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公布核准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招标代来源:未知作者:
发布部门:建设部
发布文号:建设部公告第34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79号)和《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管理办法》(建设[2000]285号)等规定,现将经我部审查批准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单、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组建方案名单、外商投资企业名单、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复审单位名单和注销资质证书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建设部
二00五年七月四日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外商”,又称为“外国投资者”,这里强调的是外国国籍,包括在中国境外、依照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设立的公司...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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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0一、申请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同意后,报国务院商务部门;三、国务院商务部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材料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商务部在收到建设部书面意见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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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投标活动程序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2、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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