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于行政征收补偿程序有相关法律规定,而且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立法机关也通过不断立法对这些程序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但是,我们目前确实面对着这样的社会现实:在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农村、城市里失地、失房的农民和市民因生活保障问题无法解决而频频上访,暴力拆迁、强制拆迁现象屡屡出现,被拆迁人自焚现象也偶有发生,这些已经严重影响到和谐社会的建设。所以,我们有必要以域外征收程序的设置为参照,反思我国现阶段在行政征收补偿过程中从立法到实践存在的种种问题,并进一步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完善意见。
首先,对公共利益界定不清,公益审查程序不完善。
在社会经济和法律高度发达的西方社会,大多数征收中的争议为财产私有者挑战政府的征收行为以及补偿金的问题。在西方,大多数情况下土地是公民的私有财产,它同公民的生命、自由一样,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作为土地上的附着物——房屋自然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正如一句西方宪政寓言: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因此,公权力行为侵害私人财产权要受到严格的“公益”限制,关于“公共利益”的界定,西方国家有的采取列举式,如日本的《土地征用法》第3条将公共利益列举为51项条款,逐一加以规定;有的采取概括式,如法国和德国的《民法典》则对“公共利益”作了概括性规定。在中国现阶段,普通公民尚无法对政府的征用目的提出质疑,只能在合理补偿的数额问题方面提出自己的请求。征收以满足公共利益需要为前提。虽然对公共利益的含义作出明确界定尚存在困难,在任何情况下,绝不能将商业利益的需要等同于公共利益。在我国,由于立法上并未对公共利益的内涵作出明确界定,在实践中有被不断扩大的趋势。大量的商业用地也借机披上了公共利益的外衣。这显然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侵犯了被征收人的权益。而且有的地方脱离实际,大量征地,却“征而不用”,导致大量土地闲置、荒废,加剧了人地矛盾,立法的缺失是导致实践中矛盾层出的关键因素之一。
其次,征收补偿过程中强制性过浓。
我国采用土地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二元制结构,将土地资源放入市场任意买卖也是不现实的。但对比而言,我国的征收补偿程序始终以行政机关单方为主导,强制性过浓,显然缺乏正当性。这一政府主导型的征收补偿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在拟定征地方案之前缺乏告知程序。《土地管理法》仅仅规定在被征收的土地获得批准以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在拟定征收方案之前却没有告知程序,被征收人很难及时获知自己的土地或房屋被征收。
再次,救济程序缺乏。
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的救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依法进行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而言,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金额有异议,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其可以寻求的救济途径。因此,这无形之中剥夺了被征收人的救济权。
最后,缺乏有效的司法救济程序。
程序是法律的中心,法律程序的重要性并不亚于实体规则,程序正义是实现实体正义的前提和基础。正当的征收补偿程序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一方面,为被征收者合法权利的实现提供了程序保障。另一方面,使征收者严格按照既定的规则与程序行为,有效地限制了其权力,从而缓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强化了被征收者对征收行为的认同感,使征收行为具有合法性。但遗憾的是,实践中法院对土地征收诉讼迟疑不决,法律亦没有明确规定在征用土地问题上的诉讼范围,因此,司法救济的薄弱是当今在土地征收所面临的一大问题。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土地征收补偿的失序状态,更好地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仅靠行政命令显然是不够的。根据法治理念,公开的行政程序需要有效的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因此,除了应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与完善之外,对某些与国家法律严重不符,严重损害被征收人利益的法规和规则进行及时的清理和废止外,应当让司法程序及时介入这个社会矛盾空前集聚的领域。在行政与司法两个阶段充分发挥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以化解在实践中出现的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
我国行政征收补偿程序存在的问题
174人看过
-
我国行政征收补偿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153人看过
-
我国行政征收补偿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111人看过
-
我国的征地制度存在哪些问题
488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存在的问题
418人看过
-
我国行政复议程序存在的问题
397人看过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
土地征收补偿存在哪些问题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31、对“公共利益需要”缺乏明确的界定 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建设项目繁多,“公共利益需要”的尺度很难把握,政府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极易打着公共利益的幌子,将商业目的用地纳入土地征收的范围,从而损害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2、土地征收的补偿问题突出 由于目前土地一级市场由国家垄断,集体所有制土地不能直接进入市场交易,土地征收是政府进行强制性取得集体土地所
-
征地程序存在哪些主要问题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6一、审查阶段欠缺对实质内容的审查 现行规定审查的内容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设供地标准、附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在审查程序中欠缺对征地目的的审查内容,即没有解决审批征收的行政机关依据什么原则或者决定来批准与不予批准的问题。 二、土地征收执行程序不严格,违法现象严重 1、在拟定征地、供地方案的程序环节中,土地行政主管机关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出于某种原因而过多的考虑用地申请人的申请
-
我国存在哪些土地问题?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26土地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可是人类的土地利用活动却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污染和破坏,土地不合理利用产生的问题威胁到人类自身的发展。据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2005年末我国人口总数达13.07亿,平均人口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136人,超过世界平均人口密度的3倍。然而,根据《2005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我国的耕地数量只有18.31亿亩,人均只有1.40亩,
-
当前土地征收及补偿中存在哪些问题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4(一)对公共利益需要”缺乏明确的界定(二)土地征收的补偿问题突出(三)土地征收程序欠缺,导致土地征收权的滥用(四)土地征收透明度不高,容易引起矛盾激化(五)土地收益分配和管理的问题
-
土地经济学当前我国土地征用补偿存在哪些问题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9土地法中征用基本农田的土地补偿条例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至10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至6倍。这一规定中的6倍至10倍和4倍至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