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有权收回股东的股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08 15:19:31 394 人看过

一、董事会有权收回股东的股权吗

在公司法中,股份有限公司禁止回购自己的股份,仅在特定情境如合并、分立、转让重大资产或连续五年盈利且未进行利润分配时,股东有权请求回购。

有限责任公司亦不准许回购自身股权,但存在减少注册资本、异议股东请求回购及几种特殊例外状况(即原则禁止、例外许可)。

针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对不满意的股东会决议提出回购股权的申请:

(1)公司连续五年利润丰厚却未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面临合并、分立、转让重大资产的情况;

(3)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过修改章程以维持公司运营。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则可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回购股东股权: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作为奖励给予员工;

(4)股东对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合并、分立的决议表示反对并请求回购其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发行认股权证的当年稀释每股收益怎么计算

在进行稀释每股收益(DiltedEPS)的计算过程中,仅应考虑到可能产生稀释效应的潜在普通股。

而对于那些无法产生稀释效应的潜在普通股,则无需予以考虑。

对于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这两种特殊类型的证券,它们均应被视为具有稀释性的因素。

针对此类情况,我们需要遵循以下详细的计算步骤:首先,假设这些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在当前会计期间的初期便已全部行权,然后计算出按照约定的行权价格发行普通股所能够获得的股款金额。

接下来,假设按照当期普通股的平均市场价格来发行股票,并计算出需要发行多少普通股才能达到上述相同的股款金额。

其次,将行使股份期权或认股权证将会发行的普通股数量与按照平均市场价格发行的普通股数量进行对比,两者之间的差异部分即为无对价发行的普通股,将其视为发行在外普通股数量的净增量。

最后,将新增的普通股数量乘以其预计发行在外的时间权重,以此来调整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分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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