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9:33:23 244 人看过

(一)须有违约行为。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履行不能、拒绝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及迟延受领等诸种违约形态。

(二)须受害人有损失。损害赔偿责任与违约金责任不同,违约金责任不以损失发生为要件,但受害人必须有损失,违约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须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囚果关系。违约人仅对由于自己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违约人没有免责事由。违约人有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时,可以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一、发生借款合同纠纷如何赔偿

可以按双方的约定来进行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就可以按法定的条款来承担损害责任,可以要求违约金或者是承担实际的损失额,这都是可以获得支持的。

(一)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是在合同履行期到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在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有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

(二)迟延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违反了履行期限的规定。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不适当履行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具有瑕疵。

二、商场售货员承担侵权责任是什么

商场售货员承担侵权责任是存在着违约行为的情况之下,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商户侵权商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要是具体情况而定。

商场与商户违约连带责任是根据相互之间造成的损失来确定责任,因为这是上方共同违约所造成的,就是大家都有错,只是看错误谁大谁小而已来承担责任。

违约连带责任即指当事人共同违反合同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构成违约连带责任只须具备当事人有共同违约行为和主观上有共同过错,不论是否致他人损害。通俗来说就是共同违约方只要实施了违约的行为或者是出现过错不履行义务等行为,无论对方有无损失,均因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连带责任的承担除继续履行合同与支付违约金等方式外,在造成损失并超过违约金的情况下,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违约金约定的损失外外,还有其他损失的,也应当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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