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处行政判决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09:30:51 306 人看过

有法律效力,行政诉讼确认婚姻登记无效是合法的,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诉讼离婚主要是民事判决书生效,在行政案件中是有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离婚有判决书,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离婚判决书解除婚姻关系的有效证件,效力等同于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解除,无需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离婚有两种途径,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登记离婚也叫协议离婚,它是自愿离婚的夫妻,在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事项处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双方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婚姻当事人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一、结婚证丢失补办需要去婚姻登记处吗?

结婚证补办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但要去婚姻登记处。

补办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关于结婚登记的所有法定要件,办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补领结婚证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

补办结婚证,如果证件齐全的话,一般当天即可拿证。双方当事人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构申请补领,也可以到现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补领。结婚登记和结婚证补领的程序是有区别的。补办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关于结婚登记的所有法定要件,办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对于补领结婚证来说,就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了。如果一方不能到场,可以委托另一方帮助补领即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结婚登记相关文章
  • 撤销民政登记行为之后婚姻自始无效吗
    无效的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者撤销的,自始无效,也就是从被宣告或者撤销后开始无效的,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一、所有的近亲结婚都属于无效吗?不是所有的近亲结婚都属于无效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的属于无效婚姻。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二、专利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专利无效的法律后果是视为自始至终不存在。也就是说,法律认定专利权从授权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不是在被宣告无效后失去法律效力,
    2023-04-03
    84人看过
  • 民法典婚姻登记有瑕疵婚姻有效力吗,结婚登记的程序
    一、民法典婚姻登记有瑕疵婚姻有效力吗民法典规定,婚姻登记存在瑕疵时,如果不是禁止结婚情形的,有瑕疵不影响婚姻的效力。如果是禁止结婚情形的瑕疵,该婚姻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结婚登记的程序(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
    2023-04-19
    101人看过
  • 《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要建档有效管理和
    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并长期保管,这是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对婚姻登记机关的一项要求。民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婚姻登记档案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这位负责人说,按照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条例还规定,、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2023-06-11
    105人看过
  • 民政局没有登记信息,这样的婚姻有效吗
    有效。如果结婚证本身是真实的,加盖了民政局的印章,婚姻登记就是有效的。如果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需要审查结婚登记是否符合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例如一方重婚,如果确实,则人民法院可能判决婚姻登记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登记,但是不能判决婚姻无效。婚姻无效是一个民事概念,不能由行政诉讼作出。但是如果判决婚姻登记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登记,则视为没有办理过婚姻登记,也就是婚姻不成立,最终的效果是一样的。一、如何判解婚姻无效的程序判婚姻无效途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如果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无效婚姻可以撤诉吗申请无效婚姻之后无法撤销。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根据2021年
    2023-03-20
    220人看过
  • 行政复议可以取消婚姻登记吗?
    行政复议能不能取消婚姻登记如果能证明登记是胁迫的,可以撤销婚姻,但只能在一年内办理。否则,只能按离婚处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范围是什么如果您对以下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吊销或者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的,可以申请复议。行政处罚直接导致被处罚人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或某些财产权利的丧失。为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行政复议法》将各种行政处罚纳入复议范围对行政机关限制人身自由、查封决定不服的,扣押、冻结财产,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限制人身自由,二是对财产实施强制措施。直接关系到对方的权益,如果处理不当,就会侵害对方的合法权益。因此,《行政复议法》还将其纳入行政复议受理范围3.认为符合法律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颁发的许可证、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等证明,或者向行政机关申
    2023-05-07
    466人看过
  •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国庆放假吗
    国庆期间不能领取结婚证,民政局国庆节放假。国庆节期间,民政局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一、张家口民政局离婚登记的时间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一般是周一到周五,星期六、星期日为法定双休日。上班时间: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30分—5点30分。注:部分地区规定,婚姻登记处已经从4月1日起实行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开展婚姻登记。另外,每年的元旦、除夕、情人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特殊日子的上午,婚姻登记照常办理。二、周六日民政局能离婚吗周六日民政局按正常情况来说是不能离婚的。民政局的工作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为上午九点到中午十二点,下午两点到下午五点,星期六、星期日为法定双休日,一般是不上班的。但不同的地方上班时间各不一致,可先咨询下当地的民政局。三、结婚证可以周六领吗在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当时拍的照片是直接可以拿到的1、周末属于国家法定节假
    2023-02-18
    440人看过
  • 法院离婚民政局婚姻登记系统会显示判决书吗
    不会。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3-06-14
    170人看过
  • 使用假身份证进行婚姻登记有效吗
    使用假身份证进行婚姻登记,属于婚姻登记瑕疵,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登记。常见的情形有:代替或冒名顶替他人登记结婚、用来登记结婚的身份信息有误、姓名登记错误、使用假身份证进行登记等等。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常以婚姻登记存在瑕疵为由诉至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登记瑕疵不属于婚姻无效的四种法定情形,如果以此为由申请婚姻无效,人民法院会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以婚姻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
    2023-05-13
    371人看过
  • 婚姻登记行为行政性的内容
    所谓婚姻登记行为,就是婚姻登记管理人员以婚姻登记机关的名义,依婚姻当事人的申请为其婚姻状况进行登记并出具相应证书(结婚证或者离婚证或者婚姻状况证明)的具体行政行为。婚姻登记行为行政性的内容。1、从主体上看,婚姻登记行为是婚姻登记机关(行政主体——在城市为民政部门;在农村为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取得婚姻登记资格的人员(行为主体或者叫行政人)作出的。这有三层含义:首先,婚姻登记行为是婚姻登记机关的行为,而不是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行为;其次,因为婚姻登记机关是一种组织,而非自然人,而组织作为一种抽象体是无法直接实施婚姻登记行为的,所以,婚姻登记管理人员是婚姻登记机关与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之间的桥梁,换言之,婚姻登记行为必须通过婚姻登记管理人员来实施;第三,婚姻登记行为作出后,其法律后果由婚姻登记机关来承受,而不是由婚姻登记管理人员来承受的。2、从对象上看,婚姻登记行为是针对特定的符合婚姻登记法定条件的
    2023-04-25
    239人看过
  • 民政局可以判决无效婚姻吗?
    民政局不可以判决无效婚姻,根据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可以判决婚姻无效的机关仅仅是法院。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没有赋予民政机关以宣告婚姻无效的任何权力。一、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有哪些?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四种: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不过民政局在接到这种举报当然是有义务调查取证并且反映给人民法院的,但是在没有法院的宣告结果之前,民政局也没有权利就直接撤销当初给双方办理的结婚证,所以在我国婚姻无效也是有一个庭审程序的。我国对无效婚姻的规定,应该社会生活当中大多数人都对其中的规定并不陌生。二、向法院申请无效婚姻的主体是什么?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
    2023-06-21
    354人看过
  • 确认婚姻登记无效的行政案件是合法的吗
    一、确认婚姻登记无效的行政案件是合法的吗确认婚姻登记无效的行政案件是属于合法的。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婚姻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协议离婚情形如下:(一)一方要求离婚的;(二)一方或者双方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双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以及对财产、债务处理等未达成协议的;(四)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五)女方
    2023-05-03
    265人看过
  • 婚姻登记机关不办离婚登记的情形,离婚判决生效的过程
    一、婚姻登记机关不办离婚登记的情形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三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申请。按照即将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这三种情况分别是:未达成离婚协议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如果男女双方均为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可以到驻在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而不必回到国内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二、离婚诉讼判决生效的过程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
    2023-03-16
    386人看过
  • 精神病人登记结婚婚姻有效吗
    一、精神病人登记结婚婚姻有效吗(一)如果结婚时该人正常,应当认为是有效婚姻。(二)但是,如果婚前没有告知。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的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23-04-26
    393人看过
  • 未登记而同居的婚姻有效吗
    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的婚姻。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但是现实中仍有相当一部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婚姻。为维护结婚登记的权威性和结婚证的公信力,预防、制裁违法婚姻,引导当事人进行合法婚姻登记。《民法典》第1047条对此予以规定:未办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结合《解释》第四条的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但是不补办结婚登记的又如何处理呢。分两种情况采取了务实的、灵活的处理,其一是《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其二是《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至向人民法院起诉前止,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法院在受理前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实是认定为无效婚姻)。欠缺结婚实质要件和形式
    2023-02-25
    149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常住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双方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颁发结婚证。... 更多>

    #结婚登记
    相关咨询
    • 法院判决婚姻登记无效是否属于行政案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7-15
      确认婚姻登记无效的行政案件是属于合法的;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
    • 仙桃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可以办婚姻登记证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9
      在市民政局的社会救助科工作,说实话,民政工作比较忙又琐粹,大部分科室都是这样,社会救助工作更是如此,平时主要负责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方面的工作,接触社会底层贫困群众较多,由于经手分配的资金量较大,加之社会和政府越来越关注底层民众生活这一块,上级的审计和检查也比较多,总之一句,觉得挺辛苦,民政部门也挺弱势,都是政府和其他部门不想管、不愿管的麻缠事,多而且琐碎。
    • 离婚判决民政局登记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29
      登记,一个人结过多次婚、离了多少次婚,民政局会有每一次的登记记录。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 民法典婚姻登记为伪造登记有效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18
      伪造户口本办理婚姻登记,当然属于无效婚姻,这婚姻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涂改、伪造或使用虚假,无效的婚姻登记资料办理婚姻登记的,该婚姻登记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
    • 有没有实行婚姻登记联网政策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7
      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证据、身份证明、相关文书等相关材料与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