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工程建设分级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7:05:47 251 人看过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乌海市工程建设分级管理意见(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乌海市工程建设分级管理的意见(试行)

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严格履行建设工程法定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程建设分级管理意见。

一、工程建设的范围:包括从事各类房屋建设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的建筑活动。

二、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实行分级管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工程建设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并对分管范围的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分管范围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一)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范围:

全市行政管辖区域内工程项目投资总额(不分年度)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主体结构五层以上(不含五层)的民用建筑,高度30米以上(含30米)的构筑物,跨度在21米以上(含21米)的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

(二)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范围:

1、在本辖区内投资总额(不分年度)限额以下的主体机构层数、跨度和高度限制以下的建设项目。

2、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管理的其他建设项目。

(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区工业园区内新建项目设计图纸的审查,其它管理职能由各区负责。对跨度较大、结构较复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有难度的建设项目,可申请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三、全市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都要按规定履行工程报建手续,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审查登记。同时核准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属于招标工程,按照市区分级管理范围纳入工程建设程序管理。

四、全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进行审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进行审批。

五、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范围应该招标的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业(含内贸)、水利、交通、铁路、民航、信息产业等工程项目,全部进行招投标。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属市管工程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属于区管工程由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其它专业建设项目分别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全市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必须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六、凡应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对工程建设项目自行管理。

七、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履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市质监站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市管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区质监站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区管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并接受市质监站监督管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工程质量评优工作和自治区优质样板工程的上报工作,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区管工程质量评优的初审上报工作。

八、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履行安全监督手续。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管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区管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安全文明工地的评优工作,并对申报的安全文明工地进行监督管理,同时负责上报自治区级安全文明工地的评优工作。

九、工程建设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管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管理,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区管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管理,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凡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十、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附属设施和装修工程,必须进行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管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区管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凡未进行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的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十一、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实行月报制度。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月要按时统计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的办理情况,在次月5日前上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十二、建筑市场建设主体各方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及建筑市场行为规则,对所承建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接受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对于造成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重大事故或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执业资格和企业资质重新核定及行政降级或撤职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分级管理原则和范围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管理,不得越级越权管理。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19: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监理相关文章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重点建设项目财务总监派驻制度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为加强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控制建设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市政府决定,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财务总监派驻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行财务总监派驻制度的项目范围在下列重点项目实行财务总监派驻制度: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国债项目;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使用市政府统贷统还资金的项目;利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其它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项目。二、财务总监选调范围和条件监务总监的人选从市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或单位中初选,由市政府确定。财务总监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熟悉并能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律;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实履行职责;熟悉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项目建设、管理知识,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派驻财务总监实行回避原
    2023-04-22
    408人看过
  •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城镇总体规划审批程序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乌兰察布市城镇总体规划审批程序》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〇五年三月二十日乌兰察布市城镇总体规划审批程序为进一步规范乌兰察布市旗县所在地城镇总体规划(含旗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审批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程序。(一)前期工作。旗县政府在修编和调整总体规划前,应就原审批的总体规划执行情况、修编或调整的理由、范围书面报市规划局,由市规划局作出应予修编或调整的认定批复后,方可进行。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初步成果完成后,乌兰察布市规划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有关旗县政府应按照评审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二)申报工作。有关旗县政府应将修改后的城镇总体规划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送乌兰察布市政府。申报材料应当包括规划成果(含文本、附件、图纸)、专家评审意见
    2023-06-10
    426人看过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市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职能职责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为加快我市房屋拆迁改造步伐,理顺市、区房屋拆迁管理关系,推动拆迁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经市政府研究,对市、区房屋拆迁改造管理部门的职能职责予以明确。一、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职能职责(一)拟定全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二)制定全市规范的拆迁工作规程和运行程序;(三)负责市政工程、重点工程、公益工程项目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发放,发布拆迁公告;(四)负责组织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五)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房屋拆迁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六)对各区的房屋拆迁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并做好相关的咨询、解释和服务工作。二、区房屋拆迁协调办公室的职能职责(一)负责提出辖区内拆迁改造项目的年度计划及项目实施计划;(二)组织协调辖区内拆迁改造项目的地籍户籍调查、房屋评估、动迁等工作;(三)受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内拆迁项目拆迁许可证发放,发布拆迁公告;(四
    2023-04-22
    369人看过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乌海政办字[2008]8号发布日期:2008-2-3执行日期:2008-2-3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为支持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设立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000万元,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减排专项资金的主要用途?(一)重点用于全市重点减排工程的补助和奖励;?(二)支持国控、区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能力建设;?(三)补助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和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四)补助国控、区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费用;?(五)补助提高环境统计基础能力和信息传输能力项目;?(六)市财政局、环保局确定的与主要污染物减排有关的其他工作。?二、加强对减排专项资金的监管市发改委、环保局和财政局要加强减排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此项资金专款专用,落实到具体减排项目上。市财政
    2023-06-07
    113人看过
  •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旅游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单位:《晋城市关于旅游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意见》已经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近年来,我市旅游事业发展较快,特别是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经济强市、园林城市、一流文明城市和优秀旅游城市”的目标后,旅游事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势态。以王莽岭、青莲寺、皇城相府等为重点的旅游公路相继建成通车,带动了一大批旅游公路的建设。随着旅游公路里程的增加,旅游公路养护管理主体不明确、机制不健全、资金无保障的现象,已很不适应旅游事业发展的需要。为了巩固、发展和保护旅游公路建设成果,促进旅游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制定旅游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意见。一、基本情况2003年底,我市旅游公路已达39条(段)594公里。其中:重点旅游公路18条360公里;一般旅游公路21条(段)234公里。重点旅游公路中景区外公路330公里,景区内道路30公里。二、旅游公路
    2023-06-08
    180人看过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愉快的节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立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各区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主,检查的重点是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及设施、锅炉容器特种设备等。检查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方式,必须做到全面认真、不留死角。对于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该处罚、该停产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处罚和停产整改,要坚决有效地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二、加强对国庆节庆祝活动场所的安全措施及应急设施、设备的检查。活动组织单位及负责人要做到安全措施到位、责任明确,应急器材和设备设施安全、足量、可靠,各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大型会议和活动的安全方案审批审查备案制度。对于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到位或应急器材设施不可靠的,坚决不予举办较大型的会议和节庆活动。三
    2023-06-09
    466人看过
  •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正版软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正版软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6-03-21生效日期:2006-03-21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乌政发[2006]44号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为了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打击盗版软件、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全市正版软件使用管理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制定印发《乌兰察布市正版软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请各旗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乌兰察布市正版软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在乌兰察布市行政区域内打击盗版软件、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全市正版软件使用管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国务院《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函(2004)4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
    2023-06-08
    74人看过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贯彻〈内蒙古自治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有关部门:《乌海市贯彻〈内蒙古自治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2006年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乌海市贯彻《内蒙古自治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抵预安全生产风险,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保证煤矿事故抢险救灾及善后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市地方煤矿生产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一、存储标准依照《办法》规定,井工开采的煤矿:低瓦斯矿井年核定生产能力为30万吨及以下的存储300万元,30万吨—120万吨的存储400万元,120万吨以上的存储500万元;高瓦斯矿井(包括按高瓦斯管理的矿井)年核定生产能力为30万吨及以
    2023-06-09
    375人看过
  •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市住宅发展局关于加强本市住宅配套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推进本市的住宅建设,确保新建居住区配套“新帐”不欠,维护市民入住新居的基本利益,现对加强本市住宅配套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强化居住区建设的规划管理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抓紧编制本辖区的居住区规划,并严格按规划的要求,对居住区(包括郊县建制镇范围内的居住区)的选址进行审查,保证新建居住区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建项目的配套条件。各区、县规划管理部门要会同住宅建设管理部门就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公建和市政、公用配套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坚决制止违反规划进行新建住宅的开发建设。二、建立住宅项目配套建设条件的审核制度凡承担新建住宅(含商住楼、内外销商品住宅等)开发项目的住宅建设单位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项目选址前,应按项目管理的权限到市或区(县)住宅建设管理部门领取《住宅项目配套建设条件审核申请表》,填写后,送市、区(县)住宅建设管理部门审核,由市或区(县)住宅建设管理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经签署
    2023-06-10
    101人看过
  •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基本建设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总公司):《北海市基本建设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实施。二00一年十一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我市基本建设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规范和完善前期工作管理,确保基本建设项目的有效实施,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查(批)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制订北海市基本建设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第二条前期工作是指从建设项目的酝酿提出到列入年度计划开工建设以前进行的一系列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开工报告四个阶段的材料的编制、评估和审查,以及各阶段材料的上报和审批等。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北海市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第二章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内容与管理程序第四条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是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一
    2023-04-22
    273人看过
  •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处置停缓建工程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海口市处置停缓建工程补偿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海口市处置停缓建工程补偿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快处置停缓建工程,推进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改善投资环境,根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处置海南经济特区停缓建工程的决定》、《海南省加快处置停缓建工程实施办法》,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经批准建设,但不符合现行城市规划的停缓建工程,在被拆除或市人民政府直接收购用作其它用途时,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补偿。第三条补偿标准可以由停缓建工程主管部门与产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停缓建工程主管部门依法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停缓建工程现状评估后,以评估价格予以补偿。第四条按照现行城市规划安排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地的停缓建工程,按本办法的规定予以补偿后进行拆除。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安排改用
    2023-04-22
    460人看过
  •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安全事故指标考核界定办法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乌鲁木齐市安全事故指标考核界定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五年九月七日乌鲁木齐市安全事故指标考核界定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明确界定区(县)、部门在安全事故指标控制方面的行政责任,根据《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数据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消防局提供的统计数据为准。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其事故指标原则上计入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军队、武警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除外。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其事故指标计入相应交警大队的对口区人民政府。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火灾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除外),其事故指标原则上计入事故发生地
    2023-06-09
    291人看过
  •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市政工程建设监督的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精神,建立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市市政工程建设活动,提高国有资金投资效益,降低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在市政工程建设中出现腐败现象,市政府决定成立海口市市政工程建设监督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对所有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为有效开展监督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机构的组成与职能(一)组成:监督领导成员单位由市纪委、监察局、分管城建秘书长、计划局、财政局、审计局、城建局组成,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任组长,市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由监察局一名副局长担任。(二)职能:监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是:审核、监督、协调、研究政策、综合情况等。审核,即对市政建设工程项目从计划立项开始至竣工验收,监督领导小组必须对该工程
    2023-04-22
    445人看过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意见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九月十七日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意见(省建设厅、省财政厅2004年9月)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维护广大职工切身利益,提高职工住房保障能力,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行为,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对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单位为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主要内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对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改善职工居住条件,促进职工住房消费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
    2023-06-10
    332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监理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种专业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委托合同的规定,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工程监理单位需要具备相... 更多>

    #工程监理
    相关咨询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第3条什么内容么内容?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05
      管理部门市人力资源XX)是本市居民医保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居民医保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各区、县人力资源XX)负责本辖区内居民医保的管理工作。市财政、民政、、卫生、公安等部门及市红十字会、XX等社会团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居民医保的管理工作。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和区、县事务中心(以下统称“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居民医保的登记、审核、征缴、结算等经办业务。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具体实施居民医保监
    • 乌海市行政划拨土地征收赔偿管理办法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7
      无偿划拨的,不予赔偿。是指原土地使用权人获到划拨土地时,已经支付征地成本的,应当参照被要回地块所在地当前征用土地的成本予以赔偿原土地使用权人获到划拨土地时,无支付征地成本的,则不予赔偿。对《关于对要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赔偿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函芜湖市国土资源局:你局《关于对要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赔偿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函(芜国土[2004]228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关于2022乌海有多少人四级工伤?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22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
    • 建设乌海牧草地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01
      1、牧草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
    • 乌海公司被政府强拆怎么办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08
      你公司土地是出让还是划拨,要以是否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为准。如果原就业局卖给你公司的土地没有办理出让手续,则你们之间的转让协议是否有效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在协议有效的情况下,政府应按市场价给你公司补偿安置;如果协议无效的情况下,则你公司取得的少于按市场价补偿的部分可以要求原就业局赔偿。但不管怎么样,政府要强拆的话都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否则即为违法强拆。我们现正办理乌海有关土地案件,可电话具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