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8、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
9、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侵权人是自然人的,一般1000到10000;侵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自然人赔偿标准的五至十倍予以赔偿。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在上述基础上适当提高赔偿标准。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置机构意见确定。
12、后续治疗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3、整容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4、康复费
该项为因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5、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16、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个月6个月
17、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财产直接损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依据发票和合理性结算)、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
民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民事赔偿金额标准在法律上没有统一规定,应当按照不同的项目来进行计算处理;民事赔偿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二)财产直接损失
依情况而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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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身损害赔偿相关问题咨询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23重庆市人身损害赔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误工费:如果你有固定工作,按固定工资除以2 1、75天,可以得出每天的工资,再乘以具体的误工天数,就可以得到误工费,如果没有固定的工作,可参照社平工资计算。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看你是重庆哪里的,具体的金额不一致。 3、因为你轻微的骨折,所以在养病期间没有护理费之类,你休养的时间一定要有医嘱,如果没有医嘱,你的要求不能得到实现,误工费参照第一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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