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的危害性体现在那些地方?
医疗事故构成中的损害事实,首先是指侵害了受害人的生命权或者健康权,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就是生命的丧失或者人身健康的损害,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性障碍的损害事件,这是人身损害事实的第一个层次。
其次,是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受到损害之后所造成的财产利益损失,包括为治疗损害所支出的财产损失。
再次,是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所造成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精神痛苦这种无形损害。医疗事故造成患者及其近亲属精神创伤和精神痛苦,是医疗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后果之一,也是精神损害慰抚金赔偿的客观基础。
医疗纠纷危害有哪些
1、就患者而言,医疗纠纷往往需要牵扯很大的精力、财力;反复的回忆、复述不幸的事情也会给患者造成精神上的痛苦;此外,在情绪激动时采取的过激行为造成社会危害的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就医疗机构而言,部分医疗纠纷严重干扰正常的医疗秩序;加重医护人员的心理负担,降低他们的工作热情并伤害到执业自尊心及自信心;每年几百万的赔偿加重医院的经济负担,给医院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3、就社会而言,医疗纠纷的调查往往占用大量的社会资源,成本甚高;患者之间的信任程度不断降低,最终引发医患信任危机,不利于医学的发展及和谐医疗环境的构建,最终损害的还是全体公民的切身利益。
非法行医罪、医疗事故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都可能会涉及到拘役的刑罚。
医疗事故罪的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此罪名中,拘役是比较轻的刑罚,一般是犯罪情节轻微或者造成的后果相对较轻。笔者认为,这里还包括虽然构成医疗事故罪,但是过错或者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参与度较低的情况。
非法行医罪仅仅在第一档刑罚的情况下可能会被适用,也就是仅仅在“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使用。如果非法行医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或者造成了就诊人死亡的,就不存在适用拘役的情况了。“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是指: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医疗事故可能是因为行为人故意为之也可能真的是因为工作的失误,过失导致的事故的发生,医疗事故在刑法中还涉及到多项罪名,包括非法行医罪,该罪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时故意的,医疗事故罪,主观可能是过失的。
-
毒品在哪些方面表现出危害性?
245人看过
-
家暴的社会危害体现在哪些方面
272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的积极属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245人看过
-
非法行医的危害体现在什么方面
64人看过
-
医疗事故罪行为的危害性是什么
409人看过
-
高利贷危害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262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什么是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的立法体现在哪些方面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9我国刑法所称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此为医疗事故罪的通说概念。国外的刑事立法中,因为法律传统和对医疗伦理的看法各有差异,导致了各国在立法上对医疗事故持不同的评价态度。大陆法系国家多对医疗事故犯罪进行刑事立法,作为犯罪处理;而英美法系国家往往将其规定在侵权行为法中,寻求侵权行为法救济。 规定医疗事故罪的国家一般将其规定在过失致人死亡、
-
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过错鉴定之间存在的差异性体现在哪些方面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6医疗事故纠纷主要看诉讼思路,即弄清医疗事故鉴定同医疗过错鉴定之间的差异: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由此可见,医疗过错鉴定的目的,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中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项技术服务。这些技术包括:1、是否存在损害
-
网络金融犯罪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10金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金融犯罪案件总体数量下降,但绝对数量大,发案率较高。第二,犯罪总额很大。第三,不仅扰乱了金融秩序,而且往往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影响社会稳定。
-
医疗事故罪一般表现在哪些方面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23医疗事故罪的主要表现是: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患者死亡或严重损害患者健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一)擅自离职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患者实施必要的医疗救治的;(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四)严重违反检查和审查制度的;(五)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消毒剂和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