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施工人承担的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3-05 18:37:53 270 人看过

一、实际施工人承担的责任

实际施工人在建筑工程中的责任涉及多个层面。

1.当实际施工人以自身名义签订合同且对方合理相信其代表建设单位时,其行为可构成表见代理。

这意味着,如果施工单位知情不止或默认实际施工人的行为,施工单位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2.实际施工人如果受到施工单位的委托,使用项目部名义签订合同,而非合同当事人,那么法院通常不会将其追加为案件当事人。

3.如果实际施工人使用项目部公章进行民事行为,且施工单位未予制止,实际施工人的行为可视为具有代理权的表象,从而施工单位须对相关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合同义务的履行

1.在建筑工程买卖合同中,如果附有能证明施工代表人身份的建工合同,出卖方对于施工代表人的身份及权限已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承担清偿责任。

2.对于实际施工人而言,如果以项目部名义进行施工,且施工单位对此默许或知情,施工单位需要对实际施工人的行为承担责任,无论是在资金投入、施工组织还是公章账户的使用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7: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海运区段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责任承担方式
    1问题概述我国《海商法》第60条规定:承运人将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委托给实际承运人履行的,承运人仍然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对全部运输负责。对实际承运人承担的运输,承运人应当对实际承运人的行为或者实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或者受委托范围内的行为负责。虽有前款规定,在海上运输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所包括的特定的部分运输由承运人以外的指定的实际承运人履行的,合同可以同时约定,货物在指定的实际承运人掌管期间发生的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第63条规定: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都负有赔偿责任的,应当在此项责任范围内负连带责任。第104条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并对全程运输负责。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可以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另以合同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是,此项合同不得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所承担的责任。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我国航
    2023-04-24
    374人看过
  • 实际经营人是否需对债务承担责任
    该责任将主要由公司这一法律实体来担负,而法人在实施自身行为的过程中则严格遵守有限责任制度。具体来讲,即以法人拥有的一切财产为上限进行债务清算,若其资产无法维系债务,便需进入破产程序加以解决。前提是,若发现公司的实际运营者有抽逃资金的不当行为,那么便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向其追讨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024-07-22
    94人看过
  • 实际控制人和法人由什么承担公司的责任
    一、实际控制人和法人由什么承担公司的责任实际控制人承担公司的责任。实际控制人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公司发起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
    2024-02-08
    429人看过
  • 如果承包商对实际施工方的工人受伤负责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人受伤时有发生。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以下三类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对于工伤职工,实际施工方,如承包方,应按照《若干法律问题解释》的规定进行赔偿,劳动者在劳动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在建筑工程中,工人受雇于合同工头,而合同工头实际上是工人的雇主。工人受伤时,可要求合同工长赔偿相应损失。2。如果工人受伤,在现实生活中,他们可以向施工方所属的公司或非法分包的承包商索赔,如果实际施工方想承揽工程,往往会选择一家施工公司作为附属公司,这样便于承揽这个项目。因此,当工人受伤时,如果施工方不愿意或不能承担赔偿责任,工人或其家属可以向工头所属的建筑公司或非法分包的承包商要求赔偿。因为上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劳动者在就业活动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发包人和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合同或者分包业务的发包人没有相应的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发包
    2023-05-07
    258人看过
  • 实际施工人借用企业的资质发生事故,出借人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实际施工人借用企业的资质发生事故出借人应承担法律责任吗网友提问:我们是一家建筑施工企业,去年6月,一家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我们企业名义对外签订了一份建筑施工合同,去年10月份,该工地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造成两人受伤,请问我们企业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律师解答: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施工合同的实体权利、义务均应当由实际施工人来承担,所以安全事故、质量缺陷责任等也应当由实际施工人来承担。根据我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你们单位与实际施工人依法应对
    2024-04-12
    426人看过
  • 法律规定:实际控制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实际控制人是否符合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法人人格否认的责任主体限定为公司股东,由于否定法人人格制度的适用原本就是在穷尽其他手段之后,对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不得已选项”,本身就应当慎重适用,故此,不宜对适用的责任主体随意做扩大解释。另一种观点认为,实践中存在大量的实际控制人滥用权利的现象,具体表现为实际控制人通过间接持股的方式、通过协议安排的方式、通过持有投票权的方式甚至通过亲属关系对公司实施过度支配与控制,进而完成各种利益输送损害债权人利益,故此,应当将实际控制人纳入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范围,对其滥用权利导致公司无法偿付债权人债权的,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实际控制人和最终控制人的区别是什么实际控制人和最终控制人可能并非同一人,实际控制人可能是受命于最终实际控制人的。实际控制人可以是大股东,但也可以是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
    2023-07-10
    447人看过
  • 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的是法人还是实际控股人
    若出现突发情况,不论是否身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实际操控者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其中,实际操作者所承受的负担则相对更加沉重。实际上,实际操控者并非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运营管理,而是凭借股权投资、合约签署以及其他各种安排,从而得以实际控制公司的运作。换言之,实际操控者便是那些能够真正掌控上市公司发展走向的自然人、法人机构及其他组织,因此在面对问题时,他们所应承担的责任自然也更为重大。《民法典》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2024-05-15
    462人看过
  • 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规定是什么?
    一、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规定是什么?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规定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二、哪些人可以成为实际控制人?(一)投资者为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三、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2023-02-06
    89人看过
  • "实际执行施工任务的人员特点"
    实际施工人是:1、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违法的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的承包人、转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施工人;2、建设工程经数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应当是最终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力进行工程施工的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人合伙、包工头等民事主体。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实际施工人的范围如何确定《建工司法解释》中的实际施工人是指转包、违法分包以及借用资质的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建设工程经数次转包或分包的,实际施工人应当是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力进行工程施工的企业或个人。对于不属于前述范围的当事人依据《建工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以发包人为
    2023-07-04
    424人看过
  • 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应对无单放货承担连带责任
    〖提要〗在无单放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如无单放货的事实成立,承运人即应依照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约定向托运人或提单持有人承担违约责任。实际承运人未收回自己所签发的提单(海洋提单)而无单放货的,委托其实际运输货物的承运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依据《海商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实际承运人适用该法对承运人责任的规定,托运人或提单持有人亦可以请求其承担凭提单交付货物的法定责任。此时,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对托运人或提单持有人承担连带责任。〖案情〗原告:**江苏连云港公司被告:**环球国际货运公司上海分公司被告:**达飞轮船有限公司(CMACGMS.A.)被告:**集团公司(BRILLIANTLOGISTICSGROUPINC.)2000年2月28日,原告**江苏连云港公司与**国际化工采购有限公司(INTERNATIONALCHEMICALPURCHASING,INC.以下简称“国际化工”)签订价格条
    2023-06-12
    166人看过
  • 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时,实际施工单位应如何承担责任
    法律咨询:实际施工方如何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承担责任?实际建造人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在施工过程中骗取了公司的信任,并在合同中签订了建筑施工协议。开发商是没钱的业主。如果实际施工方不上交工程信息,开发商将受到处罚,如果将公司告上法庭,公司该怎么办?公司签订的施工协议是否有效?律师回答说:开发商告公司什么?最好当面谈谈。以后签订的施工协议无效有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第三十一条受监理的建设工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监造建设单位委托资质。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签订书面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项目监理人认为工程建设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改正。项目监理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
    2023-05-07
    117人看过
  • 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的责任如何划分
    订约承运人不自行运输。他可以进行一些运输,或者将他所携带的所有货物委托他人运输。有时,即使他自己进行运输,也是由一艘租船进行的,即承运人(合同承运人)由谁与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以交付货物这一现象在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中都存在。特别是现在,为了降低单船成本,增加进度密度,确保经济效益,各船公司纷纷结成联盟,实施舵箱一体化联合运营。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不是航运公司。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货主的利益,有必要明确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之间的责任关系以及他们对货主承担责任的方式。合同承运人应对整个运输过程负责中国海商法第60条规则1:如果承运人将货物运输或部分运输委托给实际承运人,根据本章规定,承运人仍应对所有运输负责。对于由执业承运人承担的运输,承运人应当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执业承运人或其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或委托范围内的行为负责,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人,
    2023-05-07
    447人看过
  • 公司出问题实际控制人和法人谁承担责任
    公司如果出事,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都要负上法律责任的。法人责任与外部个人责任的关系1、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对其职务行为是否承担个人责任,以其在履行职务时有无过失为依据。只有有过失的,个人才可能承担责任。2、违约责任只能由法人承担,而不由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承担。无论是劳动合同还是集体合同总是以法人的名义签订的,只能由法人来承担义务以及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3、法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个人才承担外部责任。依我国劳动法规定,只有对劳动者造成严重的人身侵害,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才直接承担个人责任。一、实际控制人和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1、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单独或者联
    2023-03-29
    393人看过
  • 居间人承担施工安全责任吗
    一、居间人承担施工安全责任吗1、居间合同会不会承担事故责任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居间人隐瞒了合同的重要事实造成损失的,居间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其他的事故责任居间人不予承担,事故责任由责任人承担。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居间合同漏洞及欺诈的防范1、对居间合同中提供的任务来源要作认真、科学的考察。居间合同欺诈行为中提供的任务经常都是虚假的,只要委托人能够进行认真、科学的考察一般是能够识破其骗局的。现实生活中上当受骗的受欺诈人都是相信居间人一面之词,没有自己进行认真
    2023-03-21
    15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实际施工人未支付工资发包人承不承担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4-09-01
      发包人无须承担责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也就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实际施工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发包人将一个工程交给承包人承包建设,实际施工人提出的超出的部分、承包人,因为发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没有合同,不能向发包人要,“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就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二是发包人向实际施工人支付的数额不超过发包人欠承包人工程款数额、实际施工人。他们之间的关系一般情
    • 法定代表人实际承担的破产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1
      破产清算优先受偿,根据以下法律来规定受偿。,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下列条件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一)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
    • 发包人是否应在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6
      发包人应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赋予了民工们“越位”向发包人索要工资的“权利,其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其中的“实际施工人”,即指在建设工程中实实
    • 对单位的实际控制人承担什么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7
      如果与公司没有联系,或者法代没有参与,一般对公司处罚金,判直接责任人刑法。
    • 承揽合同未约定, 实际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受伤, 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19
      没有具体的合同,估计您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