估。该申请鉴定的期限应当与上次申请鉴定的期限一致,否则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法理要求,也会与《证据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发生矛盾与冲突,还会对法律的统一性、严肃性造成不良影响。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意味着对先前作出的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并请求进行再次评估。该申请鉴定的期限应当与上次申请鉴定的期限一致,否则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法理要求,也会与《证据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发生矛盾与冲突,还会对法律的统一性、严肃性造成不良影响。事实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将申请重新鉴定的期限确定为收到鉴定结论后的15日内,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举证期限的相关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将申请重新鉴定的期限确定为收到鉴定结论后的30日内,与《证据规定》第三十三
    2023-09-19
    400人看过
  •  名誉权遭受侵害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该段内容讲述了名誉权侵犯的必要条件,包括存在侵害事实、该事实已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实际损害、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有过错。其中,行为违法是指违反法定义务,以积极的方式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名誉权侵犯的必要条件包括:存在侵害事实,且该事实已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实际损害。损害事实是指因违法侵权而损害他人财产或人身利益的客观事实。侵犯名誉权的事实主要包括受害者名誉的损害、精神或财产的损害。精神损害往往是直接损害,财产损失是精神损害造成的财产损失,也是间接损失。(二)行为违法。名誉权是公民维护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任何人对公民的名誉权都有法定义务。只有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以积极的方式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其侵犯才是违法的。(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一般民事侵权行为中,违法行为与损害事
    2023-09-01
    232人看过
  • 探讨工伤损害赔偿责任必须满足的条件
    工伤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具备的要件是:1、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建立了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2、职工必须有受到人身损害事实;3、职工的损害必须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有效遗嘱必须具备哪些要件有效遗嘱的要求如下:1、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人必须有权处分遗嘱处分的财产;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6、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非法遗嘱主要有三种情况: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3
    2023-07-14
    366人看过
  • 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获得离婚损害赔偿
    满足下列条件就能获得离婚损害赔偿:1、一方存在下列过错情形:(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3)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4)存在其他重大过错情形。2、要求赔偿的一方不存在过错。3、双方离婚,且离婚的原因是由于一方的过错导致的。4、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害。一、另一方出轨无过错方可以多分吗另一方出轨无过错方一般是不可以多分的,但是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法院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如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为使得共同财产能够合情合理的分配,我国所确定的分割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女方、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情合理地解决分割问题。(1)男女平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
    2023-06-25
    426人看过
  • 女方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赔偿赔偿,需满足哪些条件?
    起诉离婚女方要求赔偿要符合的条件如下:1、必须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2、必须是导致离婚的;3、受害者一方提出离婚的,必须是在离婚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4、必须是造成了一定损害。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起诉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起诉离婚需要符合的条件是:1、当事人双方领有合法有效的结婚证;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一般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
    2023-07-12
    352人看过
  •  欠条诈骗需要满足哪些要件?
    诈骗的构成条件是判断是否符合诈骗的关键。诈骗罪侵犯的是财物利益,而非其他非法利益。因此,只有满足了诈骗的构成条件,才能最终确定其是否为诈骗。判断是否有欠条是否符合诈骗的构成条件是决定其是否构成诈骗的关键,只有满足了诈骗的构成条件,才能最终确定其是否为诈骗。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而作出某种行为,从而导致财物损失的情况。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诈 骗 构 成 要 件 有 哪 些 ?诈骗构成要件包括:1. 欺诈行为:诈骗者通过欺骗、谎言或其他手段,使被害人相信其具有不正当意图或权利,从而使被害人自愿或不自愿地交付财物或泄露个人信息。2. 被害人:被害人是指被诈骗者,可以是个人、公司或其他组织。3. 财物:诈骗者通过欺骗或其他手段,从被害人处非法地获取财物,包括现金、商品、服务、信用或其他形式的财产。4. 故意:诈骗者具有故
    2023-09-13
    126人看过
  • 判定损坏交通设施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损坏交通设施罪的认定标准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安全,侵权对象是火车、汽车、电车、船舶、飞机等大型现代化交通工具;只有过失破坏上述交通工具,才能造成危害交通安全的严重后果,构成本罪。2、客观方面,客观要件本罪表现为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舶和飞机,造成严重后果;3、主要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符合法定刑事责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表现为过失,也就是说,应该预见行为人破坏交通工具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未预见或虽已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造成严重后果,包括疏忽和过度自信。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1、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2、行为人实施了损坏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行为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4、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2023-07-02
    182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赔偿权的成立需具备哪些条件
    离婚损害赔偿权的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1、侵权行为的发生。夫妻一方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即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2、行为人存在主观过错。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一、妻子婚内出轨属于重婚吗妻子婚内出轨属于重婚。与他人同居,丈夫可请求离婚。因此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丈夫可以向有上述过错的妻子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二、家庭暴力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家庭暴力需要
    2023-06-29
    244人看过
  • 租房拆迁如何赔偿,租房拆迁赔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租房拆迁怎么赔偿?1、拆迁租赁房屋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房屋装修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2、一般情况下,租房拆偿补偿可以运用租房户拆迁补偿的计算公式计算: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X80%+价格补贴)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3、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租房拆迁赔偿需要什么条件?1、如果在租房拆迁的时候,租房合同未到期而遇到拆迁的,租户可以向房东索取合理的赔偿金额。如又耽误时间找房,浪费去找房子的时间和精力。而对工作有所耽搁的,房东应该赔偿租客因找房而耽误
    2023-06-15
    437人看过
  • 企业经理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有哪些条件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要向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决定于下列三项条件:1.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产生的责任,如果不是由于执行公司职务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则属于其他的民事责任;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而产生的责任,这种责任是由于行为人造成的,并且是要由其承担的。它与经营中的风险产生的责任要加以区别,正常的经营风险一般不作为个人责任追究;3.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才会发生损害赔偿责任。所以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样的规定是合理的,也避免了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违背对公司应尽的义务,不负责任,怠于职守,给公司造成损害而又不承担责任的不正常情况,或者是只有口头上认错而经济上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一、监事任期多长时间监事任期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监
    2023-06-28
    211人看过
  •  办理POS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POS机所需条件包括营业执照正本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本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的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的正本复印件。然而,很多商户没有营业执照,但他们在市场上做生意并需要POS机。针对这些商家,部分支付公司可以办理无营业执照个人的POS机。申请POS机所需条件包括:1、营业执照正本的复印件,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正本的复印件,盖公章;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的复印件,盖公章;4、银行开户许可证,盖公章;5、法人身份证的正本复印件,盖公章。现在很多商户没有执照,但是的确在大市场里做生意,有pos机的需求,对于这样的商家,银联授权部分支付公司可以办理无营业执照个人的pos机。 没 有 营 业 执 照 的 商 家 如 何 办 理 P O S 机 ?据我国《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POS机是一种非银行支付服务终端,用于商户接收银行卡持卡人的消费支付。而商家想要使用POS机,
    2023-09-04
    278人看过
  • 哪些条件需要满足才能离婚?
    有协商离婚、诉讼离婚和自动离婚。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2、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双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离婚。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双方感情确实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3、夫妻一方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但被撤销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又自动的恢复。论述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3-07-08
    88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30
      法律规定,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
    • 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应满足哪些条件,如何确定赔偿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9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如何申请二次鉴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求答: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8
      二次鉴定有两种概念,第一,同一鉴定项目在同一机构二次鉴定,这个一般不允许。同一鉴定项目在鉴定机构通常允许有一鉴定报告,另外外加解释函或者答复函,类似于备注。 第二,不同鉴定项目在同一司法鉴定部门鉴定是允许的。比如鉴定伤残等级后,发现又突然想鉴定营养期限或者残疾人辅助器具费或者后续治疗费,则可以追加鉴定项目,司法实践中是存在的。 第三,实践中如同一鉴定项目,比如伤残等级这一项,有一方不服的该鉴定意见
    • 办理监外执行的条件包括哪些,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6
      办理监外执行的条件包括以下内容:监外执行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
    • 在满足哪些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24
      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有: 1、须有原因事实。合同债务人违反其合同义务,构成债务不履行; 2、须有损害的发生。合同债权人遭受精神损害; 3、原因事实与损害之间须有事实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