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土地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非法占用土地罪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非法占用土地罪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界限是什么
本罪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都是与土地管理有关的犯罪。二者的不同在于:
1、客体不同。本罪侵害的是国家对土地特别是耕地进行保护的管理制度;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则是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合法转让的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非法占用耕地罪是结果犯,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侵占耕地,数量较大,造成大量耕地毁坏的行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则是情节犯,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以买卖以外的其他形式非法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也即未按国家法律规定程序办理征用或者划拨手续的行为,或者未按规定权限办理审批手续的土地转让的行为。倒卖土地使用权,包括毫不掩饰和明码标价地将土地卖给他人,而收取价款和以某种形式掩盖其土地买卖的实质而将土地卖给他人的两种行为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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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土地罪的客体和主体是怎么确定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04非法占用土地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非法占用土地罪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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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主体与客体?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0罪体主体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机关的威信,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犯罪对象是土地。土地是我们赖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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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的主体与客体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3罪体主体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机关的威信,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犯罪对象是土地。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国有土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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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与客体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4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本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本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牟取非法利益较大的;造成土地严重破坏或荒芜的;等等。 3、主体要件: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