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解约双方有什么损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8 19:20:36 358 人看过

卖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买方可以主张违约金和房屋增值部分的损失。

1、房屋增值部分的损失。

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可要求损失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房屋差价损失属于损害赔偿的范围,买方以同样的价格不可能再买到同样户型的房屋,丧失了购买房屋的机会,因此可要求对方赔偿。

对于房屋差价损失的确定,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相同区域内房屋)的市场成交价与买卖合同成交价的差额予以确定,也可通过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或向专业机构进行询价予以确定。

对于认定差价损失的时间点,则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2、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对违约金作出约定,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可以提出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在这需要强调的是,违约金要与实际损失相当,约定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实际损失时,买方可以要求增加违约金,但如果违约金高于事实损失的,卖方会要求法院降低。

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合同签订过程中需要注意内容条款、格式,标的是否准确具体,开发商资质审查等方面,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

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合同主体名称和签订人名字首尾须保持一致。出卖方应该注意买受方合同尾部的单位名称须与合同首部的单位名称一致、所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书写的单位名称一致,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名字是否与真实名字一致,不能有错字、别字、漏字或简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7: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文章
  • 商品房买卖合同期待利益损失的计算
    如何计算期待利益损失,也是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交易日趋活跃,商品房成交量和成交价节节攀升。尤其是在2008年至2013年期间,房价在短时间内成倍增涨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房屋增值空间巨大,少数房屋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基于利益最大化考虑,恶意违约,然后再以更高的价格与他人成交或据为己有。这种行为必然会给诚信守约方造成严重损失,如果法律不对守约方予以充分保护,则可能导致人们误认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成本低廉而盲目追求利益至上,对社会产生不安定因素。由于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得较为原则,因此司法实践中做法不一。对期待利益的计算标准主要存在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按照守约方享有合同解除权并同时提出解除合同时的房屋市场价值与购买成本之间的差额损失来计算;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按照资金占用损失计算,即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来计算守约方的损失。笔者更赞同第一种观点,
    2023-06-13
    150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预售合同有什么区别?
    1、标的物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标的物为还在建设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预见性。商品房买卖合同: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标的物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2、条件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和形式合法。在这些有效条件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和内容合法并没有特殊之处,可以按照民法典的一般原理加以认定。但在主体合格和形式合法两个要件上,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其特殊性。商品房交付使用合同需明确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与程序。通常由出卖人于合同约定日期前通知买受人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接受交付,买受人则于交付使用通知送达后按约定或通知指定的日期接受交付。合同应对商品房应当具备的使用交付条件约定,主要为商品房应具备必要的验收文件,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综合验收登记备案表等。买受人依照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
    2023-03-11
    316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解约条款吗?
    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约定解约条款。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电子合同怎么解除电子合同的解除方法: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一、电子合同认定效力需注意:1、双方当事人均予认可的电子证据,其打印件应当作为证据认定;2、对有争议的电子证据,应先核对其电子签名,如相符,应认定系拥有该电子签名的人所收发;3、如当事人只提交打印稿,而原件已从电脑中永久删除的,除对方认可,否则该打印稿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因为无法判断是否就是原件。二、电子合同的生效需具备的法定条件如下:1、订约主体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于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效力,有人从保护无过错方当事人利益的角度考
    2023-03-23
    413人看过
  • 房屋买卖双方起诉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有期限吗
    一、房屋买卖双方起诉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有期限吗房屋买卖双方起诉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诉讼时效有期限规定,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不超过3年。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二手房买卖存在哪些风险在市场运作的实践中,二手房买卖存在着很多风险,概况地来讲,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风险:1、主体资格审查风险所谓主体资格审查风险,是指审查二手房买卖中卖主即售房人的真实身份以及其资格时所带来的风险。通常在房屋买卖中,买卖双方都是凭中介介绍,而很少对交易双方主体资格进行审查,隐藏着极大的风险。根据《民法典》第51条的相关规定无
    2023-05-22
    390人看过
  •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损失太高怎么支付违约金?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损失太高违约金需要结合损失的实际数额才能确定,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一、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1、卖方擅自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擅自抵押)2、一房两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2)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4、房屋存在
    2023-03-25
    209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双方退房情形分析
    (一)如果卖方已经违约但又拒绝退房的,购房者可以先与开发商沟通协商。在目前房价上扬的情况下,如果退房仅是退还原先的购房款,反而往往会使购房者遭受损失。因此,从经济收益的角度来说,退房可能不是很明智的选择。购房者可以通过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开发商通过其他方式,比如支付违约金等方式,弥补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二)如果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主张卖方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同时支付自身因退房受到的损失如误工费、车费等。上文就购房者在哪些条件下可以退房以及卖方违约拒绝退房怎么办进行了具体的介绍。在房屋买卖纠纷中,购房者往往是处于弱势的一方,一旦开发商出现了违规情形,购房者能做出的选择并不多,而要求退房也只能算是最后的手段了,但是法律对于退房有着明确的规定,若购房者想退房,还得看看自身的情况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购房者在哪些条件下可以退房?购房者在哪些条件下可以退房呢?
    2023-06-13
    176人看过
  • 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签字有效吗
    房屋买卖没有房主签字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果房屋所有人委托签字人代签房屋买卖合同,则该合同有效,如果无授权委托,代签行为人代签一般情况下该合同无效,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一、代签的购房合同有效还是无效呢代签购房合同是否有效视情况而定: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3、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经过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二、中介可以代签买房订金合同吗中介是否可以代签买房的定金合同,需要根据当事人给中介的代理权限来定。如果当事人全权委托或者明确将签字权
    2023-03-24
    149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需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的话,那么违约方就需要向另一方约定人赔偿相应的违约金。同时在支付完违约金之后,依然需要继续履行相关合同义务。《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民法典》第585条确定了违约金调整的基本
    2023-03-04
    97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风险提示
    1:商品房买卖属于不动产买卖,因其涉及金额较大,对于买方来讲,风险较大,因此,对于房地产开发商的选择尤为重要。资质等级高,信誉良好,资金实力雄厚的房地产开发商诚实守信度一般来讲不庸置疑,并且其售后服务、严格执行合同方面都比较良好。现实情况是,在有些情况下,因预购房屋所处的位置、小区的规划、楼盘设计较好等方面原因,买房者急于买房而导致开发商的房子供不应求,很容易忽视开发商的资质审查,这对于买房者存在着极大的风险。因此,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该种情况下,一定要看看开发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了解一下开发商近几年的开发项目,另外,使用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的合同文本等,以最大限度降低风险。2:房地产开发商销售房产,必须符合一定的要件: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四证缺一不可,否则不具备销售能力,所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因此,对该四证的检验应是在签订商品房买实合同前中不可缺
    2023-06-09
    115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贷款吗,商品房买卖贷款的方式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贷款吗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可以贷款的,而且现在商品房的买卖主流付款方式就是通过贷款买房。二、商品房买卖贷款的方式有哪些?1、商业贷款商业房贷是指在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时,您可以您所购住房抵押,或以您自己或者第三人所有的其他财产作为抵押物(质物),或者由第三人为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2、公积金贷款居民购房除了动用历年的积蓄,购房资金不足部分一般都首先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不足部分则再申请由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解决,目前运用此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相结合的“组合贷款”已是购房最普遍的贷款方式。因为它比较符合现实又较为合理,毕竟每户家庭可以计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额度不会很多,若全部向银行贷款又会在利息上负担太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属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具有一定的政策补贴性质,只要个人所在单位建立过住房公积金且按期缴交了公积金的均有权申
    2023-03-24
    291人看过
  •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损失计算是什么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损失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数额比例进行计算,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计算,违约金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一、二手房违约金买方的比例是多少二手房违约金比例是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以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房屋买卖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二、双方没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怎么确定违约金?如果双方没有违约金约定,一般不能主张违约金;存在损失的,可以主张赔偿损失,照实赔偿。在既有损失,又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除赔偿实际损失外,违约方还应承担违约金责任,该违约金应以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为限。即实际损失再加损失的30%,为总的赔偿额。在没有实际损失,只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又分两种情况:(一)预期利益可以计算的情况下一般按预期利益的130
    2023-04-11
    253人看过
  • 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条件及含义”理解
    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条件及含义理解《安徽律师》2007年第1期登载的《从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看商品房交付的条件》一文中,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第一项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应依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而不是依《建筑工程验收备案表》为依据。对此观点笔者不敢苟同。该文作者导致形成这种观点,是因为其对一I《从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看商品房交付的条件》一文,本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条件及含义理解上偏差和片面,这样势必会误导读者。在本人参与代理的80位购房户诉安庆市虹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称安庆市房地产第一案),各购房户在2004-2005年间先后与安庆市虹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第八条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06年5月30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1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
    2023-06-10
    162人看过
  • 房屋买卖双方合同解约,还需要付中介费吗
    一、房屋买卖双方合同解约,还需要付中介费吗房屋买卖双方合同解约,还需要付中介费。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如果不是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中介费是不能退的。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中介合同,中介提供房源,促成双方交易的进行,买卖房屋过程中通过中介进行房屋买卖是需要给付一定比例的中介费用的。买房签了合同相当于买房合同成立,中介促成买房合同成立是需要付中介费的。二、买卖房屋中介费什么时候付买卖房屋中介费一般在中介过程完成后、签订购房合同时支付,如需网签,由于给付房屋尾款一般发生在过户当日,所以也可在过户后当日交付房款时一并交付中介费。《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三、找中介买房子中介费多少找中介买房子中介费一般是房屋成交价格的1%至2%,在中介过程完成后、签订购房合同时交付。如需网签,由于过户当日给房屋尾款,所以
    2023-04-30
    401人看过
  • 二手房卖方违约合同怎么赔偿损失
    一、二手房卖方违约合同怎么赔偿损失二手房卖方违约合同赔偿损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标的数额的20%进行赔偿,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二、二手房买卖中违约情形有哪些二手房买卖中常见的违约情形如下:1.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2.卖方拒绝交付房屋;3.买方延迟履行支付房款义务;4.卖方不履行协助过户义务。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三、二手房买卖违约起诉期是多久二手房买卖违约产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
    2023-06-05
    108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用于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通常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双方需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合同内容真... 更多>

    • 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违约金会有影响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4
      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只能选择适用。 1、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2、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风险提示:定金罚则适用的前提是根本违约,而不适用合同主要目的未受影响的一般违约情形,而我违约金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就违约金的本质上,属于损害赔偿之预定,主要功能在于填补守约方的损失,
    • 卖方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经济损失如何计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09
      如果是单方面解除合约,就是违约 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一般是房总价20%的违约金 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多种,未必都会发生“赔偿”。认为“解除必是一方违约,所以肯定要赔偿”的人,只能说明他眼界太窄、见识太短,脑子“一根筋”。 常见的合同解除而不会发生赔偿的情况有: 1、刚签完合同,买方提出要增加购房人名字,且获得卖方谅解与同意。此时,撤销原合同(等于合同解除),不会发生赔偿; 2、合同上文字写
    • 商品买卖合同解除后如何追回损失?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23
      《解释》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了开发商既构成根本违约,又构成欺诈的情况(其中属于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有3种),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了上述规定的几种情况时,购房者可以要回款项的最高额为已付购房款加上相当于已付购房款的惩罚性赔偿金再加上已付购房款的利息及造成的损失,即双倍的已付购房款、利息和损害赔偿金。
    •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损失的后面的损失由谁承担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3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该条款仅规定了利息损失,对其他损失未作规定。我们认为,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开发商承担返还已收受的购房款、利息外,还需承担包括房屋装修损失、房屋产权过户所发生的税费及房屋差价损失等。
    • 买卖合同双方约定解除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05
      一种是法定解除,一种为约定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而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为约定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