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单位买保险,车主该向谁索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10:12:35 252 人看过

【分析】该案争议的焦点问题在于陈某是不是保险合同的主体,是不是合格诉讼当事人,或者说陈某能不能充当原告参加诉讼?笔者认为:首先,陈某不是该案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是投保和保险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主体可分为保险合同当事人和保险合同关系人,保险合同当事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尽管陈某是保险车辆的真正所有权人,但投保单和保险单上却明确载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出租汽车公司,并且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也是出租汽车公司,所以保险合同主体应是出租汽车公司和保险公司。既然陈某不是保险合同的主体,他和保险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实体法律关系。其次,陈某不是该案的合格原告。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有明确的被告;三是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是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该条明确规定起诉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就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一条件是用以解决何种主体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原告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告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成为原告或者被告。但就某一具体案件的原告而言,还必须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即指原告诉请人民法院予以确认和保护的发生争议或受到侵害的民事权益,应是自己的或是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利,而且这种争议和受到侵害的状况是现实存在的。也就是说,原告与被告之间应存在某一实体法律关系,否则即属于当事人不合格,不能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该案中的陈某不是保险合同的合格主体,因此他与保险人之间不存在实体法律关系。值得注意的是,这起保险纠纷的起因是因为陈某与**公司签订的《出租汽车挂靠合同》中有关于保险问题的约定,而且陈某实际支出了保险费。如果他对受损汽车的赔偿问题不满意,他可以依据挂靠合同的规定与**公司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也可以依据该合同到法院起诉,寻求法律解决。但这样的诉讼与保险公司无关。

【启示】

挂靠是出租车经营的一个重要方式,保险对出租行业十分重要。目前很多地方采用车主出钱、公司统一投保的方式办理出租车保险,这就使得车主在与出租车公司签订挂靠协议时,一定要对有关保险问题进行详细约定,即要写明在保险公司对挂靠公司进行赔偿后,公司对车主如何赔偿,以及发生纠纷如何处理。这样,车主才能在出险后依据合同,得到经济补偿,维护自己的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1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我该向谁索赔?
    合同终止
    张女士来电咨询:我是某单位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开始领取退休金。退休后,我又到某超市当清洁工继续工作。近日,在工作过程中我不慎跌倒,造成左上肢骨折并住院治疗。请问律师,我应该向原单位还是超市进行赔偿?可以要求哪些赔偿?潘强、胡德莉律师解答:首先,张女士与某超市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其在上班过程摔伤的情况不属于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由此看来,劳动合同关系的建立对劳动者的年龄作出了一定的限制,在达到法定年龄后则退出劳动关系,并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在法定就业年龄内与用人单位建立、解除劳动关系等一系列的权利属于就业权的范畴;在达到法定年龄退休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则可以认为是一种社会权。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后者的存在起到了保障就业年龄段的劳动者工作权和就业权的作用。其次,张女士与某超市之间虽然不存在
    2023-06-06
    365人看过
  •  车祸受害者应向谁索赔?联系车主还是保险公司?
    在车祸发生后,受害者可以采取以下两种途径寻求赔偿:1)向车主提出赔偿要求;2)向购买相应保险的保险公司理赔。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在车祸发生后,受害者可以采取以下两种途径寻求赔偿:1.如果肇事方是车主,受害者应向车主提出赔偿要求;2.如果车辆购买了相应的保险,保险公司也应作为理赔主体,在保险范围内向受害者进行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车 祸 受 害 者 应 向 谁 提 出 赔 偿 要 求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可以得知在车祸中,受害者可以向肇事者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因为其属于侵权,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受害者在人身损害赔偿方
    2023-10-09
    250人看过
  • 保险公司该向车主赔些啥?
    投保了交强险之后,酒后驾驶出车祸,保险公司应否对受害者进行理赔?司机急刹车使乘客受伤,保险公司以不是意外事故拒赔是否合理?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没有明确说明免责条款的情况下,免责条款能否有效在众多车险理赔纠纷发生时,记者发现上述问题共同指向一个焦点——保险公司该向车主赔些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越来越多地走进普通市民的生活,一旦发生刮刮碰碰,少不了与保险公司打交道。常听见一些车主在出险之后抱怨保险容易,理赔难。原本是为爱车保驾护航的车险,为何会遭遇如此尴尬?下面是我市法院日前判决的几起典型案例。司机醉酒开车不是保险公司免赔理由昨天,烟台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司机醉酒开车将行人撞死,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受害者家人死亡赔偿金11万元。今年6月14日20时15分,市民谢某醉酒后驾驶轿车沿烟台开发区长江路由西向东行驶,与行人何某相撞,致何某受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
    2023-06-08
    448人看过
  • 车辆挂靠公司车主归谁
    所有权归车主,就形成了车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状态.所以,尽管车辆挂靠在物流公司,但车辆的所有权未发生任何改变,仍归车主所有。这要看车辆的实际所有人是谁,如果挂靠的人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车辆是自己出资购买的,只是挂靠在运输公司,就不会被用来偿还运输公司的债务。一、交通肇事案车主什么情况下属于管理不当(一)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用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二)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三)肇事车辆司机执行职务过程中,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责任;(四)肇事车辆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或分享盈利视为共同车主,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五)车辆合法占有人经车主同意,将车辆交与第三人发生交通事故,合法占有人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车主承担连带责任;(六
    2023-06-24
    482人看过
  • 单位赔偿后保险金该归谁?
    员工身亡公司赔偿了28万领取14万保险赔偿时遭公司阻挠农民工何某作业时意外坠楼身亡,其所属建筑公司一次性支付丧葬费、一次性意外伤亡补助费等共计28万元。后保险公司通知何某家属领取14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赔偿,却遭到何某生前所在建筑公司阻扰,该公司称,公司已提前支付赔偿,保险赔偿应由公司所得。13日,住在汉口东西湖区的何某姐姐何女士向律师咨询,家属是否可以领取这笔保险赔偿?建筑公司一次性赔偿28万元据介绍,去年9月11日,28岁的青海农民工何某在江夏某建筑工地上作业时,因意外坠楼死亡。考虑到死者家里的实际困难,经双方同意,其所属中天建筑公司第六建筑公司下属的武汉协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其家属一次性支付了28万赔偿,赔偿内容为丧葬费、一次性意外伤亡补助费、赡养费、精神补助费、交通费用、住宿费等。去年9月15日,双方达成协议。协议还要求,协议生效后,死者家属不得就何某死亡所涉及的赔偿问题,再行向公司
    2023-04-22
    115人看过
  • 保险不赔误工费可以向车主索赔吗
    1.精心筹备民事诉讼状。2.依据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附带提交相关证据材料。3.尊重司法程序,遵照人民法院发出的通知准时参加诉讼活动。4.如对初审判决或裁定持有异议,应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或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并履行相应的上诉手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024-04-29
    207人看过
  • 挂靠单位与车主雇用司机的关系
    挂靠单位与车主签订的协议中一般都未约定车主所雇司机须遵守挂靠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并服从其监督管理,亦未约定挂靠单位有权参与或者干涉车主车辆的营运。但挂靠单位允许车主以其名义运营并从中收取一定数额的金钱,挂靠单位与车主之间的关系类似于企业与内部承包人的关系,可以视为挂靠单位授权车主雇用司机并对其进行管理,这就意味着该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关系。车主所雇的司机间接受挂靠单位的劳动管理,间接从事挂靠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其提供的劳动可视为挂靠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可以解释为挂靠单位与车主所雇的司机是雇用和被雇用的关系,车主是以挂靠单位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他们只是没有一种法律形式的劳动关系,可以将其解释为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虽然有些挂靠单位与车主之间的协议中写明,挂靠期间发生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车主自负,挂靠单位概不承担。但这些条款是不合法的,不可对抗
    2023-03-26
    141人看过
  • 私家车停在单位被盗能向单位索赔吗?
    案情3月5日,曾某和往常一样,将自己的一辆小轿车停放在单位大院内。次日早上,当他准备出车时,却发现车不见了。曾某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向门岗调查得知,案发当日凌晨约1时许,有人开车出去,门岗李某以为是曾某自己驾车出去,便开启电动门放行。曾某认为,门岗李某未按单位门岗职责条例尽到保管责任,导致其财产遭受被盗损失。某公司辩称,其无义务为曾某保管车辆,且与曾某之间也不存在保管协议,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曾某遂诉到法院要求李某所属的某保安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记者程呈整理)断案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曾某与被告某公司之间并未事实形成保管民法典律关系,保险合同为实践合同,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在双方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应自保管物交付时始得成立。曾某未经被告的允诺擅自将轿车停放至自己单位大院内,应当预见该标的物可能遭受的盗失风险,而被告某单位制定的门岗职责条例是约束门岗的对内规定,并非是对外的公开承诺,此种
    2022-11-06
    433人看过
  • 挂靠单位与养老保险的关系
    对于没有工作单位的人来说是比较麻烦的,但如果由专业的机构来处理,不麻烦,很简单,只需要提供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社保电脑号即可,剩下的他们会帮你处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1、与我司签订两份劳动人事代理服务合同和代买社保委托确认书,确定工资缴费基数(因为失业和工伤保险的金额需要工资基数来确定);2、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个人社保电脑号。如未办过社保的,需自行照社保相片,并提供社保相回执单(制社保卡费用50元)。3、社保费用每月15号前,将当月社保费交纳给本公司。手续费360元/年,一次性收取。扣费后的次月可以在社保局提供的网站上查询到个人缴费记录。怎么购买养老保险1、购买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购买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带上本人的身份证、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参保成功后按照规定去地税正常缴纳费用就可以了。缴费比例: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2023-07-02
    402人看过
  • 挂靠单位如何申请工伤保险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报工伤保险需要具备哪些材料报工伤险需要的资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4、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5、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
    2023-07-08
    222人看过
  • 财产保险事故发生后应该向谁索赔
    财产保险事故发生后应该向保险公司索赔,当然这种也是要看是不是符合保险公司赔偿的标准。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2023-06-15
    244人看过
  • 挂靠车主保险赔偿起诉书要交几份
    一、挂靠车主保险赔偿起诉书要交几份民事诉讼状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内容:首先,需要明确声明出原告和被告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对于个人而言,应详尽填写其姓名、性别、年龄、所属民族、职业岗位及其所在公司/组织的详细名称、住所地点以及相应职务等;对于企业或其他法人实体,需注明其全名、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以及委托代理人和其所在单位的职务、地址等相关信息。如果是由律师代为提起诉讼,只需注明其所在律所的名称即可。其次,必须提出具体且明确的诉讼请求,以便法院能够准确理解并予以处理。再次,需要详细阐述起诉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以支持诉讼请求的合理性。此外,还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及其来源,以证明诉讼请求的真实性。最后,在诉讼状中,原告和被告都需要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注明签署日期。《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
    2024-07-22
    154人看过
  • 大车避险撞坏小车交警认定无责,车主向谁索赔?
    2011年3月24日下午14时50分,北汽司机刘师傅驾驶大客车在朝阳区慈云寺桥南辅路由北向南行驶时突然冲入慈云寺桥下的停车场内,将孙女士停放在停车场内的丰田小汽车撞损。孙女士表示,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自己在此次事故中没有任何责任。车辆维修费、修车期间的交通费、以及车辆贬值损失、评估费都应由刘师傅以及北汽公司承担。故将刘师傅、北汽旅游客运分公司和中银保险北京分公司告上法院,索赔各项损失70216元。北汽旅游客运分公司表示,事发当天刘师傅驾驶大客车在朝阳区慈云寺桥南辅路中间车道正常行驶,右侧一辆红色宝马牌小汽车突然强行超车,与刘师傅驾驶的大客车右前侧发生接触,致使大客车失控冲入停车场,与原告停放的车辆发生碰撞。事发后,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了事故责任认定,认定刘师傅无责任。故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经查,刘师傅曾在接受交通队询问时陈述,是红色宝马车左侧中门与其车辆右前侧发生接触,于是其立即向左侧打
    2023-06-08
    267人看过
  • 肇事车主单方面的不退还要向保险公司索赔吗
    肇事车主赔偿后是可以向保险公司追偿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一、小车全责怎么赔付摩托车小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先报警处理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过错一方承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二、车祸伤者费用谁先垫付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
    2023-06-26
    48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车主叫挂靠买保险没买出了谁赔。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9
      发生交通事故要先由交警判定责任后再进行下一步处理。如发生损失,按责任比例分配。
    • 挂靠经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挂靠单位是否有权向被挂靠单位主张赔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8
      有权主张侵权赔偿。 (七)关于机动车挂靠经营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确定赔偿责任的问题。机动车挂靠经营的情形比较复杂,但都是法律所禁止的,目前审判实务中对机动车挂靠经营情形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如何确定被挂靠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存在较大的分歧,各地做法不一,《2005年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内部批复的精神,规定被挂靠人在收益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这样规定相对比较合理,但实践中不易操作,鉴
    • 公司购买的车辆出现事故,在营运、挂靠单位各方面受伤,应向谁索赔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3
      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车主追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7号)规定,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公司对外经营,雇佣的驾驶员在营运中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由被挂靠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被挂靠公司承担工伤
    • 车辆挂靠单位出事故的责任该谁负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1
      车辆依赖,为了交通运营中的便利性,将车辆登记为具有运输经营权资格的公司名称,以公司名称运营,依赖者向依赖者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车辆依赖公司经营,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间经营者无法履行赔偿责任的,车辆依赖公司必须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 挂靠施工单位的诉讼主体是谁?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8
      因为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未作出过明确的规定,仅在司法解释层面上的《意见》第43条规定。《意见》颁布实施也有十几年的时间,建设领域里挂靠产生纠纷涉及的各方当事人比较多,因此第43条操作性较差。自《解释》实施以后,对这个问题有所增加规定,但也存在不足,如对供应商等第三方问题的主体没有作规定,故做以下的探讨。首先应区分产生各种纠纷的类型,第一种是因建设工程质量所产生的纠纷;第二种是因发包人拖欠工程款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