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出具问题,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26 11:20:19 349 人看过

本文讲述的是用人单位未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行为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还将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如果此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用人单位还将承担赔偿责任。更为严重的是,如果此行为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也将承担赔偿责任。

拒绝出具离职证明对职工的影响有哪些?

离职证明是公司对职工进行劳动保障的体现,也是职工权益的重要保障。如果公司拒绝出具离职证明,会给职工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和影响。

首先,拒绝出具离职证明可能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保和公积金等福利待遇,进而影响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出具相应的社保和公积金缴纳证明。如果公司拒绝出具离职证明,职工可能会无法享受应有的社保和公积金待遇,给其经济上带来一定的损失。

其次,拒绝出具离职证明可能会影响职工的就业。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会要求出具离职证明,作为招聘的一个重要参考。如果公司拒绝出具离职证明,可能会让其他用人单位误解其职工的状况,从而影响其招聘结果。此外,拒绝出具离职证明还可能导致职工在求职过程中遭受到不公平对待,损害其合法权益。

因此,公司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职工出具离职证明,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如果公司拒绝出具离职证明,可能会面临法律诉讼和处罚。

总之,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出具离职证明,可能会给职工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和影响。因此,用人单位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职工出具离职证明,以保障其合法权益,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和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职证明相关文章
  • 出国单位在职证明有担保责任吗
    担保责任因为是一种保证人处于绝对劣势的单务责任,因此是需要保证人对保证责任的绝对认同的。即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生效,需要保证人明示愿意遵守该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主要是在债务合同中附加的。此处只是出具一份证明文件,不涉及担保责任。一、担保责任免除的情形有哪些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保证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且新贷与旧贷又非系同一保证人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如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4、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5、一般保证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
    2023-03-23
    447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为职工虚开收入证明应承担责任
    张某于2007年到临沂某公司工作。2008年1月,双方签订了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2010年12月,张某买房子办理住房贷款,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收入证明。本来月工资收入为1200元的张某,为了能多贷些款,在要求公司开收入证明时,找到公司总经理,请求公司为其出具1600元的工资收入证明。善解人意的公司领导答应了张某的要求,为其出具了月收入1600元的证明。2011年5月,张某与公司客户发生争吵,给公司造成了很大影响。迫于客户的压力,公司决定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生气的张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公司按月工资1600元支付2011年1至5月的工资差额。仲裁委经审理认为,收入证明是对劳动者在职期间正常收入标准的确认。根据《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该公司为张某开的收入证明上加盖公司公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该证明本身并不能
    2023-04-25
    336人看过
  • 社保自愿放弃问题应由单位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如果是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的,需要缴交社保费用的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因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交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不能通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进行免除,即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会保险是无效的。社会保险是国家给予公民的一项福利制度。劳动者可否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对用人单位而言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是无法规避的。所以只要你与正规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单位就必须为你缴纳社保,当然伴随着你也要根据规定缴纳社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
    2023-06-30
    350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要承担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应该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中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的证明书。《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通常称为离职证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为了避免用工风险,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这样,劳动者才能获得和新单位签约的机会。因此,劳动者在离开原单位时,应当要求单位出具符合法律规定的离职证明,而用人单位有为依法离职的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法定理由或者约定理由,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索赔。索赔的途径
    2023-04-22
    182人看过
  • 工伤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工伤职工因工负伤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如果申请工伤认定,主张工伤待遇,那么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需要承担以下责任:(一)用人单位如果未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那么,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至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逾期申请工伤认定之日时,已经发生的所有工伤待遇,比如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均由该用人单位自行负担,工伤保险基金不在予以核报;(二)如果用人单位未给职工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那么,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受伤职工依法应享有的所有工伤赔偿项目,应由该用人单位全额承担;3、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仍应自行承担的相关项目,比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应领取的伤残津贴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即便缴纳了社保,用人单位也是这些费用的承担主体。一、公司交社保和个人交社保的区别根据《社会保险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个人交
    2023-04-06
    326人看过
  • 该如何解决单位迟迟不出具离职证明的问题?
    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为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得,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要求其出具证明。离职员工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写并且签发离职证明。人力资源部出具的辞职证明仅可以证明入职日期、职位以及离职原因。一般被辞退的员工要填写并出具辞退证明,而不填写离职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离职证明注不合格教师高院判单位重发【台北讯】男子刘文宏在基隆私立圣心高中任教,离职时拿到离职证明,发现遭注记「不合格教师」等文字,刘文宏愤而提告求偿。法院二审判决圣心高中应重发离职证明书,但不用赔钱。根据台湾高等法院公布的判决书指出,刘文宏自民国91年8月到95年7月间,担任圣心高中代理与实习教师,95年8月离职要到台北市松山高商任教,向圣心高中申请离职证明,离职证明
    2023-07-01
    227人看过
换一批
#常用证明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离职证明的作用是用人单位防止就业人员同时兼任两分以上工作,减少公司机密泄露的几率或其他特殊需要;新单位担心你和原单位还有未了结的涉及... 更多>

    #离职证明
    相关咨询
    • 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4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 1、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
    • 工程出现质量问题, 监理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2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或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 将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及设备按合格签字,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责任。
    • 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05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 1、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监理单位该承担哪些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13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 1、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监理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2
      1、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监理单位需要承担下列责任:与建设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被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2、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