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9:53:53 356 人看过

(1)适格的当事人。

行政赔偿诉讼的原告必须是认为其合法权益遭受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并造成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原告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行政赔偿作为原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请求行政赔偿。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必须是违法行使职权行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正当的起诉理由。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理由必须是认为其合法权益遭受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使职权的不法侵害,并造成实际损失。只要原告认为是其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即可起诉,至于该行为是否真的造成原告损害,由人民法院最终确定。

(3)有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原告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有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即原告对被告请求进行赔偿的权利主张,以及对人民法院审判的要求。原告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必须是针对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内及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案件。

(4)法定起诉期限内起诉。

原告认为其合法权益遭受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并造成实际损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01: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2023赔偿案件是行政处罚案件吗
    赔偿案件是行政处罚案件吗是的。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因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人身权、财产权受到损害的,有权依照国家赔偿法请求赔偿。此外,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2023-04-22
    131人看过
  • 行政赔偿调解书样式(一审行政赔偿案件用)
    ××××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调解书(××××)×行初字第××号原告(写明起诉人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告(写明被诉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所在地址)。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案由:。(简要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的事实)。经本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写明协议的内容)。(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2023-06-06
    378人看过
  • 商标评审案件是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不属于。相关法律知识:《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023-06-01
    219人看过
  • 对行政不作为行政案件审理程序是什么
    一、对行政不作为行政案件审理程序是什么?(一)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通知与告知相关人员。审判长宣布开庭以及相关事项,告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二)法庭调查开庭阶段的事项进行完毕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始法庭调查。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2、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陈述。3、讯问、发问被告人、被害人。4、出示、核实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只有经过当庭查证核实才能成为定案的根据。5、调取新证据。6、合议庭调查核实证据。(三)法庭辩论(四)被告人最后陈述(五)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六)宣判。分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形式。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宣布判决结果,并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二、行政不作为的定义就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
    2023-06-02
    229人看过
  • 法院再审行政案件中怎么管理行政案件
    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方式为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情形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首先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一、什么是抗诉?抗诉是指地方各级检察院对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依照法律程序要求人民法院改判或重新审理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在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均有抗诉程序。民事抗诉: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监督的方式主要是检察院对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认为确有错误的,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即通过抗诉行使检察监督权。刑事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
    2023-06-22
    479人看过
  • 行政损害赔偿是否是行政案件
    行政损害赔偿是行政案件,行政赔偿的诉讼性质属于行政诉讼的性质。行政赔偿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拆迁企业国家赔偿证明的概要首先,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了解国家赔偿的基本程序。企业法人应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
    2023-06-26
    225人看过
  • 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政赔偿案件需要交纳受理费的,行政赔偿案件按每件50元交纳。在审判监督程序中属于行政赔偿案件的,原则是不缴纳受理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下列案件不支付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驳回诉讼或者上诉;(3)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反对管辖决定的上诉案件;(4)行政赔偿案件。第九条依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不缴纳案件受理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当事人有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申请人民法院再审,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再审的;(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在第一审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再审的。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缴纳:(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缴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
    2023-05-31
    464人看过
  • 民事案件执行程序的国家赔偿条件是什么
    民事执行案件国家赔偿的条件,程序是什么?一、民事执行引发国家赔偿的必备要件民事执行引发国家赔偿是指人民法院及其执行人员在民事执行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引发的国家赔偿。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的要件、程序或方法。违法执行引发国家赔偿是一种特殊侵权损害赔偿,因为违法执行的侵权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及其执行人员,特殊的侵权主体与执行过程中有违法行使执行权的行为、存在损害事实、违法执行与损害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及符合法定赔偿范围一起,构成国家承担违法执行赔偿责任的必备要件。二、民事违法执行的确认程序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民事违法执行由执行监督程序或审判监督程序确认。(一)通过执行监督程序,依法撤销违法的执行裁定、决定的,属于依法确认执行监督主要是通过当事人提出异议和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来实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
    2023-05-02
    285人看过
  • 民事执行案件国家赔偿的条件,程序是什么?
    一、民事执行引发国家赔偿的必备要件民事执行引发国家赔偿是指人民法院及其执行人员在民事执行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引发的国家赔偿。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的要件、程序或方法。违法执行引发国家赔偿是一种特殊侵权损害赔偿,因为违法执行的侵权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及其执行人员,特殊的侵权主体与执行过程中有违法行使执行权的行为、存在损害事实、违法执行与损害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及符合法定赔偿范围一起,构成国家承担违法执行赔偿责任的必备要件。二、民事违法执行的确认程序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民事违法执行由执行监督程序或审判监督程序确认。(一)通过执行监督程序,依法撤销违法的执行裁定、决定的,属于依法确认执行监督主要是通过当事人提出异议和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来实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
    2023-06-03
    99人看过
  •  行政案件赔偿流程
    刑事赔偿是指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若侵犯当事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导致损害的情况。申请人应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应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并在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若侵犯当事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导致损害的情况。刑事案件申请赔偿的步骤如下:第一步,确定赔偿义务机关,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第二步,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赔偿申请后,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审查内容包括:申请人是否要求;请求赔偿的事实和理由是否真实、充分;提交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否准确;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第三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审查内容根据《国家
    2023-11-19
    136人看过
  • 行政案件受理的含义是什么
    一、行政案件受理的概念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职权行为。行政诉讼程序的引发,虽然必须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为前提,但仅有起诉没有人民法院的立案受理,行政诉讼程序仍然无从开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与人民法院的受理的结合,才构成行政诉讼程序的开始。无论是对行使诉权寻求司法保护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言,还是对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来说,受理这一诉讼行为的意义都十分重要。二、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情形(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
    2023-06-19
    390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案件?什么是行政案件证据规则?
    行政案件具有行政争议(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国家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而产生的争议)的全部属性。与行政争议相比,只是增加了一项程序,即由国家审判机关立案的程序。其具体表现为:当事人与国家行政机关产生行政争议,向国家审判机关提出起诉,请示解决该项争议,经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审查,认为符合受案条件者,决定立案处理。故此,原行政争议转化为行政案件。行政案件可否构成,是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基础问题,是行政诉讼程序的起端,它决定着行政管理相对人能否享有诉权,国家审判机关是否取得对某一特定案件的审判权。因此,正确认识行政案件的属性,从而判定某一特定行政争议能否立案处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2023-06-03
    203人看过
  • 行政案件是一审终审吗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两审终审制并不排除对某些行政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因此,行政案件不一定是一审终审。关于行政案件如何作出判决行政诉讼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所谓两审终审制是指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才能终结的审判制度。一个行政案件,经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后,如果当事人提起上诉,该行政案件还要由上一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一次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才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
    2023-04-27
    160人看过
  • 中山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及行政赔偿案件处理办法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现将《中山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及行政赔偿案件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二○○一年十二月十日第一条为规范市政府复议案件及行政赔偿案件的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本办法所称的行政复议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由市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本办法所称的行政赔偿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由市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案件。第三条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由市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办理。市政府法制部门具体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和审查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赔偿条件;(二)办理因不服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赔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以及市政府委托办理的其他行
    2023-06-07
    141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审理行政赔偿案件的法律条文有啥内容?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6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第四条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违反行政职责的行为。 第二条赔偿请求人对行政机关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又决定不予赔偿,或者对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赔偿请求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了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第(三)、(四)
    • 什么是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程序是怎样的,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是怎样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行政赔偿程序: (一)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 (二)审查; 1、赔偿申请是否属于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赔偿范围。 2、有无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关于不予赔偿的规定情形。 3、请求人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4、是否应由本机关予以赔偿。 5、赔偿请求是否已过时效。
    • 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行政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4-13
      (一)行政主体所谓行政主体是指执行行政职务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其中“行政机关”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如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与地方行政机关(如地方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工作人员”则既包括行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也包括受上述机关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二)职务违法职务违法行为是指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它是行政赔偿责任中最根本的构成要件。(三)损害后果确立行政赔偿责任的目的在于对受害人受到的损害进行赔偿。因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什么审理依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
    • 行政赔偿案件审限多长呀?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违反行政职责的行为。 第二条赔偿请求人对行政机关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又决定不予赔偿,或者对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赔偿请求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了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三)、(四)、(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